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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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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匣外观如铁,一个长有三尺,宽约半尺,有二指多厚;一个长有二尺,宽厚俱比大匣差一小半,拿在手中甚轻。不顾细看外表,筠玉说罢前言,先打开大匣一看,果然里面剑槽中置着两口宝剑,剑鞘极薄,剑柄上镶有一单两双、三块拇指大小的宝物,颜色一青一白一黄,非珠非玉,光华湛然,芒彩四射,众人已觉惊奇。再握着剑柄往外一拔,微闻“丝”的一声,一道寒光电一般闪出来,照得旁立诸人颜面皆碧,冷气森森,直扑眉宇。筠玉不觉狂喜,再轻轻往外一伸手,“丁”的一声情脆之音,全剑出匣,立时耀碧流青,星飞电掣,光照全室,寒生襟袂,仿佛一道轻虹拿在手里,晶明几可透视,喜得双手发抖,无可形容,忙回手递给余独。 筠玉再将第二剑从匣中拿起,忽见槽内夹有一张二指宽的纸条,忙先拿起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几行狂草,词是“尘中寄迹,倏忽百年。仗以伏魔,仗以除好。今日解脱,售价三千。虽非其主,借作邓传。命浅心毒,明眼何干?银济孝子,剑赠有缘。彼虽两失,我则两全。孽龙恶蟒,劫数当然。余惟怀玉,蝶蝶鹅鹅。璇闺共苦,同隐仙山。往者宝之,勿让勿谦。云腾霞举,壁合珠联。”等二十四句,底下却未写着名姓,只画着一把剪刀、一块石头。心中细释词意,似是剑主是个主人,在缘寂以前将它卖给一个恶人,拿它三千剑价去济了一个孝女。那恶人中途经此被孽龙劫杀,将行李衣物抢上山来,不知匣中有宝,定以为是块废铁,不知怎的被柳燕看出,要来放在这屋内藏起。算计那恶人必有别的遗物可查,见山娃子也跟着惊奇,想必也未见过。当时既不便询问,又因纸上有自己和林、余二人姓名,并且“余惟怀玉”那句话甚是刺心,好生不快,不由瞪了余独一眼,故意喜说道:“原来将才来杀缠藤寨人的,一个是我们的师兄,一个是师姊,奉了仙人之命与我们送剑来的。”说罢,便把纸条往怀中一揣,又去拔第二口剑。 林、余二人因字是狂草,旁立没有看清,向筠玉要。筠玉微嗔余独道:“什么你都要看,这回偏不给你看!少时我只和林姊姊看去。反正这宝物是我们的,仙人已给我们注定了。”说着便去抽那第二口剑。这口剑光却是红的,其赤如火。余独正把玩那第一口剑,尚未还匣,青红二色,两道剑光,相映幻为异彩,辉耀全室,照眼生颖。余、毛二人忙将双剑还匣,再去取那短匣来看,里面却是一口单剑,剑鞘上有朱篆松纹,形式奇古,柄上也镶有五粒明珠,大如蚕豆,晶光流射,迥非凡品。这口本要短去尺许,及至用手轻轻试拔,便“玱琅”一声自己跃出,仿佛活的一般,把筠玉吓了一跳。其长还不到匣底,可是银光闪闪,稍一挥动,剑尖和彗星一样,除本身光同电闪,不可逼视外,还带起尺许长的芒尾,仿佛不止原形那么长似的。匣中别无异状,只那匣和剑鞘俱都非金非玉,不知何物所制。 筠玉细看了看,忽一动念,便双手捧给林璇道:“此剑出诸仙赐,大约应该归姊姊所有。只可惜肚中字墨有限,还认不出上面的朱书篆文。请就收下,不必客气,我暂时且取用这两口。这东西不能离身,我们均须从匣中取出来佩好。余大哥缅刀失去,这里找不出好东西。我原来那口也非凡剑,就暂借与他佩用吧。”说罢,解下腰间佩剑递与余独,再开了剑匣取出双剑佩好。林璇将剑取出佩好,要过那柄百炼缅刀给了芹芹,吩咐把那五六十斤金沙取来,暂时倒入两个剑匣之中,交与芹芹,以便少时携带,然后喜孜孜招呼大家到外屋去同进饮食。 适才众人目光俱注定在剑上,又是惊奇又是钦羡,全没注意别的,只林璇先见筠玉看纸条时妙目含嗔,瞪了余独一眼,随后分了一口剑给自己,便将双剑自行带好,对那仙人留的纸条一字不提,情知其中必有原故。剑是三口,人也恰是三名,惟有余独无份。筠玉做人极为义气,就算那剑不该余独得,照情理也应分让一口,何况她先时之言,分明似三人俱都有份,她却把自己原来的剑给了余独。如说心贪垂涎宝物,剑是双的不愿拆开,故意藏起纸条以便独有,筠玉又不是那样,并且这样做法明示人以无私有弊,万不会如此蠢法。林璇心中直爽,如换平日,必认为筠玉事行得不对,决难缄默,这时因看出筠玉对余独也是一样关切,尤其是昨晚到此时,言谈颦笑之间都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情况自然流露,分剑以后,余独更是自甘向隅,毫无失望之色,接过筠玉原有的剑,立时佩在身上,喜气洋洋,意甚自得。两下都是患难至交,暂时也不好提起,反正筠玉已说少时要将仙人留的纸条与她看,且等看了再说。 筠玉食量本小,略用了些饮食,便向余独道:“我想在回去以前,到寨堂中再看看去,余大哥陪我一行如何?”余独自然应允。行时筠玉又叫林璇快吃完了先去,说罢便同余独起身,状甚但白。林璇知二人俱不会避她,匆匆吃完,吩咐余人后来,也赶了去。刚一行近寨堂,便听余独向筠玉道:“虽然仙人之命,我与筠妹各人一口,但是此乃双剑,既不愿分,自然该让给筠妹才是,还有什说的?我得你这一口好剑,业已心满意足,而且此剑既承相赠,也取不回去了。”又听筠玉道:“我再三问你,你却执意相让,我也无法。只恨我适才心乱性急了些,外人不知,还道我故意将自己的剑先使你不好意思要,再说要的话呢,真是冤枉。”说时林璇业已走到,因二人语声甚高,明听见脚步之声仍自争论,不像避人,便走了过去问道:“筠玉和余大哥争论什么呢?” 筠玉又重言道:“按仙人留的纸条上写的意思,那单剑该你所有,双剑我和他一人一口。当我乍见至宝,喜极忘形,心有点乱,剑又是芹芹从木架后找出来的,恐大锤日后和他为难,也没想想,匆匆带起,又因三口剑不好一同带,以为自己人,有话事后仍可说,再改正过来,随手把我原来那口故意送给了他。其实我非心贪打算独得,实为剑是双的,分了可惜。好在我们三人情同骨肉,谁得都是一样。后来我吃东西时,越想越不是味。我本要来搜寻这里有无线索可考,看看那买剑送死的人是谁,就便把余大哥喊来,说明今明日上路,这双仙剑仍今归他,免得拆散,我自要还原来那口。他却执意不肯换回,好像我安心使诈似的。你说有多气人!” 林璇一听,果然那剑是该毛、余二人分有,知她但白,不会语不由衷。不过那双剑虽在一匣中存放,看形式并无与寻常双剑不同,各得其一并无不可,何故筠玉宁甘不要都不愿拆开,余独又执意要筠玉原来那口不说分得的话?好生不解,想了想,便向筠玉要那张纸条来看。筠玉忽脸上一红道:“我说的话,姊姊还不信么?定要看它则甚?那纸上意思是说仙人将剑卖了三千银子与一恶入,由他带到这里,为孽龙所杀,以便我们今日来取。单的归你,双的我和他一人一口。我不愿使神物分开,才有此议。谁知他好好一个人,这等不通情理,姊姊这一定要看,好似不相信我,我倒更不拿出来了。” 林璇知她借此撒赖,但一揣测那双剑独他和余独合得,纸上之言必有不可告人之处,不定便是仙人给他两个撮合,不禁恍然大悟。暗忖:毕竟汉人总有许多男女防嫌,拿筠玉这等豪情胜概,自命英侠的女儿家,也有这般掩藏。他两个本来情感亲密,互相爱重,明明天生佳偶,既有仙人撮合,岂不正合心意?只要不逾份胡为,情爱不专,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怎么反倒不爽快起来了?休说山中那些山民情爱于中即发于外,不能自己,无所用其隐秘,便是换了自己是她,也决没这许多的羞处,最可笑的连男的也是这样。因为汉人男女之间习惯如此积重难返,终恐明揭开来给他二人愤事,心想仙人既给你们注定,早晚仍是你二人共有,便借作解劝暗点道:“我三人情逾骨肉,我是有了,你两个还不是暂时谁带在身旁都是一样,分什彼此?筠妹如觉剑不好分开,又问心不安,日后各带些时,永远如此,算是公有的,不让它分开来,岂不是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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