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诸葛青云 > 怒马香车 >  上一页    下一页


  杜少恒艺高大胆大,疾伸右手食中二指,将那一线白影挟住,赫然是一个小纸团。

  他,微微一怔之下,立即将那纸团打开,就着地面积雪反映,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那是女用的眉笔,所草成的两行小字:目前情况扑朔迷离,敌友难办,你要特别冷静。

  语气显然是友非敌,笔迹也有似曾相识之感。

  用的是眉笔,那一声“打”,也清脆悦耳,显然是一个女的。

  那是什么人呢?他心口相问着。

  匆促间,他已忘去要追赶那以黑语招呼那老婆子开溜的人的事,而怔立当场。

  忽然,脑际灵光一闪!这笔迹,不是和客栈中题在床头墙壁上,那半阕“江城子”的笔迹一样吗?

  那么,此人显然是有所为而来?

  他,心念电转间,那狐袍人已满脸尴尬神色地,缓步而出,才使得他回过神来,注目问道:“阁下,那老婆子已被制服了?”

  那狐袍人苦笑道:“在下很惭愧,本来,我是想聊效棉薄,替杜大侠帮忙的,想不到事与愿违,却反而帮了倒忙。”

  “此话怎讲?”

  “那老婆子和那丫头,都被他们自己人杀以灭口了。”

  杜少恒禁不住身躯一震,切齿恨声说道:“好一批狠毒的贼子!”。

  狐袍人苦笑着接道:“方才,当杜大侠扑出追敌的瞬间,那老婆子已被我制倒,但就在这节骨眼儿上,忽然有人从窗外以暗器偷袭,我一时失察,自己是闪开了,却没料到,他们的目的是杀人灭口……”

  “那两个都死了?”

  狐袍人说道:“是的,是一种极普通的碎毒钢针,但毒性剧烈,见血封喉,杜大侠,请进去瞧瞧……”

  杜少恒偕同狐袍人重返室内,只见那老婆子与冷艳少女都已死亡。而且,就在这片刻之间,全身都已变成乌紫,足见其毒性之烈。

  杜少恒默然沉思着,没接腔。

  是的,目前情况,确如那位不曾见面的神秘妇人,所给他的纸团上所写:“扑朔迷离,敌友难办。”他必须冷静地思考一下才行了。

  姑且撇开他全家神秘失踪的的疑案,以及那暗中潜伏的敌人处心积虑地,诱使他出面的事情不说,光是这位狐袍人,其神秘色彩,就够浓厚的。

  试想:才那老婆子与冷艳少女所显示的身手,都已够高明的了,如果是在二十年前,杜少恒自信在那两人中的任何一人手下,他都走不过百招,但那两人在狐袍人手下,却是一招半式的就被制倒了。

  他实在想不通一个出身黑道,受过他父亲的救命之恩的人怎会有这么高明的身手?

  那么,这位狐袍人所说的话,又是否可靠呢?

  如果狐袍人的来历有问题,则方才当他因追敌而离开室内时,所发生的一切,也就不无可疑了……

  那狐袍人似是已看透了杜少恒的心事,因而含笑问道:“杜大侠是否认为我这个人有点神秘,因而对我所说的一切,也采取怀疑的态度?”

  杜少恒“唔”了一声,算是默认了。

  那狐袍人自我解嘲地一笑道:“这也难怪,是我自己表现得太神秘,同时,目前所发生的一切又阴差阳错的巧得那么出奇。”

  话锋略为一顿,又正容接道:“不过,请杜大侠相信我,我所说的,完全都是实情。”

  杜少恒轻一叹,道:“鬼域江湖步步险,有时候,亲眼目睹的事,也会暗中隐藏玄机的,所以,要相信一个人,真是谈何容易。”

  “不要紧。”那狐袍人苦笑了一下道:“俗语说得好:事久见人心,且让时间去证明我的诚意吧!”

  “但愿如此。”

  “现在,我该作一个自我介绍了,在下复姓司马,单名一个元字,一元复始的元。”

  “啊!原来是司马兄。”

  司马元道:“是进晚餐的时候了,在下蜗居,离此不远,杜大侠能否赏脸,往驾蜗居,共谋一醉?”

  杜少恒笑问道:“阁下口中的蜗居,也就是在利民当铺了?”

  “正是。”

  杜少恒道:“司马兄诚意相邀,在下自不能不识抬举……”

  地无分南北,时不论今古,所有当铺的大门口,都有一个血红的斗大的“当”字。

  那血红的颜色,任谁都不会认为,那是表示当铺老板以一颗赤诚的心接待穷人,否则,一般朝奉的面孔不会那么冷,而那仰之弥高,高不可攀的柜台,也不会作得那么高,使得光顾他们的衣食父母,一进门就有矮了半截的感觉。

  所以,说得夸张一点,那血红当字的红颜色,该是用穷人的鲜血涂上去的……

  利民当铺虽然只有短短十来年的历史,但在洛阳城中,却已后来居上地,成了首屈一指的大当铺。

  尤其是地处洛阳城中的闹区,左边是一家富丽堂皇的鸿翔绸缎庄,右边是一家规模宏伟的达记槽坊,更为衬托出它的不平凡气势。

  不过,不管它如何的气势不凡,那大门口的血红的斗大当字,那仰之弥高的柜台,那阴沉沉的气氛,却也一如普通当铺一样,未能免俗。

  当杜少恒,司马元二人相偕进入利民当铺的大门时,一个身裁高大的短装汉子,几乎是以前后脚之差,跟踪而入。

  说他身裁高大,似乎太笼统,也没一个标准,但如果说他毋须踮起脚尖,就能轻易而自然地看到柜台内的一切,则其身裁之高,也就有个概念了。

  此人年纪约在二十上下,浓眉大眼,肤色黝黑,加上他那一身黑色棉袄裤,站在那儿,就像是一座铁塔似地。

  他,抖落身上的雪花,向柜台内瞄了一眼,拉开破锣似的嗓门,嚷道:“嗨!老板,当当。”

  坐在柜台边的老朝奉,抬手将架在鼻梁上的老花眼镜,向额头上一抬,向那年轻人投过惊诧的一瞥之后,又将老花眼镜戴好,漫应道:“拿上来。”

  “拿什么来呀?”

  “你不是要当吗?”

  “是啊……”

  “要你还不拿给我瞧瞧。”

  “要瞧?我就站在这儿,难道你没有长眼睛?”此人不但嗓门粗,火气也够大的。

  因此,本来已走向通往里间门口的社少恒,司马元二人,为此住步回身察看,老朝奉更是索性取下老花眼镜,注目讶问道:“小伙子,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年轻人道:“没什么意思,我就是要把我自己当给你。”

  把自己当给当铺,这可真是未之前闻的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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