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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


  “一点不错。”

  “我不懂你的意思。”

  罗飞冷冷地道:“我给你们半天的期限,限你们在黄昏之前,离开这里最少五百里之外去。”

  丁兆雄差点没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路云飞却仍然保持着微笑,似乎一点也不生气,只淡淡的说道:“五百里,未免太远了吧?”

  罗飞冷笑道:“你若肯离开这里,三百里也大概已经差不多了。”

  路云飞转头向丁兆雄道:“他要我们挟起尾巴滚到几百里外,你肯不肯?”

  丁兆雄道:“你呢?肯吗?”

  路云飞忽然捧起一坛原封未动的干日醉,拍开泥封狂喝了几,然后大笑道:“这儿的酒既香且多,我怎么舍得离开这儿?就算三五百里之外有几百箱珠宝堆放着,我也不愿意离开此地。”

  罗飞缓步走进了小小酒馆,轻咳了两声,冷冷地道:“既然如此,你们将永远不会离开小小酒馆。”

  路云飞道:“难道你打算在这酒馆里挖个坑,将我们埋在底下?”

  罗飞道,“你说的不错。”

  路云飞突然亮剑出鞘。

  “这是我的剑,杀人之剑。”他把剑扬了一扬。

  罗飞看了一眼,赞道,“好剑!”

  路云飞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目光锋锐犹更在剑锋之上,道:“罗朋友,你开的玩笑,应该适可而止了。”

  “路朋友,我从不和正在喝酒的人开玩笑。”

  “你一定要试试我的剑?”

  “别人怕你‘金牌杀手’,但我例外。”

  “好!”

  路云飞忽然大笑起来。

  罗飞却在他大笑声中,拔剑向他刺去。

  好一招直捣黄龙,直刺向路云飞的眉心,路云飞立刻将手中的一坛千日醉向罗飞的剑锋上迎去。

  一声巨响,酒坛被罗飞的剑锋震裂,裂片和酒,洒满了一地。

  但路云飞的衣衫,却仍完整洁净,连一滴酒也未沾到,因为酒坛被震爆的时候,他已如一只飞鸟般从窗掠了出去。

  罗飞大喝一声,挺剑直追,紧逼路云飞。

  在眨眼之间,罗飞又再刺出了十一剑,这十一剑刺出之后,丁兆雄的脸色不由变了变,酒也醒了大半。

  丁兆雄原以为,自己可以收拾得了罗飞的。

  等到罗飞施展出真才实学之后,丁兆雄这才发现,这个毫不起眼的黑衣青年的武功造诣犹在自己之上。

  如果这十一剑是向丁兆雄刺发的话,他纵不立即落败,也必处于下风。

  他虽喝了不少酒,但他并未醉,而且比许多没有喝酒的人还更清醒。他甚至替路云飞担心起来……

  路云飞会过不少用剑的好手。

  剑,一直是在武林中最普通的兵刃,但真正懂得怎么用剑的人,似乎却少得有如凤毛麟角。

  但罗飞太懂得用剑了!

  他的心神,他的勇气,他的所有一切,甚至思想和生命,都已完全交付在他手中一的一柄剑上了。

  只有真正能够人剑合一的人,才算是个懂得怎么用剑的高手。

  在出剑的时候,剑就是人,人也是剑,人与剑是没有界限之分的。

  这正是“剑在人在,剑毁人亡”的时刻。这种时刻,也就是人与剑完全发挥到最大潜力的时候。

  这种人剑合一的剑法,也是天下间最可怕的剑法,天下间懂得如此用剑,能够如此用剑的人,绝不会多。

  能够抗拒这种剑法的人,也就更少于。

  幸好路云飞就是其中一个,他使的是断流剑法。

  罗飞连刺十一剑,剑势也连变十一次。

  每一剑的去势,都从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方位刺去,每一着的变化,都是妙到毫颠,如非亲眼在旁目睹,你根本(此处缺二页)

  道:“两位果然英雄出少年,雷某佩服!佩服!”

  罗飞道:“你就是雷季霖?”

  “正是。”

  “听说你想杀雷万英?”

  “不错。”

  “为什么?”

  “雷万英专横霸道,逼压同姓宗亲兄弟,作威作福,就算我要杀他,也不是一件很不对的事。”

  “胡说!”

  “难道你认为雷万英不该杀?”

  “雷万英当然该杀,但是除了我之外,谁都不许杀他,谁若比我先走一步杀了雷万英,我就杀谁!”

  雷季霖不由一怔,沉吟了一会道:“如果比你先杀雷万英的人,是公子堡堡主的话,你也要杀曲堡主?”

  “曲君武算什么东西?他若敢杀雷万英,早就杀了。”

  “好狂妄的少年。”

  罗飞冷冷地道:“你回去告诉曲君武,雷万英绝对活不过今年腊月,但你也最好告诉他,别去碰雷万英。”

  雷季霖一怔,正要说话。

  只见罗飞眼中流露出一种怨毒无比的光芒,冰冷地道:“因为我要亲手将他的肉一块一块地割下。”

  雷季霖一凛,他忽然发觉,眼前这个黑衣青年,果然是一个值得令人感到害怕的复仇者。

  现在他唯一感到庆幸的,就是自己不是雷万英。

  如果雷万英知道世上有一个罗飞这样的人,对他恨之入骨,欲食其肉,喝其血才甘心的复仇者的话,他一定会连睡觉都心惊肉跳。

  可是,雷季霖并不知道罗飞为什么这样痛恨雷万英?

  罗飞和雷万英之间,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

  雷季霖找罗飞,是要请他回去公子堡见曲君武,结果,罗飞并没有让这位雷大老板失望,罗飞答应了。

  小小酒馆门外不远处,早就有一辆华丽的马车在恭候着他,雷季霖恭谨礼貌地请罗飞上了马车。

  罗飞道:“你为什么不上来?”

  雷季霖露出一个神态暖味的笑容,低声说道:“如果雷某也上车,未免太没趣了,我还是骑马随后好一点。”

  “你这是什么意思?”

  “上了车就知道了!”

  罗飞不再追问下去,掀开车厢扇门,车厢里竟然有个很骚媚,很美丽动人的姑娘在里面。

  这种姑娘,任何男人见了都会心动,神魂飘荡的。

  罗飞明白了,为什么雷季霖有舒服的马车不坐,宁愿骑马随在后面的原因了。

  车厢虽然不大,但已堆放着三件最诱人的东西,这里不但有个美丽妩媚,风情万种的姑娘,同时还有一箱珠宝,和几坛美酒。

  这一箱珠宝的价值,已足够买十幢房子,千亩良田,做为富甲一方的大富翁。

  还有那几坛美酒,其中有一坛已经拍开泥封,酒香四溢,小小酒馆的千日醉若和这种酒一比,简直比醋还不如。

  可惜罗飞并不喜欢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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