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夜星、暗、冷。
一条秃顶如鹰的大汉,斜倚在山坡旁的一块青石上,穿一件柔软宽大的黑袍,赤足、麻鞋,一双眼睛比夜星还亮,正盯着面前的一堆火,火焰闪动,火上架着铁枝;铁枝上穿着一只也不知是牛是羊的牲口,已经快烤熟了,焦香四溢,山坡后都一定可以闻得到。
山坡后果然有人闻到了。
一条高大魁伟,却瘦骨支离,好像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一样的汉子,从山坡后转了出来。
“卜鹰。”
他非但走不稳,连站好像都站不稳,可是卜鹰这两个字说出口,忽然间他就已从二三十丈外到了火堆前。看见火上的肉,他的眼睛也发出了光。他眼中的光比夜星还亮。
“你烤的这不是羊。”
“这本来就不是。”
卜鹰懒洋洋靠在石头上,用一把刷子,从一个桶里沾着也不知是用什么东西调成的佐料,一刷子一刷子,很仔细很仔细的往肉上刷。焦油滴在火焰里,必剥必剥的响着。
有风,火更大,肉更香。卜鹰说:“没有人说这是羊,这里不是吃羊的地方。”
病汉皱起两条浓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脸上忽然露出种非常奇怪的表情。
“这是狼。”“对了。”卜鹰眼中有笑意,“关二全身都是病,鼻子总算还没有病。”
“狼肉太粗,不好吃。”关二说。
“对。”
“我只要一半,狼脸子和眼珠也得归我。”
卜鹰笑了:“狼肉太粗,狼肉不好吃,你为什么还要吃一半?”
“我要吃的不是狼肉。”关二说:“我要吃的是乡思。”
“乡思?”
关二的目光在远方,在夜空中,在夜星上,他的心却在夜星下某一个地方。
“昔年在关外,关二犹少年,一夜去杀贼,斩首四十六。”
“杀得好,好痛快。”
“那一夜,我把一柄百炼钢刀的刀锋都砍卷了,四更后,腹如雷鸣,饿得简直可以吃下一匹马。”
“那里没有马。”
“所以我就抓住了一只狼,活生生撕成两半,就像你这样放在火上烤。”
关二说,“不到一个时辰,我就把那只狼吃得精光。”
“吃得好,好痛快。”
“直到如今,我想起那一夜的事,还是会觉得食指大动,也不知是想杀贼,还是想吃狼。”
卜鹰又笑了。
“这里狼倒是有一只,而且是现烤好了的,只可惜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吃不了你,你也吃不了它。”
“为什么?”
“因为这只狼是我的,从头到尾都是我的,从狼脸子到狼屁股都是我的。”
“你能吃得下?”
“吃不下。”
“你不能分一半给我?”
“不能。”
“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小气的?”
“现在。”
“现在你为什么要变?”
“因为现在我心里有点不舒服,而且还有一点紧张。”卜鹰说。
“紧张?”关二很诧异。“身经百战,也不知道出生入死过多少次的卜鹰也会紧张?”
卜鹰叹了口气,“每当我知道有人来杀我的时候,我就会觉得紧张,我一紧张,就想吃,所以我才会去弄来这一只狼。”
关二也笑了。
“我也一样,一紧张就想吃。”他说,“可是你现在已经可以不必紧张了。”
“为什么?”
“因为我,我关西关二,既然吃了你的狼,就不能看着别人来杀你。”
“你吃了我的狼,就替我杀贼?”
“是的。”
关二大笑。“吃狼杀贼,一并举行,三十年前雄风又起,人生至此,不亦快哉。”
卜鹰却在叹息。“只可惜今夜来的人没有四十六。”
来的只有四个人。
四个人是从四个不同方向来的,年纪不同,衣着不同,相貌当然更不同。
奇怪的是,这四个不同的人却有一种很特别的相同之处。
四个人看起来都很沉静,连一点火气都没有。在这种春寒料峭的晚上,在这种四野无人的山区里,他们忽然出现,居然就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日子到郊外去散步、到人家家里去做客一样。
难道他们就是来杀人的人?
关二已经撕下条狼腿,正在开怀大嚼,看见这四个人才喃喃的说:“三万五千两、三万七千五百两、三万两千两、四万两。”他问卜鹰:“一共是多少?”
“十四万四千五百两。”
“不便宜,不便宜。”
“什么不便宜?”
“这四个都不便宜,很可能比那四十六个都贵一点。”
“哦?”
“屠杀狗三万五千两、金老二三万七千五百两、王断三万两千两、萧玉人四万,江湖中身价最贵的杀手,居然一下子来了四位。”关二叹了口气,“想不到居然有人肯花这么多金子来杀你。”
“是金子?还是银子?”
黑暗中来的四个人,有一个突然冷笑。“如果是银子,这么一点只配杀狗。”
关二把狼腿上的最后一点肉啃光,才叹息的摇头:“就算是金子,这么一点,也不配杀我。”
“杀你?”金老二道,“为什么要杀你?”
“要杀小鹰,就得先杀我。”
站在最远的萧玉人忽然开口:“不行,这个人杀不得。”
“为什么?”
“杀了他连一两银子都没有人付。”
关二大笑。
“萧婆婆果然名不虚传,没有钱赚的生意,绝对不做。”
他的笑骤然停住,慢吞吞的站起来,整个人就好像被风一吹就要散了的样子,一双眼睛却亮如刀锋,刀锋般划在萧玉人的脸上。
“只可惜这一次你们不杀我,我也要杀你。”
萧玉人淡淡的笑了:“你以为杀人是这么容易的事?”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已经有三个人出手了。
前面的三个人。
刀、札刀、匕首。
三个人用的都是很普通的兵器,却都是杀人的利器。
三个人的态度本来都很沉静,可是一出手,就好像变成了三条毒蛇。
三个人攻击的目标,仍然不是关二,而是卜鹰。
卜鹰没有动,动的是关二。
关二动,单刀折、匕首落,一把三尺九寸长的札刀,在一刹那间竟然被拗成了十三节;两条瘦而健韧的手臂,已经被活生生撕了下来。
就好像大姑娘喜欢撕绸缎,小孩儿喜欢撕彩纸一样。关二喜欢撕人。
他撕的不是面前三个人,而是站得最远的,那个值四万两的萧玉人。
血光飞溅,在夜色中看来并不鲜艳,却使得那条被撕下来凌空飞起的手臂,看来更诡异可怕。
前面三个人兵器已失、锐气已折、杀气已灭,人已僵住。
“啪、啪、啪。”
卜鹰在鼓掌。掌声三响,他的人已忽然从原地滑开三尺。
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有一把雪亮的剑自地下穿出。
卜鹰若不动,这把剑此刻就已经从他的股间刺入,穿透他的肾和肝脏。
这一着才是真正的杀手,本未已经算准了一击必中,必死无救。
关二大喝:“好,这一剑二十万!”
喝声中,他那蜡黄枯瘦的大手已经抓入地下,把一个人活生生的提了出来。
火光闪动,就在这一瞬间,这个病骨支离一吹就散的大汉,竟像是忽然变成了一个来自太古穷荒的凶神恶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