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在记述的某一个故事之中,提出过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在哪一个故事中提出的,不记得了,也懒得去翻查,反正故事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问题。
再附带说一句,对于必然会有结果,但是却要费一番工夫才能做到的事,都不是很有兴趣去做。例如翻查在哪一个故事之中提出了这个问题的 肯定查得到,但是查起来却繁琐得很。这是“死功夫”,做起来没有味道,不如全然不知结果为何的事,每分每秒都有新的变数,那才引人入胜。
那个问题是:一件东西,包括有生命或是无生命的,当你看到它的时候,它是这样子的;若在完全没有人看到它时 意思是它不在任何视线之下,或不在任何监视的情形之下,它是甚么样子的呢?
这个问题,永远不会有确切的答案,因为问题的前提是“绝对没有任何人或仪器看到它”。所以,在那种情形之下,它是甚么样子,也就没有人知道。它可能是给人看到的样子(极大的可能),但也可能完全不同,不知变成了甚么样子。
如果它和被人看到的时候,样子不同了,那么,这个样子可以说是它的原形和这个故事,也算是有关系,所以一开始就提出了这个问题来,也不算是空话了。
说空话是人类的行为之一,甚至被归入“文学”类。有的空话,听来看去,伟大之至:可是听不来看不来,还是空话,人类亦乐此不疲,真是奇怪。
且说回这个问题,深究起来,其实极是复杂,不但东西在绝对无人看到时是甚么样子,没有确切的答案。就算是被人看到时是甚么样子的,也一样有不同的答案。
举例来说,一只白色的杯子,许多人看起来,都是同样的一只杯子。但由于人能看到东西,是一连串极复杂的生物、物理作用运作的结果,在这一连串的运作之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结果也就不同了。
例如,受了过多酒精的刺激,视觉神经的正常运作,出了问题,这个人看出来的杯子形状,就有了歪曲,变得不同了。
又例如,在吸食了大麻或别的药物之后,人的视觉神经的运作,也会出问题,白色的杯子,看出来就会变成五色缤纷,绚丽莫名。
哪一种才是这“白色的杯子”的真正形状和色彩呢?
似乎也很难确定,是不是?
好了,该说故事了。
故事开始,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相遇。
当他们相遇的时候,男人当然不知道女人的名字,女人也一样,但是为了叙述故事的方便,还是先一人给他们一个名字好 男的叫丁真,女的叫何可人。这都是很普通的名字,而且笔划简单,合乎容易的原则。
丁真和何可人的相遇,完全是偶然。
我常说,一个人偶然地发生了一件事,可以决定一个人一生的运程,像是早上出门,靠左走或靠右走,就有可能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
我也常说,一个人一生的历程(命运),是早已设定了的。
这是不是矛盾?
不是,只要把这“偶然”也看作是一种预先的设定,就一点都不矛盾了。
像丁真,那天晚上,在酒吧接近打烊的时分,带著几分酒意,自酒吧中脚步蹒跚地走出来时,正下著大雨。
他进酒吧时,也下著雨,所以他是带著雨伞进酒吧的。他跨出了人行道,雨点打了上来,他才发觉雨伞留在酒吧中,忘了带出来。
在这样的情形下,他要是能立刻下决定,一是转身回去取伞;一是免麻烦,冲过马路去就是。他的车子,就在对面。
这两个决定,不论他采取了哪一个,只怕他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和何可人相识的机会了。
可是,当时,他并不采取上述的两个决定,而是先仰起了头,让雨点打在脸上,贪圆那一时的凉快清爽之感。
那也只不过是十来秒钟的事,然而,已足够让事情发生了。
在街角处,突然转出了一辆小货车来,那小货车虽然破旧,可是却驶得飞快,而且,驾驶者显然未曾料到,在午夜大雨的街头上,会有一个傻瓜站在那里仰著脸淋雨,不看车辆。
那小货车上,堆了满满的竹笼,每一只竹笼中,是二十只准备运到市场去的活鸡。
何可人点过数,总共是五百六十只。
对了,驾货车的司机,就是何可人。
等到何可人看到大雨之中,前面有一个人;丁真也在大雨声中,听到了旧货车疾驶过来的吱吱咯咯声之际,何可人已响起了车号,踩下了煞车。
可是,一切全都迟了,货车撞倒丁真,何可人在最后关头,扭转驾驶盘,她也无法看清自己是不是撞上了人。旧货车因为急速地转向一边而倾侧,在它翻倒之前,约有几十公尺是侧著车身,只靠左边的两只轮子著地冲向前的。
这种情形,最好的汽车特技员也未必耍得出,何可人却于无意之中得之。
车子撞向马路的一边,撞中了一家店铺的门面,幸而店铺上了铁门,否则,货车只怕会直冲进去。
车子在发出隆然巨响之后翻侧,车上的竹笼一起翻滚下来,五百六十只鸡,有一大半破笼而出,在大雨之中,又叫又跳又飞,场面混乱之至。
何可人也受了伤,昏在驾驶室中。
丁真则躺在街上,显然也受了伤。
过路人和酒吧中人立刻报警,警车和消息灵通的记者几乎同时赶到。
当记者来到的时候,还不知道那是一桩大新闻,只当是普通的车祸。
当然,那是一桩普通的车祸,但由于被撞倒的丁真,身分显赫,所以,就成了一桩大新闻。
同样是撞倒了一个人,被撞的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在报上所占的篇幅,自然不引人注意。但丁真做为一个出色的发明家,最近才被陶氏集团聘请,为该集团主持研究室。
报上前一阵子才连篇累牍地介绍过他的威名如何而来的成功史,和他得过国际上重要奖项之多,可破任何人纪录的事迹。那样一个重要人物出了事,自然也就成了大新闻了。
各位想来也已知道,何以事情终于能成为我的故事的原因了吧 陶氏集团,总裁就是陶启泉,他和我的交情,非比寻常。
所以,事情发展下去,和我也有了关连。
丁真虽然在全世界威名赫赫,可是他年纪不大,才三十岁出头。由于他发明了不少东西,单是享有专利权,已使他本身成为一个大富翁。这一点,本地报章也突出报导过,所以他撞了车,就更成为大新闻。
到丁真被运鸡车撞倒那一晚为止,我只见过他一次。那是陶启泉为了欢迎他而举行的盛大酒会,把他介绍给各界人士。
这类盛大的酒会,我照例是到一到就是 到了,陶启泉介绍了丁真,握了手,我看到陶启泉又把丁真带到别人面前,就走了。
事后,温宝裕像是对丁真的印象甚好,足足说了好几天。我的印象,只是一握手之间,只觉得他很是挺拔,不算俊朗,但自有一股英气 一个男人三十岁出头,有五六个博士衔头,有大发明家的身分,又有巨额财富,也就很符合“气自华”的条件了。
所以,当撞车事件发生第二天,报上的新闻,出现“大发明家因失恋而大醉,被货车撞倒”的标题时,我不禁大是奇怪,向白素道:“你看,连丁真这样的人物,也会失恋,他爱的是甚么样的女子,那女子又想要一个甚么样的男人。”
白素向报纸瞥了一眼:“爱情岂能用世俗的眼光去衡量。”
我苦笑:“是……是……我说错了。”
由于我感到像丁真这样条件的男人,不应该有“失恋”这回事,所以我很仔细地看了这段新闻。
新闻记载了撞车的经过,说丁真在救伤车来到之前,已经可以站起身,只是轻伤。
他承认全然是自己不对,不该在大雨之中站在马路上。他辩称,由于失恋,喝了过多的酒,反应迟钝;货车司机亦已尽了最大的努力,不然,他一定横尸街头了云云。
新闻只提到了货车司机姓何,伤势较丁真重,两人一起被送入医院。
记者的兴趣和我一样,想在丁真失恋上大做文章,可是又做不出甚么来,只好又把丁真的威风史,再提了一遍。
我看了之后,自然不满,咕哝了一句:“甚么消息都没有!”
白素斜睨著我:“你想要甚么消息?”
我道:“像丁真这样的人物,失恋,总有一个独特的理由。”
白素道:“失恋要有甚么独特的理由?任何人都会失恋。丁真有甚么特别?原振侠医生够特别了吧!他失恋还不止一次呢!”
想起那位大是不凡的原医师,在感情上的一些挫折,我也不禁感叹。
白素忽然笑了起来:“要是这位出色的大发明家,爱上的是一个外星女人,那么,他的失恋,倒也可以成为卫斯理的故事。”
我闷哼了一声:“你也太小看卫斯理的故事了,和外星女人谈恋爱,多么老土,也没有甚么变化,曲折离奇,不够资格成为卫斯理的故事。”
白素笑而不言,我知道她不同意,所以补充了一句:“当然,任何一个恋爱故事都可以惊天动地。”
白素仍然不说甚么。
各位读友,这个故事的开头,并不突兀惊人,就算丁真失恋的原因,真是爱上了外星女人,又或者,他和那个撞倒他的何可人之间,又发展出一段新的恋情来,也是照例地老土。
然而,这个故事,终究成为卫斯理故事之一,当然另有原因,另有它的突兀之处。
突兀之处是在于,故事向另一个意料不到的方向发展,这意料不到的事,在我一开始叙述之际,也已提到了,而且提得很详细,只是再也难以想得到,故事竟会从这个方向发展开去而已。
却说当时,我还想再对白素说甚么,楼梯上,便是一阵脚步声传来。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却没有说甚么,但是都知道:温宝裕来了。
果然,温宝裕出现在书房门口,他并不进来,神情犹豫,看来有点恍惚。这家伙,思想上天马行空,老作白日梦,也不知道他这时又在想甚么了,我和白素都不去打扰他。
过了一会,他才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找了一张椅子坐下,一开口就道:“不对,其中一定有古怪。”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忍住了笑,并不答腔。
温宝裕又道:“真是古怪之极。”
他这样说的时候,抬头向天,一副沉思的模样。
我实在忍不住,对著他,大喝了一声。他倒真是想得出了神,被我一喝,吓得整个人弹了起来,喘著气道:“干甚么,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我闷哼:“看来你死不了,变白痴倒有可能。”
温宝裕道:“有一件事,很不正常。”
我冷冷地道:“我看你是陈长青上了身。”
陈长青的灵魂,曾和我们有过几次接触:温宝裕这时的神情举止,以及他那种疑神疑鬼的样子,像极了陈长青,所以我才这样说他。
温宝裕一听,竟然伤感起来:“要是他肯显灵,那倒好了。”
接著他幽幽一声长叹:“唉!英魂何处啊!”
我忙道:“好了!好了!究竟是甚么事有古怪,可得一闻否?”
温宝裕先点了点头,这才道:“我刚才到医院去,探望受了伤的丁真。”
他指了指报纸:“我也是看了报纸之后,才知道他出了事的。”
我知道自从那次酒会之后,温宝裕和丁真有过几次交往,很谈得来。那么,在报上得知丁真受伤,去看看他,也是极寻常的事。我不知道有何“古怪”,猜想是他在医院中另有所遇。
所以我问:“在医院中,遇著了甚么事?”
温宝裕先是长长地吸了一口气,才道:“丁真的伤并不重,而且他知道,那货车撞上了他,全是他的不对,货车司机并没有甚么不是之处。所以当他知道货车司机受了伤,而且伤势甚重之后,立即去看那个司机。”
温宝裕已开始了叙述,我也就不去打岔,听他说下去,他喜欢凡事“从头说起”,并且在说的时候,不断加上他自己的意见和评语,我对于他的这种叙述故事方式,也早已习惯了。
像丁真这样的情形,当他知道由于自己的不正常行为,使得一个货车司机不但翻了车,损失了货物,还受了伤之际,他想去向那个无辜的司机道歉陪罪,这正是君子所为若是小人,自然只想到逃避自己的责任,责备他人的不是。
丁真第一时间就想到这样做,这也使我对他有了好的印象。
却说丁真的伤不重,他只是被车子的一边擦撞倒地,倒地时扭伤了左脚,左脚踝肿起,但是并未曾伤及骨骼,那不算是甚么严重的伤痛。
由于他是名人,身分地位高,所以记者围住了他,直到天明。医院方面,也对他另眼相看。他早就问起了那个货车司机,医院方面回答他,那司机在手术室。所以他只好等。
等那司机从手术室出来,又由于麻醉药药性持续,不适宜见人。
他性子急,又知道是自己不对,急于向对方表示歉意,所以拐了拐杖,在护士的陪同下,到司机的病房外等候。
陪他前去的,还有几个记者。
他在前去对方的病房之时,才知道那货车司机,竟然是一位女性。
他自然的反应,是发出了“啊”的一下惊呼声,歉疚之意更甚。
这时候,一个记者告诉他:“货车司机叫何可人,二十四岁。”
护士则告诉他:“这司机右边腿骨断折,右胸两根肋骨断折,不算是重伤,无生命危险。”
在医护人员的眼中,断了三根骨头,当然不算甚么,但丁真自己的足踝还在热辣辣地作痛,自然知道断骨虽不致命,却也令身受者痛楚莫名。
他唉声叹气,自责再三,在病房门口,不肯离去,一直到天亮。
护士不断进出病房,向丁真说及何可人的情形,终于告诉他:“她已经醒过来了,不过神志还不是十分清醒。”
丁真忙道:“我去看她。”
他从病房外的长凳上站了起来,也就在那一霎间,温宝裕狂奔了过来。
温宝裕隔老远就叫:“丁博士,你怎么不在自己的病房,跑到这里来了。”
丁真看到温宝裕,感到由衷的高兴,他一拐一拐地迎向温宝裕,握住了温宝裕的手,连声道:“你来得正好,陪我去向人道歉。”
这一句话,颇令人摸不著头脑,但丁真立时解释了事故发生时的情形,温宝裕摇头:“你也真是,这不是道歉可以了结的事。”
丁真道:“我愿意负责补偿一切。”
丁真在第一次见记者的时候,已经说了不少,所以报上登载了事发经过,温宝裕也知道事情发生的情形。他听得丁真如此说,就伸手在丁真的肩头上,用力拍了几下,表示支持,和丁真一起向病房走去。
本来,一个才施了手术,麻醉药药性方退的伤者,是不能有那么多人一涌而入病房内。但是丁真的身分异特,陶启泉也已知道了消息,便向医院高层作了拜托,连警方也有支援人员到场。所以,连记者等人,至少有十来人涌进了病房去,医护人员虽然有不以为然的神情,但是却也没有加以阻止。
丁真和温宝裕先到了病房,一眼看到了伤者,也就是那位货车司机何可人,就是陡然一呆。
当温宝格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哼了一声:“别告诉我,这位何可人女士,是一个绝色美人。”
我这样说,当然是基于大都市的一种生存规律而言。在大都市中,绝色美女从事的工作,是驾驶运输家禽到市场去的货车,可能性太少了。
温宝裕扬了扬眉,想了一想:“怎么说呢。”
我道:“该怎么说,就怎么说!”
温宝裕又想了一想,看起来,这位何可人女士是甚么样子的,竟然很难形容。
他一开口,仍然没有直接说,反倒问我:“你说,红绫算不算美女?”
他这一问,令得我呵呵大笑了起来:“你可问对人了。问别人,答案如何我不知道,问到了我身上,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温宝裕一拍大腿:“是啊,我也一样,女性的美,有很多种。”
白素也感到了兴趣:“这何可人是哪一种?”
温宝裕道:“属于……属于……可以说,她是属于原野的、自然的、健康的,充满活力朝气,充满劲力动感的那一种。”
温宝裕用了一连串的形容词来形容,这真叫人诧异,因为他见到何可人的时候,何可人才经过了手术,情形极差,尚且可以给他那样的印象。因此可知,这位何小姐的外型,是如何出众不凡了。
我道:“就像出色的女运动员?”
温宝裕道:“有点像,总之,我很难形容 你总会见到她的,你可以自己判断。
”
我问:“为什么我总会见到她?”
温宝裕道:“因为事情有古怪,你听下去就知道。”
不错,他一上来就说事情有古怪,只是说到现在,还未曾说到而已,我只好耐心听下去。
温宝裕和丁真,一看到躺在床上的何可人之时,何可人其实还未曾完全醒过来。半闭著双眼,一条腿打了石膏,胸口也扎了绷带,以致双臂裸露在外。这时,不但丁真和温宝裕见了一怔,其他人也是一样反应,以致一时之间,静到了极处。
在病床上的何可人,确然大有吸引力之处。她肤色黑里透红,细致光滑,圆脸秀丽,五官爽朗动人,有一种叫人一看就心旷神怡的风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