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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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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不错。” “我不懂你的意思。” 罗飞冷冷地道:“我给你们半天的期限,限你们在黄昏之前,离开这里最少五百里之外去。” 丁兆雄差点没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路云飞却仍然保持着微笑,似乎一点也不生气,只淡淡的说道:“五百里,未免太远了吧?” 罗飞冷笑道:“你若肯离开这里,三百里也大概已经差不多了。” 路云飞转头向丁兆雄道:“他要我们挟起尾巴滚到几百里外,你肯不肯?” 丁兆雄道:“你呢?肯吗?” 路云飞忽然捧起一坛原封未动的干日醉,拍开泥封狂喝了几,然后大笑道:“这儿的酒既香且多,我怎么舍得离开这儿?就算三五百里之外有几百箱珠宝堆放着,我也不愿意离开此地。” 罗飞缓步走进了小小酒馆,轻咳了两声,冷冷地道:“既然如此,你们将永远不会离开小小酒馆。” 路云飞道:“难道你打算在这酒馆里挖个坑,将我们埋在底下?” 罗飞道,“你说的不错。” 路云飞突然亮剑出鞘。 “这是我的剑,杀人之剑。”他把剑扬了一扬。 罗飞看了一眼,赞道,“好剑!” 路云飞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目光锋锐犹更在剑锋之上,道:“罗朋友,你开的玩笑,应该适可而止了。” “路朋友,我从不和正在喝酒的人开玩笑。” “你一定要试试我的剑?” “别人怕你‘金牌杀手’,但我例外。” “好!” 路云飞忽然大笑起来。 罗飞却在他大笑声中,拔剑向他刺去。 好一招直捣黄龙,直刺向路云飞的眉心,路云飞立刻将手中的一坛千日醉向罗飞的剑锋上迎去。 一声巨响,酒坛被罗飞的剑锋震裂,裂片和酒,洒满了一地。 但路云飞的衣衫,却仍完整洁净,连一滴酒也未沾到,因为酒坛被震爆的时候,他已如一只飞鸟般从窗掠了出去。 罗飞大喝一声,挺剑直追,紧逼路云飞。 在眨眼之间,罗飞又再刺出了十一剑,这十一剑刺出之后,丁兆雄的脸色不由变了变,酒也醒了大半。 丁兆雄原以为,自己可以收拾得了罗飞的。 等到罗飞施展出真才实学之后,丁兆雄这才发现,这个毫不起眼的黑衣青年的武功造诣犹在自己之上。 如果这十一剑是向丁兆雄刺发的话,他纵不立即落败,也必处于下风。 他虽喝了不少酒,但他并未醉,而且比许多没有喝酒的人还更清醒。他甚至替路云飞担心起来…… 路云飞会过不少用剑的好手。 剑,一直是在武林中最普通的兵刃,但真正懂得怎么用剑的人,似乎却少得有如凤毛麟角。 但罗飞太懂得用剑了! 他的心神,他的勇气,他的所有一切,甚至思想和生命,都已完全交付在他手中一的一柄剑上了。 只有真正能够人剑合一的人,才算是个懂得怎么用剑的高手。 在出剑的时候,剑就是人,人也是剑,人与剑是没有界限之分的。 这正是“剑在人在,剑毁人亡”的时刻。这种时刻,也就是人与剑完全发挥到最大潜力的时候。 这种人剑合一的剑法,也是天下间最可怕的剑法,天下间懂得如此用剑,能够如此用剑的人,绝不会多。 能够抗拒这种剑法的人,也就更少于。 幸好路云飞就是其中一个,他使的是断流剑法。 罗飞连刺十一剑,剑势也连变十一次。 每一剑的去势,都从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方位刺去,每一着的变化,都是妙到毫颠,如非亲眼在旁目睹,你根本(此处缺二页) 道:“两位果然英雄出少年,雷某佩服!佩服!” 罗飞道:“你就是雷季霖?” “正是。” “听说你想杀雷万英?” “不错。” “为什么?” “雷万英专横霸道,逼压同姓宗亲兄弟,作威作福,就算我要杀他,也不是一件很不对的事。” “胡说!” “难道你认为雷万英不该杀?” “雷万英当然该杀,但是除了我之外,谁都不许杀他,谁若比我先走一步杀了雷万英,我就杀谁!” 雷季霖不由一怔,沉吟了一会道:“如果比你先杀雷万英的人,是公子堡堡主的话,你也要杀曲堡主?” “曲君武算什么东西?他若敢杀雷万英,早就杀了。” “好狂妄的少年。” 罗飞冷冷地道:“你回去告诉曲君武,雷万英绝对活不过今年腊月,但你也最好告诉他,别去碰雷万英。” 雷季霖一怔,正要说话。 只见罗飞眼中流露出一种怨毒无比的光芒,冰冷地道:“因为我要亲手将他的肉一块一块地割下。” 雷季霖一凛,他忽然发觉,眼前这个黑衣青年,果然是一个值得令人感到害怕的复仇者。 现在他唯一感到庆幸的,就是自己不是雷万英。 如果雷万英知道世上有一个罗飞这样的人,对他恨之入骨,欲食其肉,喝其血才甘心的复仇者的话,他一定会连睡觉都心惊肉跳。 可是,雷季霖并不知道罗飞为什么这样痛恨雷万英? 罗飞和雷万英之间,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 雷季霖找罗飞,是要请他回去公子堡见曲君武,结果,罗飞并没有让这位雷大老板失望,罗飞答应了。 小小酒馆门外不远处,早就有一辆华丽的马车在恭候着他,雷季霖恭谨礼貌地请罗飞上了马车。 罗飞道:“你为什么不上来?” 雷季霖露出一个神态暖味的笑容,低声说道:“如果雷某也上车,未免太没趣了,我还是骑马随后好一点。” “你这是什么意思?” “上了车就知道了!” 罗飞不再追问下去,掀开车厢扇门,车厢里竟然有个很骚媚,很美丽动人的姑娘在里面。 这种姑娘,任何男人见了都会心动,神魂飘荡的。 罗飞明白了,为什么雷季霖有舒服的马车不坐,宁愿骑马随在后面的原因了。 车厢虽然不大,但已堆放着三件最诱人的东西,这里不但有个美丽妩媚,风情万种的姑娘,同时还有一箱珠宝,和几坛美酒。 这一箱珠宝的价值,已足够买十幢房子,千亩良田,做为富甲一方的大富翁。 还有那几坛美酒,其中有一坛已经拍开泥封,酒香四溢,小小酒馆的千日醉若和这种酒一比,简直比醋还不如。 可惜罗飞并不喜欢喝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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