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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〇


  小冬冬伸手把口里雪花挖出,说道:“外面……外面有人来。”

  小冬冬话刚说完,中年汉已经来到店门前,一跃下马,“三斤酒,还要一盘腊鱼腊肉。”中年汉就这样步入店内。

  “呵,大爷冲风冒雪来到“浮华镇”,想必是有重要事情赶往“慈京城”吧?这种赶路的日子可不好过哟。”老爷子虽年老但眼可没瞎,看到中年汉肩上两颗头颅,不知底蕴,话声中搭著几分恭敬,生怕开罪了朝中要人。

  “这两颗头颅是献给问世皇帝的重要之物,我还有路要赶,快给我准备。”

  老爷子猜得不假,要是两颗死人头属问世皇帝所要之物,那这个中年汉也想必是间世皇帝身边的要人,若然有人得罪,恐怕两个死人头要变成三个,当下也不敢怠慢,说道:

  “啊!是的,是的,我这就去准备。”

  老爷子转入后堂,中年汉子也终于坐了下来,认真的看看店内环境。店内连中年汉、老爷子及小冬冬在内,共九个人,分别坐三桌上,没有女的,自中年汉携著死人头入店后,就一直没有发出声响,甚至是动也不敢动,目不转睛看著死人头。

  虽说杀人不是甚么惊天动地的事,但公然携著死人头招摇过市也真够明目张胆,刻下更放在桌面恁地让人欣赏,更是过份。

  “问世太子登基以后,曾下令诛杀一男一女,放在桌上的死人头刚好也是一男一女,会否就是“武禅”掌门曼陀罗及皇后相思公主?”坐于左面桌上其中一个断了三根手指头的汉子道。

  “你不过来问问他们?”中年汉这样回答,也真够莫明奇妙,被斩了下来的头颅当然不会说话。被反问后的汉子也惟有“嘿、嘿”的笑了两声算是应过,再不打话。

  “来啦,来啦,客官,酒菜已经备好,请慢用。”老爷子把炭炉端到中年汉的面前,烫热了酒,又把一盘腊肉放炭火上熬著,还放下一碟羊肝。“这味羊肝是本店招牌菜,在这种下雪天吃最为受用,我们平常都是口衔一片羊肝再喝一口酒,很暖身,算是送给客官品尝。”老爷子说罢就退开去。

  中年汉走了几天路程也没一餐丰富的下肚,正是饥寒交迫,也不客气的挟了几筷羊肝,一股暖气由喉头袭向胃部,说不出的受用,于是又斟了杯热酒一饮而尽。“好酒,肉更美味。”待羊肝热酒的味道散去,又挟一箸腊肉进口,却又立即吐了出来。“妈的,这肉是臭的!”

  “只怪这场风雪刮得迟,放在店后的尸体任烈日暴晒,不变坏才怪。”断了三根手指头的那个汉子道。

  “尸体?”中年汉忽尔想起刚才在大街的转角处看到的异状,当时因为被雪盖著而不敢肯定是甚么,现在勾起轮廓,那种形状确有可能是尸体。

  咚的一声,一尺余大刀忽地插在中年汉前桌子上,笔直而立,抬头一看,出刀者是断了三根指头的汉子。

  “怎么?你们都打算跟整个问世皇朝为敌?都作好头颅跟身体分家的准备了?”提出警告的同时中年汉两手摊开摆出架式,手按剑柄,要是他们从十方八面攻来皆可即时扑杀。

  “那两颗头颅的主人是你所杀的么?”说话的是老爷子,收敛了恭敬笑容的他看来就似是这帮人的老大。

  中年汉端视店内各人所站位置,看似是随意,但若连同小冬冬及老爷子都一并计算在内,这种阵势却有迹可寻,原来是以震、兑定东西的“后天八卦方位”,要是中年汉一动,必会牵动杀阵。平常人家又怎可能懂得此等五行八卦阵法,想到老爷子说的话,终有所悟。

  “原来是报仇的人寻死来了,你们跟这两个死人头有甚么关系?好等我一并将你们的头颅也献给问世皇帝。”

  “嘿,嘿。”断三指汉又再发出似笑非笑的两声,然后他左边站干位的也“嘿,嘿”的和应,跟著是全部都“嘿,嘿,嘿”的在笑。

  “你压根儿不明白状况。”老爷子笑著说。“你所携来的头颅不过是咱们吃剩的残渣废弃物,不知是被附近的野狗或狼叨出镇外,你还装模作样的说是甚么问世皇帝所要之物,倒亏你说得出口。”

  “我昨晚还想到有脑干儿或眼珠的可以吃下肚,怎知头颅却不翼而飞,害得我要砍下自己三根指头饱肚,那可算把我整惨了,你约三根指头注定要还我。”断三指汉说罢,另一人又即接说著:“你来浮华镇也算合时,不然的话咱们今晚准要抽一个出来成为大家的粮食。”

  “这些年来像你这样装作武功了得,以图阻吓咱们不敢动手的人实在不少,但像你一样厚颜无耻带著两个不是自己斩下来的头颅,还吹嘘是问世皇帝身边要人的家伙,你是第一个。”

  “要入“慈京城”也不先好好打听一下,皇帝李问世早在五年前的“天劫”后不知所终,你这种人真该死。”

  原来“浮华镇”的繁盛早在五年前结束。

  自“天劫”带来的火流星把“慈京城”变成人间炼狱后,连带“浮华镇”的家家户户亦成了断墙残瓦的破败之地,就算是侥幸生还者,在失去“慈京城外重镇”的优势后,也成为丧家之犬。没有人要到“慈京城”也就没有人要留在“浮华镇”,名副其实浮华散去,风光不再。

  “浮华镇”的原居民只以赶路客为生,现在情况不变,不过由打他们身上银两的主意转为向他们的肉体打主意,更为直接干脆,反正赚银两或吃人肉最终目的都是为餬一餐。

  “说明白点,你的马和你的人都是咱的囊中物。瞧你身材健硕,而这场风雪还会持续多天,鲜肉该可保存一点时日,不会像先前几个家伙一样还没吃完就发臭。”老爷子终于说得明白,要中年汉乖乖就范。

  “刚才的肉有没有毒?”中年汉问道。

  “没有。”老爷子答。

  “也没有。要是下了毒的话你的肉就不能吃啦。”老爷子答。

  “既然这样,单凭你们几个就以为可以把我困住吗?”中年汉把缠腰的剑拔出鞘,准备杀出重围。“你不过来试试?”老爷子答道,说这句是问题不如说是挑衅更贴切。

  的确中年汉对于自己能否平安出去也有忧虑,要是好武功也著实不必装模作样的虚张声势,在来“浮华镇”之前早盘算好装成一个杀人不眨眼凶狠之徒,就有可能避过被劫厄运,现下虽然计划泡汤仍不气馁,在场中最有把握对付的,是曾经跌倒在地的小冬冬。

  “杀!”缠腰剑出鞘,青芒乍现,中年汉喉头多了一条血口,是小冬冬手上匕首刻成。

  “蠢猪!蠢猪!蠢猪!你这该死的蠢猪!要是你改天才出现,刚才你吃下的羊肝就够我这两天饱肚之用,现在却要逼我吃人肉!你该死!还我羊肝。”

  血花还在中年汉喉头喷洒之际,小冬冬又再在他胸口多闻一条缺口,还伸手入内要寻回未被消化的羊肝。

  中年汉贪吃一口羊肝却惹上杀身之祸,但死前终于明白自己一开始就算计错误,以为最没有杀伤力的小孩就是杀计主谋。他倒下时还看见除了店内的八个人外,一班妇孺亦从外面蜂拥入店内,全都佩带短刀或长剑,向他劈来斩去,在完全死去之前,他听到的话是:

  “娘,我要大腿,那儿最多肉。”

  “儿,记住不管这家伙的那话儿有多大,不管你怎么烹煮,也绝不可将它放进口里,只有野狗才会对那话儿有兴趣。”

  “爹,我上回已经吃过手指,这回我要他的眼珠。”

  “杀人啊!又杀人啦!杀得好!杀得妙!今日你杀人,他朝人杀你,公平得很!十分公平!”中年汉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终于咽下最后一口气,说话的是个小女孩。

  小女孩刚才混在人丛中走进店里,正在抢食中的人一时未觉,只有小冬冬,他早已盯著这个小女孩--他很讨厌她脸上天真澜漫的笑容。

  小女孩约莫五岁上下,一身破衣烂布,补了又补,仍有几个大洞,除一双手掌是白的,其他地方都被污垢弄得黑黝黝,更发出难闻异味,像自出娘胎以来从未清洗过,但偏偏有张趣致的脸蛋儿及可爱的甜蜜笑容。

  小女孩突然出现,正在抢食的人全停下来,小女孩喃喃地道:“喂!你们知道吗?原来由这里向西走十哩路有一户茅舍,六年前茅舍内住有一位老伯伯,问题一:老伯伯叫甚么名字?”

  众人摇头,小女孩开心拍掌道:“哈哈哈,我还没说你们当然不会知道,蠢人摇头,愈摇愈猪头!”小女孩不但口在骂,更用手戳在其中一人额上。

  小女孩道:“老伯伯叫胡一餐,一定是前生作孽今生报,年届六十尚未有子,不过有日居然天降火流星,将胡一餐的农田毁成火海,其实活该,但从此胡一餐要餬一餐便成问题,竟然向天发问道:“天啊,我一生营役,从没干过打家劫舍杀人勾当,为何要受此折磨?”

  幸好,忽然来了一妇人,妇人刚临盆产下一子,其相公在火流星一役丧命,问题二:妇人又叫甚么名字?”

  众人怕又被骂是蠢猪,不敢摇头也不知如何回答,但小女孩又拍打其中一人的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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