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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失手得手 梭宗家的番目,名梭宗达什。达什,译意为吉祥,汉语该叫梭宗吉祥,就是那位花甲年纪的番人。僧格,译意是狮。梭宗狮,是那位相貌狰狞的壮年番人。这家伙已被蓝鹃旗的人所收买,他是梭宗吉祥的堂弟,却愿替哈布尔姑娘卖命,可没将梭宗吉祥放在眼下,目无尊长,不听驱策。但对哈布尔姑娘,却奉如神明,闻声止步。 柴哲举手一挥。文天霸、田永安、杜珍妮,三人左右一分,撤兵刃戒备。 柴哲扬剑用番语大喝道:“梭宗家的头人族主,出来答话。” 梭宗吉祥不敢不出来,越趄着上前说:“汉客,我就是族主。” “你是族主,我是客人,如果在友好的态度下见面,我该向你献哈达(红巾或绸白礼巾),但目前不行。”柴哲说。 番目梭宗达什惊得浑身发冷,惶然地说:“汉客,清说明你们的来意好了。” “我已说过,仅是路经贵地,借宿一宵以避风雪,别无他意。”柴哲正色说。 “那……你们却……” “不是我们要生事,而是这位喇嘛沙布伦要行凶。我相信这位沙布伦决不是贵族的坐家僧,而是蓝鹃旗派来监视你们的人。我们杀了他,我们自会担当,有这位哈布尔公主作见证,你们用不着耽心。” 柴哲一面说,一面在喇嘛身上搜解药,救醒古灵和端木长风。 梭宗达什不敢多说,无可奈何地道:“好吧,你们可以住下来。” 柴哲点点头说道:“我们谢谢你。只是,我们不愿意分得太散,请让我们分住两座皮帐。” 说完,将喇嘛喉中的箭收回,收了剑。 “好,随汉客自选。”番目毫不抗拒地说。 “我带两位同伴住在你这里,另三位同伴带三位蓝鹃勇士住在邻右。”柴哲毫不客气地吩咐,转向古灵用苗语说:“灵老、杜姑娘,我们三人押蒙女住在番目的帐中,以防万一。白叔、文叔、少庄主,押着三位蓝鹃勇士住到右首的皮帐内。诸位请注意,番人的冬窝子建造不易,一帐中住有一家大小,甚至两家合帐,所以十分拥挤,不可能让出一座皮帐给我们住。因此,晚间除了警觉些之外,我们是客人,最好能遵俗而宿。” “俗如何遵法?我可不懂。”端木长风苦笑道。 “番人如有外客光临,由于帐中一家大小睡在一起,男女横陈,所以主人必定晚睡早起,在客人身侧放置一根木头,暗作记号。早上主人末起之前,不必起来,切记不可移动本头。”柴哲详加解说。 “这……但是什么道理?” 柴哲低头一笑说:“如果客人看中了番女,而番女也有情,只消跨木而过,而不令木头移位,主人虽发觉,也不会过问,假使移动木头,主人早上必定冒火,那么,全族的人都会拔刀奔来问罪,后果不堪设想。” 端木长风呸了一声,笑不可仰地说:“我的老天爷,这些番人不论男女,一年洗不了一次澡,又腥又臭,谁还有看中番女的胃口?” 古灵呵呵笑,向杜珍娘说:“杜姑娘可伴哈布尔同寝,好好看住她。” “我点她的穴道,管叫她睡得跟母猪一般。”杜珍姐笑答。 柴哲交待毕,向番目说:“族主,这位梭宗僧格是什么人?” “我的兄弟。”梭宗达什答。 “叫他也留在此地,告诉他,晚上安份些。” “好。”番自颔首答,立即令族人散去,派人领端木长风押着三名蓝鹃勇士,到右首的皮帐安顿。 番目的帐中一阵乱,不久,灯火通明,酒宴已备,主人肃客人座。 所有的人围成圈形席地而坐,番目身旁,坐着他的老妻,和二十余岁的剽悍番人,一个妙龄番女。再就是那位凶悍的梭宗僧格。主客位以古灵为首,杜珍娘傍着哈布尔姑娘。柴哲则坐在妙龄番女的身侧,他的左首是哈布尔姑娘。 所有的人,皆取下了裹头毡巾,露出本来面目。 老番妇和番女的衣着,与男人相同,只头部有分别。番女五官倒也相当姣好,一双眼睛经常泛着笑意。她们头发梳成十八根小辫子。这是说,她已十八岁了。辫垂身后,用红巾为发囊,上绣五彩花卉图案,下穿缨络,用金银环片作饰,走动时,叮当作响。颈上,一串宝石环绕项四圈,后面盘住发辫,下端塞入发囊中。两串珊瑚耳坠上挂顶门,下垂过肩,悬挂在脸颊附近晃荡,说是耳坠却不是穿在耳孔上的。看了她头上的饰物,便可猜出她的身份必定不寻常。 番目就坐毕,先替众人引见。 老番妇是他的老妻。 青年人是他的次子,梭宗默(火)。 少女是他的三女,梭宗藏布(美丽)。 他说他有两子三女,长子已离家三载,名叫梭宗额林沁(善),音讯全无,生死莫卜。次媳在去年坐骑失足,跌入玛楚河失踪。 柴哲自然不会将古灵一群人的姓名说出,只说了自己的姓名。 两位番人负责将茶盘送上。中间悬了一只大釜,里面盛着几块近尺长的羊腿肉,每块重约三两斤,骨头在外,便于抓握。 客人前面,有一只大木匣,中分数格,盛了青棵粉、糖、酥油、干果等等。每人一只木碗,是盛酒的。 柴哲心细如发,乘酒莱将备的前片刻,用苗语向古灵和杜珍娘说道:“等会儿吃肉时,请看我的举动,以免失礼。咱们没有切肉刀,等会儿主人会替咱们准备,切肉时刀尖不可外向,食罢还刀时,刀尖亦不可外向,不能植刀于地,也不可将刀插在肉上。肉都是半生不熟的,最好取小块的,吃完将骨放在面前,吃得愈干净愈受主人欢迎。吃完肉,主人将亲执客手以衣襟拭净客人的手,不可抗拒。肉吃完,然后方上麦饭,饭吃多少无所谓。木盘中的调味品,可用手抓。” 番人倒上酒,杜珍娘可就感到头痛了,酒中似乎有股怪味,中人欲呕。她能吃酒,但这种酒却不敢领教。 主人已知古灵和杜珍娘不懂番语,便以柴哲为主客,含笑敬客,先干了三大碗酒,再敬哈布尔姑娘。 柴哲从小生长酒乡,他不在乎,三碗酒下肚,脸上只涌起一丝红晕。其实,这种难吃的奶酒,酒味极淡。 敬过酒,主人请吃肉;在腰间拔出切肉小刀,却发现三位汉客没有刀子,赶忙命番人送上三把小刀,亲自—一奉上,请客取肉。 柴哲取一块大肉放在左轴上,倒握着骨柄,小刀自外向内一削;肉破血涌出,挑起肉条,血仍不住往下滴。他毫无表情,往口中一塞,吃得津津有味。 杜珍娘看得心中发毛,用汉语问柴哲说:“我不吃这些东西,简直在茹毛饮血。” 柴哲喝了一口酒,笑道:“我已吩咐主人,你面前那块小的,保证全熟,吃吧!” “真要命,多脏,怎么放在衣袖上?”杜珍妮苦笑问。 柴哲呵呵笑说:“怕什么?不论藏人或番人,襟袖油腻愈多愈光愈感到自豪,你看哈布尔和梭宗藏布两位姑娘,她们是公主的身份哩!襟和袖还不是油光水亮?那木碗中的奶酒虽无酒味,又酸又臭,但十分滋补哩!” 古灵吃得心中叫苦连天,龇牙咧嘴,接口道:“柴哥儿,拜托拜托,另弄些可入口的东西来吃好不?” 柴哲摇摇头,苦笑道:“不可能的,灵老。除了要将肉煮熟些之外,小侄无能为力,他们长年累月只有这些东西吃,别看我吃得津津有味,这叫做黄莲树下弹琴,苦中作乐,不吃不行,咱们总不能饿肚子呀。” “可不可以烤来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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