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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


  他自信这一脚绝不会落空。即使踢不中对方的下阴要害,也会踢中对方的腿骨,只要踢中,无论什么部位,这一仗他就赢定了。

  这是他的秘密。

  没有人想到他在靴尖里藏了铁片,一腿踢出去的力量,有时要比一拳大得多,所以这种铁片给敌人的伤害,有时也往往要比刀剑来得更有效。

  孙二的这一脚,果然没有落空。

  只是有一件事他没有想到。会用心计的人,并不止他一个!他所想到的,别人也想到了。

  青衣汉子扬臂格挡,原来也是一式虚招!

  就在孙二发觉上当的原来是自己时,青衣汉子一掌如刀,已经结结实实的砍了下来。

  结结实实的砍在他的小腿骨上!

  孙二身躯一歪,乖乖地躺下了。

  一张脸孔因熬不过折骨之痛,扭曲得全变了形状。

  青衣汉子面无表情地道:“我可以告诉你,朝阳门东边三槐堂的那个王胡子对接骨很有一手,不过希望你伙计记住,王胡子不是神仙,你伙计这条腿,最好只断这一次!”

  花娘的一张脸全给吓白了,因为受惊过度,她站在那里,始终没有动一下,青衣汉子为她挺身解围,她连谢谢也忘了说一声。

  最后还是青衣汉子走过来问她道:“这位娘子是不是今天才到?”

  花娘定了定神,才答道:“嗯?是的……不……不……小女子来……来了两天……这次多谢恩公,噢,对了,小女子忘了请教……恩公贵姓?”

  “我姓马。”

  “马大爷!”

  马姓汉子说了声不敢当,接着又问道:“娘子就只一个人?”

  “是的。”

  “如今在哪里落脚?”

  “井家老店。”

  “井家老店?”

  马姓汉子不禁微微一愣,城里的几家客栈,他即使没有住过,差不多也知道栈名,在他所知道的几家客栈中,他显然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井家老店这么一家客栈。

  花娘脸孔一红,微微低下头道:“是北城脚下的一家小客栈,说来不怕马爷见笑,吃小女子这一行饭的,能不宿在露天底下,就已经很不错了。”

  马姓汉子点点头,沉吟不语,似乎正在思索一件什么事。

  花娘道:“大爷如果有事——”

  马姓汉子摇头道:“不,我没有什么事。”

  他顿了一下,又道:“这样好了,站在这里说话,总是不大方便,娘子请先回客栈,半个时辰之后,马某人一定赶到,大忙马某人帮不上,为娘子今后的生计稍稍安排一下,也许还可以,总之,一切等一下再说不迟,娘子先请吧!”

  坐落北城脚下的井家老店,如果只说是一家小客栈,实在还是恭维了它。

  客栈不论多小,总得有个客栈的样子,才能称为客栈;而这家井家老店,根本就不像一家客栈,它实际上只是一座古老的庄院。

  可以想像得到,在若干年之前,一定是它不争气的主人,因家道中落,为生计关系,将两厢分租出去,结果由长期变短期,才渐渐演变成客店的。

  这家井家老店,惟一名实相副的,只有一个字——“老”。

  店里不但没有像样的门扇或墙板,就连柱梁都蛀得近乎空了心,在这种大风雪天,居然能不倒下去才真是个奇迹。

  像这样一座“客栈”,会很容易使人联想起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你绝不会在这里看到一个坐马车的客人。第二件事是你也绝不会在这儿的客房里嗅到酒肉的香味!要有,除非像它在这种大风雪天仍能不倒下去一样——出现奇迹。

  可是说也奇怪,奇迹居然出现了!

  就在西厢角落里一间客房中飘出酒肉香味的同时,一辆马车缓缓驶至栈前停下。

  从车上跳下来的,正是那个马姓刀疤汉子。

  马车没有惊动任何人,没有惊动任何人的原因,是因为这时栈里根本没有人可以惊动。

  首先对马姓汉子表示欢迎之意的是拴在走廊一根木柱的两只猴子。

  马姓汉子走到廊外,停住脚步,轻轻咳了一声。

  花娘似乎正在屋子里张罗一些什么,腰间束着一条围裙,两颊泛着红晕,她探出头来看到马姓汉子,立刻露出惊喜之色道:“啊,我还以为……”

  马姓汉子笑笑道:“还以为我不会来了,是吗?”

  花娘赧然一笑,低下头去道:“进来坐,外面风大。”

  屋子里的陈设很简单,一张破桌子,两张旧椅子,一只木箱权充茶几,上面放着一副茶具。

  再往后拉着一道布帘,里面大概是卧室。

  室中陈设虽然简单,收拾得却很干净。靠窗户底下,生着一个火炉,炉上温着一壶酒。

  桌子摆着两只菜碗,一碗红烧肉,一碗青菜豆腐汤,冒着香喷喷的热气,似乎刚端上桌子不久。

  马姓汉子忽然涌起一股温暖之感。

  一个做丈夫的在外面辛苦了一天,回到家里来,他所希望看到的,不正是目前这种情景吗?

  花娘将酒壶放上桌子,另外拿来一只茶杯,红着脸笑道:“奴家不会喝酒,也没有在这里招待过客人,所以连杯都没有一个,这酒壶还是向店家借来的,只好请马爷将就些。”

  马姓汉子定了定神,忙道:“娘子何必破费……”

  他不是一个讲小节的人,同时他也实在饿了,口中虽是如此说着,人已坐了下去。

  马姓汉子坐定之后,才发觉桌上只有一副杯筷,当下抬头道:“娘子怎不过来一起坐?”

  花娘道:“我先烧点水等下好替马爷彻茶。不论奴家会不会喝酒,等会儿当然要敬马爷一杯!”

  马姓汉子的酒量并不大。但酒量不大的人,有时喝起酒来却往往比会喝的人还要喝得爽快。

  马姓汉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壶酒很快的便喝完了。

  花娘是个很懂世故的女人,她无疑知道,让一个男人喝醉了酒固然不是一件好事,但如果诚心诚意让一个男人喝酒,而又不让他尽情喝个痛快,那就不如当初不必多此一举。

  所以,她今天虽然只做了两碗菜,酒却准备了整整一大坛。

  她倒出第一壶的最后一杯,马上又将酒壶注满,搁上火炉,同时,走去后面卧室中,拿出一包糖炒栗子,和一包水煮盐花生。

  这是一种很细腻的手法。只有一个懂得侍候男人的女人,才会这样做。

  会喝酒的人,喝酒是一种艺术;会办菜的女人,办菜也是一种艺术,只有一个懂得办菜的女人才知道不将所有的下酒菜一次全部端上桌子,那样做也许会在开头时获得一声赞赏,但绝不能使男人获得一种峰回路转和柳暗花明的乐趣。

  马姓汉子正苦吃腻了红烧肉,见她拿出一包栗子和花生,不由得重重一拍桌子,连连喊好不已。

  如果这两包干果当初跟红烧肉一起摆在桌子上,会有这串喊好之声吗?

  第二壶酒很快的又光了。

  当第三壶酒上桌之后,这女人也跟着端出了第三道菜。

  一道很特别的菜。她的身世。

  无论什么时候,听一个女人述说身世,总是一道很好的下酒菜,无论什么口味的男人,对这一道菜经常总会感到津津有味。

  这女人的身上,其实并不如何特殊,但马姓汉子听了,却为之深深感动。

  她说:她原是人家的媳妇,公公带头领着一个马戏班子,由于时运不济,当家的男人去年得时症死了,几个搭班子的伙计眼看混不出名堂来,也都一个个不别而去,公公因年老体衰,已无力东山再起,她们这一家人口本来就不多,这样一来,一副生活重担,便于无形中落在她的双肩上。

  她一个妇道人家,又有什么能为呢?

  最后,她迫于生计,只好不惜抛头露面,带着这两只猴子,东奔西跑,四处飘流,靠着一点点微薄的收入,藉以养活一家……

  马姓汉子一边听一边点头,一边点头一边喝酒,就这样不知不觉的第三壶又去了一大半。

  马姓汉子在听完她的身世之后,问道:“你那位公公如今安在?”

  花娘道:“在老家宛平。”

  马姓汉子道:“家中除了公公之外,还有一些什么人?”

  花娘道:“还有一个小叔子。”

  马姓汉子道:“这个小叔子多大?”

  花娘道:“过了年十四岁。”

  马姓汉子皱皱眉头,又道:“你如今离家这么远,银钱如何接济?”

  花娘道:“我这位公公除了欢喜喝两杯,别无其他嗜好,开销并不大,每隔三五个月,只要能托各地钱庄捎回百把吊钱,也就尽够他们爷儿俩生活的了。”

  马姓汉子深深叹了口气,暗暗感慨不已。百把吊钱合银子不过三两多,在他来说,有时喝一顿酒都不够,但在穷苦人家,却足够半年之生计,想想真是作孽!

  花娘拭了拭眼角,勉强露出笑容,端起酒杯,说道:“没有什么菜,马爷多喝一杯……”

  马姓汉子默默瞪着自己面前那杯酒,像在思索一件什么事,隔了片刻,仿佛下定决心似的,毅然抬起头来,手一摆道:“这一杯,你喝了,算是你敬你自己!”

  花娘微微一愣道:“马爷那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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