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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是你先出剑,还是丁某人先动手?”

  “哼,姓丁的,别神气活现。”萧临风色厉内荏,沉声道:“你只不过躲过了一剑而已。”

  “不上一剑。”

  “不止?”

  “在杏花村还有一剑。”

  “哦。”

  “在杏花村那一剑,说是争风吃醋也好,说是一言不合也好,至少还有人理由。”

  丁开脸色一沉:“萧临风,你刚才这一剑所为何来?”

  “这……”萧临风一怔,说不出理由。

  “莫非你是只疯狗?”

  “什么?”

  萧临风双目一睁,叫道:“你敢……”他一向养尊处优,高视阔步,在他的记忆时绝没胡敢骂他是狗。

  而且骂的是疯狗。

  但他毕竟识得厉害,甚至多少承袭丁他爹萧震的机诈阴沉,虽然刚才一剑落空,锐气大减,居然还能打起精神,强作镇定。

  “你去打听打听,看看丁某人有什么不敢的事。”丁开冷笑道:“照你这种行径,的确像史疯狗,不过,只是只小疯狗……”

  小疯狗?那萧震岂不成了老疯狗?显然,丁开存心恼萧临风,称称他的斤两,是不是还以照样使出刚才那一剑。

  那样气势磅薄的一剑,丁开觉昨颇不寻常。

  那样气势磅薄的一剑,丁开觉得颇不寻常。

  可惜萧临风不能,至少在短时间内能,因他一身真力在那一剑中全都耗尽了,所以他只忍耐,甚至不想继续顶嘴。

  他也不用打听,早就知道丁开是个什么人物。

  “怎么?”:丁开眼着他,像是看穿了他的肺腑:“忽然变居了淳淳君子。”

  萧临风咬了咬牙,忍受着讥讽。

  “别以为装蒜就过得了关。”丁开鼻孔哼了哼:“丁某人最喜欢打落水狗的。”

  他言司犀利,咄咄逼人。

  萧临风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嘴唇牵动了一下,却没发出声来。

  年轻人有这种忍耐功夫,倒是少见。

  “好,你既然这般谦逮,丁某人只好占先了。”丁开话完人起。

  形如鬼魅,动如飘风,若有若无,一晃而到。

  “你……”萧临风一惊之下,倒退了三步,振腕扫出一剑。

  这一剑当然远不如昔。

  剑势分明迎着人影扫去,但却人空空荡荡,剑锋所及,竟然一无所获。

  但见人影转动如风,遍布了前后左右。

  忽然裂帛一声,他锦袍的前胸被撕了一片,露出了中衣。

  萧临风骇然大惊,举剑狂挥。

  又是裂帛一声,背后又被撕去了一片。

  零零落落,裂帛之声断续了绝,片刻之间,一袭锦袍已被撕得寸缕无存。

  萧临风气喘呈呈,剑势也越来越缓。

  他就靠这袭锦袍,把他装点成一位豪门公子,五陵少年,此刻美丽的外衣一除,光彩尽失,顿时成了一个俗子俗夫。

  同时又因东跳西跳,汗出如浆,发也散了开来,弄得狼狈之极。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世间上若是没有豪华美丽的衣服至少可以减少许多人张狂作势。

  大家赤条条的,谁能狗眼看人低?“好,好玩,耍狮儿戏。”娄大钊忽然拍的手大笑:“小丁,叫他翻个筋斗。”

  萧临风从来没受到这种气,更没受过这种戏弄,听在耳里,几乎比死还难受。

  死当然很容易,而且还可死得壮烈,此地巨石遍布,一头栽上去就成了。

  但他并不想死,他只想开溜。

  开溜是件丢人的事,但当生死关头之际,有些人并不在乎丢人。

  萧临风就是这种人。

  他目光溜溜一转,选了一个有利方位,正待腾身而起,忽然蹄声大作,冲来了七匹健马。

  此地并非阳关大道,只是一座穷谷,这批人来经何干?丁开身子一旋,飘出一丈五六。

  萧临风目光一接,却不禁喜出望外。

  这批人倏然而来,对萧临风来说,等于在绝望中遇到了救星。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振远镖局的沈天岳。

  这一行七八策马趱程,来得甚快,午刻刚过,就已到了地头。

  若在平时,萧临风对这些镖局子里的人,几乎不屑一顾此刻已摆不出江湖少侠的架子。

  “是沈总镖头吗?来得正是好。”

  “你是?”沈天岳一怔。

  此人久走江湖,待人接物,一向谦恭有礼,很少直接用个“你”字,但面对这个乱首飞蓬,形貌狼狈不堪的人,居然也不假词色。

  “你不认得我。”萧临风势汹汹。

  “这……”

  “沈天岳,你好大的胆子。”丁开接口笑道;“居然有眼不识泰山。

  沈天岳一呆:“尊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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