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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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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奉命同赴开封府 纪无情也看到了白笺上的字迹,震惊的感觉,决不在常玉岚之下。 “怎么办?”纪无情忍不住心中的激动叫道。 平复了一下心中震惊的心情,常玉岚收起了锦囊,道:“不论如何,咱们都得赶到开封去。” 纪无情叹息一声,道:“常兄可认识司马骏?” 常玉岚道:“只闻其名,但却没有见过,纪兄见过他?” 纪无情道:“不但见过,而且,还是金兰手足,八拜之交。” “哦!听说他已得司马大侠的剑法真传?” 纪无情点点头,道:“司马大侠膝前,只有骏兄一子,而且是晚年所育,骏兄生性至孝,坚守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不肯在江湖上行走,要承欢父母膝前。” 常玉岚道:“所以,江湖上只知有司马长风,却不知有司马骏。” 纪无情道:“常兄,如若他肯在江湖上行走,以他的武功成就,闯出的声誉,绝不在你我之下。” 常玉岚叹息了一声,道:“纪兄和司马鞍是八拜之交,但司马长风也是家父的莫逆之交。这一道密令,好生叫人为难。” 纪无情道:“咱们可以向百花夫人请求——” 常玉岚摇摇头道:“不行,别说咱们无法求见门主,就算能见到,也不能开口,那是违反门规的事。” 纪无情低声道:“别说司马山庄的高手很多,就单是司马骏和司马长风两支剑,想也非你我能力所及!” “我相信百花夫人不会只派你我两个人去,必然有很多帮助咱们的人,这次对付武当派的事件小,纪兄也该看出来了,百花门在江湖上隐藏着很大实力。” “常兄的意思是“……” “先到开封府去,见机而行。” 纪无情四顾了—眼,低声道:“难道常兄真的要去刺杀司马长风?” 常玉岚苦笑道:“除了到开封府中一行之外,纪兄还有何良策?” “兄弟觉得,咱们用不着在这百花门中留下来了!” “哦!” “常兄,咱们可以想法子通知令尊和家父一声,会合司马山庄三方面的力量,和百花门一决胜负。” “时机还不成熟。” “几时才算成熟,咱们已经看到了武当派全军覆没,难道还要眼看着司马山庄成为飞灰不可?” “纪兄,别低估了百花门,咱们一有行动,必会被他发觉。” “走马行船三分险,何况,在江湖上闯荡,如若事事都要顾虑的万无一失,那只怕永无成热的时机了。” 常玉岚道:“纪兄,难道你忘了桃花姑娘蓝秀?” “我没有忘记她,但我觉得,咱们不能再听她的安排了,我们不能眼看司马山庄毁去,尤其是毁在你我手中。” 常玉岚道:“兄弟也有同感,咱们到开封再说吧!” 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马嘶之声。 常玉岚神情一变,道:“有人来了,咱们出去瞧瞧!” 门外边,停着几匹骏马,和一辆豪华的篷车。 纪无情的四个刀童,赫然也在场中。 他们黑衣佩刀,和过去完全一样。 一见纪无情,立刻跪拜下去。 按捺住心中的激动,纪无情一挥道:“起来,起来,你们没什么事吧?” 四个刀童应声而起,道:“我们很好,今日能得再见公子,他们果然没有骗我。” 听口气,纪无情已明白,四个刀童无恙,而且,也不知这些时日的真相。纪无情也不便说明。 常玉岚回顾了一眼,高声说道:“哪一位送来车马,请现身一见。” 篷车中跳出一个少女,道:“我!” “你是——” “我只是一个送车、送马来的丫头,你们人手很全,自己可以驾车、骑马,所以我要先回去了!” “多谢姑娘。” 那少女理了一下鬓边的散发,笑道:“车上有五千两白银,以应三公子和纪公子之需,两位如若没别的事,可以动身了。” 常玉岚道:“此地的善后之事——” “用不着两位公子操心。” 常玉岚道:“好!那我们立刻上路。” 纪无情道:“现有五匹骏马,常兄和从婢坐车,兄弟和四个刀童骑马。” 常玉岚点点头道:“似乎门主早巳替我们安排好了。” 那送车的少女笑了笑道:“这辆车很宽大,是可以使常公子坐的很舒适,只是不知道三公子的手下,是否有会赶车的人?” 莲儿道:“我会。” “好,那就请诸位上路,听说事情很紧急,诸位还不能一路游玩水地走过去。” “姑娘可知我们要到什么地方吗?” “不知道,不过,我知道限期。” “什么限期?” “诸位赶到的限期,现在是八月初一,诸位一定要在八月十日之前赶到,我要复命去了。” 转身疾奔而去。 纪无情吁一口气道:“常兄,看来时间还很充裕,不知常兄要作何打算?” 常玉岚道,“上路吧!” 转身跳上马车去。 纪无情一挥手,四个刀童飞身上马,排成了两前两后的队形。 这是纪无情在江湖上行走时常用的行进之法,四个刀童两前两后,四个刀童仍然没有忘记。 纪无情心中忽然一动,低声道:“你们四个人,是不是每天要服用药物?” 四个刀童,也有名字,以琴、剑、飞、环为名。 剑童摇摇头道:“没有,五日前,我们服过一次药物,以后就未再服用了。” “哦!是不是会有不舒服的感觉?” “不会。” 琴童也道:“我和过去完全一样,全无不适之感。” 纪无情未再多问。 但他心中却像风车转一般,不停地转动。 四个刀童服用的解药,是否可以解去常玉岚和自己身上之毒? 司马长风除了剑法高明之外,医道也极为精深,不知他的精深医道,能不能解去百花门中的奇毒? 桃花姑娘蓝秀,是不是会到时赶到开封? 纪无情感觉到必需要见见蓝秀,要告诉她,自己再无法遵守她的约定。 不论背叛百花门的后果如何严重,他也不能对付司马长风。 纪无情忖思过门前的情势之后,决定事前不和常玉岚商量,到开封先告诉司马长风内情,再逼常三公子决定。 暗中打定主意之后,心里反而轻松了很多。 北刀世家,向以侠义自居,家风相传,理、义当先,对委身投入百花门中一事,纪无情的心中,一直有一股强烈的反抗意识。 但为了蓝秀,他一直隐忍下去。 可是要他去伤害司马长风,他无法再忍下去了,权衡过轻重之后,暗里作了决定。 纵马四顾,但见绿苗遍地,迎面清风中,隐隐带着寒意,雁阵排空,已然是深秋的季节了。 摸摸腰间的佩刀,纪无情突然有着江湖兴亡,双肩有责的感觉。 回头望去,但见莲儿扬鞭驰来,秋风飘起她长发衣袂,玉容如花,心神专注,流露出对主人无限忠诚。 不禁暗暗一叹,忖道:常玉岚这四个从婢,不但年轻貌美,一身武功,最可爱的是她们对主人那份忠诚。 大有生死相随,终身不渝的感觉。 这驰车的莲儿,更是四婢中的翘楚。 车帘低垂,不知常三公子在车中的情景,四婢环伺,难道是在品尝那温柔滋味7 事实上,常三公子一直在闭目沉思。 自人上了这辆篷车之后,就闭目而坐。 常家收集天下丰富的资料,使他一出道就充满着应付各种变化的智慧,加上几年的江湖历练,更使他充满自信。 自信能应付江湖上各种诡异的变化。 但这—次,常玉岚自觉完全失败了。 他在闭目思索,思索这一次失败的原因。 蓝秀,只是一个美丽的少女,为什么能使他一见钟情,而且,有如陷身泥沼,不可自拔之感。 对别人,还可以说得过去,但常三公子却不应该如此的难以自禁。 他自幼就生长在脂粉群中,随身四婢,都是千挑万选的人物。 她们不但资质好,而且还貌美。 表面上看去,常三公子是一个风流人物,宝剑、名驹、美女,但事实上,这也是一种磨练。 古往今来,无数的英雄事业,都败在女人手中。 那一分魂牵梦绕的情怀,能使钢铁一般的英雄,化作了绕指柔,甘愿拜倒在石榴裙下面。 常玉岚美婢相随,而且一个个甘愿献身,但常三公子却能控制的很好,不让情欲泛滥。 为什么蓝秀竟然有力量使他失去了控制自己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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