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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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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不行,先生,”罗宾垂头丧气。“不过,您要是能回答俺一个问题,俺可感激不尽。俺找一位莫利纽克斯少校,都找了大半夜了。先生,这地方到底有没有这么个人,还是俺自己在做梦?” “莫利纽克斯少校!这名字我知道。”绅士笑了。“你不介意告诉我,找他有什么事吧?” 罗宾简单说一遍他父亲是个牧师,收入菲薄,住在遥远乡下,跟莫利纽克斯少校是堂兄弟。少校继承了家产,获得文职、军职地位,一两年前曾威风八面地看过堂兄,对罗宾和他哥哥很有好感。少校膝下无子,便暗示要为两兄弟中的一个开辟前程。哥哥注定要继承父亲神职之余开办的农场,所以,就该罗宾沾一沾亲戚慷慨相助的光。再说,少校对罗宾似更为看重,认为他具有必要的秉赋。 “人都说俺脑瓜儿聪明。”罗宾讲到这儿补充一句。 “我看你配得上这美名。”新朋友和和气气,“接着说吧。” “先生,俺快十八啦,您瞧,个头儿也不错,”罗宾站直身体,“觉得该闯闯世界啦,所以俺母亲和妹妹就给俺拾掇得干干净净,俺父亲又给了俺去年薪水花剩下的钱,五天前俺就动身往这儿赶,想拜访少校。可是信不信由您,先生!天刚黑俺就过了渡,东打听西打听楞是没一个人知道俺亲戚的住处。只是一两点钟前,有人要我在这儿等着,说莫利纽克斯少校会打这儿路过!” “告你这话的人长得什么样?”绅士问。 “哦,一脸凶相,先生,”罗宾回答,“额头鼓得老高,鹰钩鼻子,火爆爆的眼,更怪的是一张脸倒有两种颜色,您认识这人么,先生?” “不大熟,”陌生人回答,“不过,你叫住我之前正好碰上了他。我想你可以相信他的话,少校很快就会打这条街上过。同时,我挺想看看你们俩相见的情景,就坐在这台阶上陪你吧。” 他坐下来,很快就和罗宾聊得热火朝天。不一会,先前远处响过的那种呐喊声渐渐近了,罗宾便打听怎么回事。 “大喊大叫地干啥呀?”他问,“说真的,这城里老是这么闹哄哄的,俺要住下的话准睡不着觉。” “可不是么,罗宾兄弟,今晚是有三四个吵吵闹闹的家伙,”绅士接过话茬,“这大街上可甭想指望跟你家乡的树林子一样安静。不过,咱们马上就会看到那几个吵吵闹闹的人啦——” “哎,明儿早上就给他们套上足枷。”罗宾插嘴,想到自己碰上的那个提灯笼打瞌睡的守夜人。“不过,尊敬的先生,俺耳朵要是没错的话,一大队守夜人也不会跟这么一大群闹事的过不去,这么大喊声,至少也有上千人吧。” “罗宾,一个人就不能有几个声音,两副嘴脸么?”朋友回答。 “也许能,不过上帝不准女人这样!”聪明的小伙子想起少校管家那勾魂的甜嗓子。 附近街上的喇叭声愈来愈响,弄得罗宾心痒难熬,除了喊声,还有许多乐器乱糟糟响成一片,夹杂着一阵阵哄笑。罗宾站起来,朝人们急忙赶去的方向引颈张望。 “肯定是什么狂欢作乐,”他说,“俺离家以来就没好好笑过,先生,放过这机会多可惜。咱们到那座黑房子拐角去,瞧瞧热闹怎么样?” “坐下,好罗宾,”绅士回答,拉住他灰上衣的下摆,“你忘了咱们得在这儿等你亲戚呀?再说,有理由相信,要不了几分钟,他就会从这儿路过的。” 越来越近的喧嚣惊动了附近居民,四面八方一扇扇窗户哗地拉开,探出许多乍离枕头的脑袋,睡梦方醒,糊里糊涂,听任有闲暇的人观察他们的尊容。人们相互询问,这吵闹怎么回事,可谁也答不上来。衣冠不整的男人急急忙忙赶去凑热闹,奔下台阶踏上狭窄的人行道差点儿栽跟头。叫喊、哄笑、不成曲调的喇叭声,与音乐相悖,愈来愈近。忽然,百码以外出现一大群人,散的散,挤的挤。 “你亲戚若在这人堆里,你认得出来么?”绅士问。 “俺可不能保证,先生,俺得站过去点儿,好看清些。”罗宾下台阶走到人行道边缘。 一股巨大的人流这时涌入街道,缓缓朝教堂移来,中间有个骑马人拐过街角,紧跟在他后面的是一支震天响的管乐队,制造的噪音任何楼房也挡不住。接着是一片红光向月光挑战,原来是密集的火把沿街照过来,所到之处把一切都罩在红光下。那唯一的骑马者一身军服,操着长剑,是众人的领袖,那张二花脸简直是战神转世。红脸颊象征火与剑,黑脸颊象征悲怆。他后头是一串印第安人打扮的狂人怪物,给整个队伍增添一种幻觉,仿佛高烧时的梦境半夜活生生横扫街头。一大群百姓拍手叫好,懒懒地跟着队伍行进。人行道上有几个女人在奔跑,恐惧的尖叫刺穿了乱哄哄的喧哗。 “那双色脸的家伙盯上我了。”罗宾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不安地感到自己也是这古怪游行的一分子。 领头的人从马鞍上转过身,两眼盯住乡下小伙,战马慢慢走了过去。罗宾的目光刚离开那个凶神,一队乐手又从眼前经过,紧接着是打火把的人。但后者组成一层晃眼的亮雾使他看不分明。不时还听到车轮倾轧路石,混杂的人影纷纷闪过,随即融为一片强烈的亮光。再过片刻,领头的打雷嗓门命令停下,喇叭吐出可怕的一声,安静了。人们的喊声笑声渐渐消失,只剩下一片嗡嗡声为暗夜为伍。正在罗宾眼前的是一辆无遮拦的大车,那儿的火把最明亮,那儿的月光也与白昼一样光明,而且,那车上浑身涂满柏油沾满羽毛①端坐着的正是他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 -------- ①把人剥光衣裳涂上融化的柏油再沾上羽毛,是西方一种古老的私刑。这种刑罚的最早记录始于1189年英王理查一世执政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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