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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多襄丸的口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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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是我杀的,但我没有杀女的,我也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慢着,不管你们动怎样的刑罚,我不知道的事情我还是不知道。我已经被逮住了,我还有什么可隐瞒的。 是昨天中午过后,我碰见一对夫妻。那时正刮风,笠帽檐的绸绦被风吹起来,我瞧见了女子的容貌——只见了一眼就见不到了,大概正因为这缘故,我觉得这女子好像一位观音,立刻动了念头,一定搞到这个女子,即使要把男的杀死,也干。 杀一个人,在我是家常便饭,并不如你们所想的算一件大事。不过我杀人用刀,你们杀人不用刀,用你们的权力、金钱,借一个什么口舌,一句话,就杀人,当然不流血,人还活着——可是这也是杀人呀。要说犯罪的话,到底是你们罪大,还是我罪大,那就说不清了(讽刺地一笑)。 可是能不杀男人,把女人搞到,也没有什么不好。不,当时我是那样想的,尽可能不杀,一定把女的搞到。可是在那条山科大路上,当然不能动手。这样,我就想法子,把那对夫妻带到山窝窝里去。 事情不难办,我成了他们的旅伴,便对他们说,那边山上一座古坟里,刨出了很多古镜同刀剑,我已偷偷埋在山后乱草堆里,如果你们要,随便给多少钱,可以贱卖给你们——那男子听了我的话有点动心了。以后——怎样,贪心这个东西,就是可怕嘛。半小时之后,那对夫妻便同我一起,把马赶上了山路。 我们走到草丛前面,我说宝物就埋在那边,一起去看看吧。男的已起贪心,表示同意,便叫女的在马上等着,因为那草丛中,马是进不去的。我原这样打算,让女的单独留下,带那男子走进草丛里去。 草丛开头尽是一些小竹子,约走了几十丈,就有一些杉树——这真是我动手的好地方,我把草丛拨开,只说宝就埋在杉树下。男子听我一说,就眼望有杉树的地方,急急跑去。这里竹丛已经少了,前边有几棵杉树——我走到那里,出其不意地立刻将他按倒在地。他带着刀子,看样子也有相当武艺,可是禁不起我的突然袭击,终究被我捆在一棵杉树上了。绳子么,我们当强盗的人,随时得爬墙头、上屋顶,绳子总是随身带着的嘛。当然,为了怕他嚷起来,我在地上抓起一把竹叶子,塞满他的嘴里,那就不怕他了。 我将男子收拾停当,然后跑到女人那里去,说男的突然发了急病,叫她去看。这一着果然成功,女的将头上笠帽脱下,让我拉着手,走进乱草丛中,一到那里,她看见男人捆在树上——立刻从怀里拔出一把小刀。我从没见过这样烈性的女子,那时如果一个措手不及,刀子便捅进肚子里了,要逃也无处逃,肯定被她戮几刀,至少得受伤,可是我是多襄丸,用不着自己拔刀,就把她的小刀子打落地上。不管多强的女人,手里没家伙也就没有办法了。最后,终于如愿以偿,没杀死那男人,就把女的乖乖地搞到手了。 不杀死那男子,是的,我本不打算杀他,可是当我撇开伏在地上号哭的女人,向草丛外逃跑时,那女人却发疯似的拖住我的胳臂,断断续续地哭喊了:“你死,或是我丈夫死,两个人必须有一个得死,我不能在两个男人面前,受这样的侮辱,这比我死还难受。两个人中,我跟活下来的一个。”——她就是这样,一边喘气一边说。那时候,我才下决心杀死那个男子(阴沉地兴奋)。 我说这话,你们一定以为我比你们残酷。可是,那是因为你们没瞧见她那时两眼射出来的火光,我一见那目光,我觉得即使一下子会被天雷打死,我也必须将这女人做我的妻子,把她做妻子——这就是我那时唯一的心愿。这不是你们所想的下流的色情,当时我如在色情之外别无想念,我早已一脚把她踢翻,一溜烟逃跑了,那男子也就不会用他的血来染红我的刀子了。可是当我在阴暗的草丛中盯住女的脸色时,我已料想到如果不杀死那男子,我便不能离开那里了。 我要杀人,便堂堂正正地杀,我解开了他身上的绳子,叫他同我拼刀(落在杉树上的那条绳子,就是那时忘记拿走的)。那男子满脸通红,拔出腰刀,一言不发,便怒火冲天地向我扑来——这一场恶斗的结果,当然不必说了。我们斗了二十三个回合,我便刺穿了他的胸膛。第二十三回合,请不要忘记,我直到现在还暗暗地佩服他哩,同我交手,能够上二十回合的,天下还只有他一个人呢(高兴地一笑)。 我把男子杀死,回头去看女人,不知怎样——她已经不见了。我不知她逃到哪里去了,在杉树林里到处找,在落着竹叶的地上,不见她的影子,侧耳一听,只听到男子临死的喘息。 可能在我们开始动刀时,她已逃出去找人叫救命去了。——我一想,现在得保自己的命了,我把刀和弓箭抓在手里,立刻跑回到来时的那条山路上。在那里,刚才女人骑的那匹马,正在安静地吃草。以后的事,就不用多说了。我只在进城时扔掉了那把血刀——这是我的口供,反正我这颗脑袋迟早得挂在樗树上,那便请判我死刑吧(昂然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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