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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很大,高斯站在窗前,向外看着,雨水顺着街灯直往下淌,像是天漏一样,在灯光的范围内,闪起一片水光,高斯拉上了窗帘,伸了一个懒腰,他退了几步,倒在床上。一天的忙碌,到了可以上床睡觉的时候,真有一种令人说不出的舒服感。
可是就在高斯刚一躺下之际,门铃却突然响起来,响得十分急促,而且响了又响。
高斯忙向床头的钟看了一眼,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可是门铃还是不断地响着,高斯忍不住大声骂了一句,叫道:“来了!来了!”
他走出卧室,穿过客厅,将上了锁的门,打开来,定睛向外看去,他已经决定,对于在这个深夜突如其来的冒失鬼,不予欢迎。是以他并没有让来人走进来的意思,门一打开,他就拦在门前。
可是,当他定眼向门外看去时,他不禁呆了一下,在门外的冒失鬼,还不止一个,而是三个。
那三个人的衣服上下都湿透了,其中有一个是秃头,雨水还顺着他的光头向下直淌,他们全是冒雨而来的,当然,他们全是高斯的朋友。
而且,他们三个人的面色都十分青白,好像是他们刚从死囚牢里逃出来一样。
高斯看到他们的情形这么狼狈,立即改变了主意,身子让开来。那三个人立时冲进来,在高斯的地毯上留下了一叠湿脚印。
高斯关上门,转过身来,道:“甚么事,你们遇到了甚么事?”
那秃头的一伸手,就抓住了高斯的衣襟,他先喘着气,然后叫道:“高斯!”
他还未曾开口,高斯已经闻到一股冲人欲呕的酒气,他厌恶地拍开秃子的手。刹那间,他心中所想的是,要用甚么办法才可以将那三个醉鬼撵出去。
秃子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大著舌头,道:“高斯,我们……我们一共几个人。”
高斯大声道:“现在是四个,但是,我只想自己一个人,我要睡了,你们快走──”
高斯的话还没有讲完,那三个人已经一起怪叫了起来,道:“四个,他也说我们一共是四个人!”
三个醉鬼一面叫着,一面团团乱转,像是有甚么大祸将临一样。
高斯看到这种情形,又好气又好笑,他忍住了笑,喝道:“吵甚么?我们不是四个人,又是几个人,你们不走,我就要撵你们出去!”
高斯一叫,那三个人静了下来。各自睁大了眼,看来,他们都喝了不少酒,但是有一点,高斯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们三个人,都感到了真正的恐惧!
高斯本来真想不由分说,一个一个,提住他们的衣领,将他们抛出去的,可是他和那三个人的交谊都相当深,他只好摊摊手,道:“好了,你们究竟搞甚么鬼,三更半夜──”
这一次,高斯没有将话讲完,那三个人便一起叫了起来,道:“鬼!”
高斯实在忍不住了,他一把抓住那秃子的衣领,推着那秃子直来到门口,拉开了门,就在他想用力将那秃子推出去之际,那秃子语带哭音,道:“高斯,我们遇到鬼了!”
高斯叹了一口气,道:“你们是喝醉了。”
秃子急急地道:“是,我们是喝了不少,也有点……醉意,但是我们现在一点也不醉,我们吓醒了。我们想起你住在这里,是以奔着来找你的,你看,我们并没有找错地方,我们的酒早醒了。”
高斯叹了一口气,松开了手,关上门,那秃子连忙回到另外两人的身旁,他们三个人,像是操兵一样站着,秃子问道:“高斯,你看,我们一共几个人?”
高斯想发怒,可是又发不出来,他只好无可奈何地道:“四个。”
那三个人的面色,变得更白,他们的颈际看来很僵硬,但是他们还是勉力四面看着,一个道:“高斯,别吓我们,哪里有四个人?”
高斯心中暗骂自己交友不慎,怎么会交上这样一班朋友,半夜三更寻上门相缠。但是看来,他还非得对这三只醉猫解释清楚不可,他又叹了一声,指着那秃子,道:“你,张秃子,是一个;你,小王,是两个;你,胡捣蛋,三个;再加我,倒楣的高斯是四个,我有甚么地方讲错了?”
胡捣蛋一面抹着脸上的雨水,一面道:“不,不,你不算在内,只说我们。”
“唉!”高斯的叹息声越来越大:“胡捣蛋,你怎么了,四减一,自然是三,你们是三个人!”
张秃子、胡捣蛋、小王三个人,一起松了一口气,他们齐声道:“好了,那鬼已经走了。”
直到那一秒钟之前,高斯还当那三人是在胡闹,可是这时候,他多少改变了一些对那三人的看法。看来三人不是胡闹,他们一定遇到一些甚么奇怪的事情。高斯问道:“你们究竟见到了甚么?”
“鬼!”张秃子一本正经地答。
胡捣蛋看来比较清醒些,他道:“我们三个人,从酒吧出来,一面淋着雨,一面唱着歌,向前走着。可是,在经过一条小巷的时候,我们都看到,街灯照在地上,有四个影子。”
高斯笑了起来:“鬼是没有影子的。”
小王忙道:“但那个是鬼,我们站住,就在我和胡捣蛋的中间,多了一个人,那人还将双手搭在我们的肩上。我们吓呆了,向前奔去,那……家伙就不见了,我们想到你住在这里,就奔来了,那……玩意刚才的手,就搭在我的肩头上──”
小王一面说着,一面转过头去,向他自己的肩上望去。他一看之下,便惊叫了起来道:“鬼,那家伙果然是鬼,你看他留下了一个鬼手印。”
高斯这时也看到了,小王穿着一件白色的西装,在他的西装肩头上,果然有一个手印。
胡捣蛋忙也转头向他的肩头望去,一望之下,他发出了一下近乎绝望的呻吟声来,道:“我的肩头上也有……那是鬼手印!”
高斯忙踏前了一步,将他们两人的肩头,拉了过来,的确是两个手印,从这个手印看来,真是曾经有人按住了他们两人的肩头。
而且,高斯也立时察觉出了事情的严重性。
因为他一看就看出,在小王和胡捣蛋两人的肩头上的手印是甚么,并不是鬼手印,而是血手印!那曾经按住他们两人肩头的人,双手一定沾满了鲜血,是以才在他们的肩头上留下了血手印的。
而且那人按在他们肩头上的时候,一定很用力,因为经过大雨的冲洗,手印仍然留了下来。
这三只醉猫,在他们经过一条巷子的时候,忽然发现他们原来是三个人,变成了四个人,的确是多了一个人,而那个人,又是身负重伤的!
而那个人,忽然又不见了。最大的可能是,当他们发现三个人忽然变成四个人时:心中害怕发足狂奔。那受了伤的人,根本支持不住,倒在地上,而他们三个人也根本未曾注意。
高斯一想到这里,整个人直跳了起来,道:“是在哪条巷子,快带我去。”
小王摇着头,道:“我……可不敢去了。”
胡捣蛋和张秃子,也大摇其头,张秃子道:“就在你家对面,拐弯的那条巷子,你……自己去吧,我们可是见过鬼怕了。”
高斯只是瞪了他们一眼,并没有和他们说下去。因为他肯定有一个人受了伤,那受伤的人,现在可能倒在那条巷子内。
他早发现那受伤的人一分钟,就可能挽回一条人命。在那样的情况下,他那还有甚么时间,再和这三只醉猫纠缠下去,说服他们陪他一起去?
高斯立时抓起一柄雨伞,冲出了门口。他从楼梯上飞奔而下,到了大门口,倾盆豪雨,令得他窒了一窒,他立时打开了伞,向对街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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