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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武则天时期重视关津尤其是神都洛阳关津建设,全国关津约106座(包括故关),但关禁相对宽松,关津废置服从当时政治军事、社会经济发展大局,“限中外,隔华夷”并未执意施行,全国之内百姓流动较为自由;关防虽曾征税商贾,后又有课征“关税”之争,但终究奉行“关呵而不征”的原则;关津虽惯常相提并论,但实际上关重于津,关政治军事色彩浓厚,社会经济职能也明显,而津偏于社会经济色彩,因其时几无“关津之税”,津之职能、职官及地位都较关为低;关津因居于内地与边州的不同,其职能重心亦有区别,但主要是维护国家治安与稳定,体现国家的兴盛与统一。
关键词:武则天;关津;关税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7)05-0168-04
关津是关防核心,置于要道险隘处,是历朝统治为控制人民和防止外部侵扰而创建的。至唐代,关津及其制度建设空前发展,是古代关津建设的繁荣和鼎盛时期:一是关津设置数量多,二是关津制度健全完备。本文以关津为切入点,从关津置废及有关制度变化等方面探讨武则天主政时期的政治与社会经济。
一、关津兴废及其原因
笔者曾据《隋书·地理志》与《隋书地理志考证附补遗》、《括地志》、《唐六典》、《通典》、《元和郡县志》、《新唐书·地理志》、《唐大诏令集》及有关关津考证成果等制作《隋代唐初关津分布记载情况表》(限于篇幅,从略),从中可以基本上了解武则天时期关津设置概况。一是洛阳四周是隋代置以关防的重点和中心地区。有隋一代置关约66座,其中长安所在关中置关14座,而洛阳所在河南置关达17座,竟超过都城长安。显然,这与隋代洛阳地位的提高密切相关。尤其是隋炀帝营建东都洛阳后,实际上就是都城,这在关津设置上也可见一斑。二是隋朝加强洛阳所在河南地区关防的同时,却废弃其毗邻地区如河北地区尤其是淮南地区所在关防,弱化这些地区对抗朝廷的威胁,强化东都洛阳对周边地区的控制。隋时,淮南所在关津基本上相继废弃。三是就史志来看,从隋代到唐玄宗开元年间,关防设置总的趋势似在下降,但在唐高宗武则天时期则相对呈上升趋势。唐继隋统一全国,最显著的变革就是废弃隋朝东都洛阳,因此唐初二帝高祖、太宗在隋朝基础上巩固、甚至强化以长安为中心的周围关防时,亦在大力弱化洛阳所在地区的关防。如武德时废大谷关、四口关、朱阳关等。可见武德末,潼关以东沿河诸关基本上废弃,这一进程可能延至贞观初年,如湿津,贞观元年废关置津。但高宗、武则天时期,这一趋势发生了极大转化。据《新唐书》卷四《则天皇后纪》,长安三年(703)十二月丙戌,“天下置关三十”。这30座关防为皇朝直接控制之关,超出《唐六典》所载26关。实际上,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武则天时期存在关59、故关36、津11,总计关津106;其中神都畿内置关13(包括潼关)、故关17、津7,合计关津37。
武则天时期,洛阳取代长安作为都城,是关防设置变化的重大原因。洛阳地位的提高,从军事防务层面上看,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其一,扩大洛阳王畿,增置折冲府。天授二年(691)四月二十九日所颁《废潼关雍洛州置开郑、汴、许、卫等州府制》(诏令作《以郑汴等州为王畿制》):“可以洛东郑州、汴州,南汝州、许州,西陕州、虢州,北怀州、泽州、潞州,东北卫州,西北蒲州为王畿,内郑州、汴州、许州可八府,汝州可置二府,卫州可置五府,别兵皆一千五百人。”洛阳王畿扩大到12州,增设31府,而这31府“别兵皆一千五百人”,均为特等府。同年七月,神都畿内进一步扩大。天授二年(691)七月九日所颁《置鸿宜鼎稷等州制》:“但京兆之地……一州独治,事多拥滞,宜令雍州管内析置五州,其间于雍州以西安置,潼关即宜废省……又王侯设险以固其国,若无襟带,何以为守,雍州并所析州、同州、太州并通入畿内,洛州南面、东面、北面仍各置关。”《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天授二年(691)秋七月,“徙关内雍、同等七州户数十万以实洛阳。分京兆置鼎、稷、鸿、宜四州。”将雍州析置5州,并与同州、太州划归洛阳畿内。其二,增设洛州关防。《册府元龟》卷五〇四《邦计部·关市》:高宗显庆二年(657)十二月十九日洛州南面、北面各置关。据上述《置鸿宜鼎稷等州制》,天授二年除扩大神都畿内外,又废除长安与洛阳之间的重大关防潼关,增设洛州南、东、北三面关防。显示神都洛阳地位的上升,洛阳四周防御的加强。据《玉海》卷二十四《地理·关塞》:唐代河南关津15座,原注云:“《张知泰传》:武后时奏置东都诸关十七所,讥敛出入。”《新唐书》卷一百《张知謇传》:“武后革命,(张)知泰奏置东都诸关十七所。”可见当时神都附近置建关防规模很大,高达17座。
与此同时,在与少数民族接壤地区的关防,也进一步得到加强。据笔者不完全统计,长安所在的关内道有关津21,太原府所在的河东道有关津15,幽州所在的河北道有关津10,西南地区的剑南道有关津8,西北地区的陇右道有关津9。总而言之,武则天时期关津建设尤其是神都洛阳附近关津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
二、关禁特征、关税、关津职能等问题
1、关禁特征。关是治国防卫机构。据唐初诏令与政典,“惩奸”、“闲邪正暴”、“限中外”、“隔华夷”是关防重要职责。武则天时期虽重视关津建设,但关防相当宽松,并不限制人口流动。天授二年(691)七月九日《置鸿宜鼎稷等州制》云:“朕闻人惟邦本,本固邦宁,将以不肃而成,既庶而富,欲令率土黔黎,咸得遂性,劳来安堵,人不失业。其有诸州人,或先缘饥岁,流宕亡归;或父兄去官,因循寄住,为籍贯属,恐陷刑名,荏苒多时,未经首出。卫士杂色人等,并限百日内首尽,任于神都及畿内怀郑汴许汝等州附贯……其官人百姓,有情愿于洛怀等七州附贯者,亦听……并新析五州三面及雍州已西置关处,所司具为条例,务从省便。”从武则天时期户口流散严重情况看,当时关禁松驰,百姓能自由流动,“越关继踵”。这一状况持续于整个武则天主政时期。圣历元年(698)武则天仍称:“朕情存太朴,志在无外,成皋姬陕,勿用咽喉,函谷秦封,解其襟带,欲使雁行靡拾,鹑居不扰。而氓俗浇弊,浮惰者多,非所以禁绝末游,作限中外。”强调潼关及神都四面要道设置关防,是沿袭古制,为治国防卫,并非为“禁绝末游,作限中外”。这点从同年蜀州张柬之奏请废姚州、设关隔华夷不为采纳一事上亦可印证。张柬之奏云:“姚州本哀牢之国,荒外绝域,山高水深。国家开以为州,未尝得其盐布之税,甲兵之用,而空竭府库,驱率平人,受役蛮夷,肝脑涂地,臣窃为国家惜之。请废姚州以隶巂州,岁时朝觐,同之蕃国。泸南诸镇亦皆废省,于泸北置关,百姓非奉使,无得交通往来。”其实,早在垂拱初,西域少数民族等商人可在中原内地自由贸易,属籍西、庭、伊等州府的商胡持有公验过所也可在本贯以东地区自由兴贩。敦煌遗书《唐户部格残卷》(S·1344号)垂拱元年(685)八月二十八日敕:“诸蕃商胡,若有驰逐,任于内地兴易,不得入蕃,仍令边州关津镇戍,严加捉搦。其贯属西、庭、伊等州府者,验有公文,听于本贯已东来往。”著名史学家胡戟认为,武则天时人民逃亡严重反映出当时对包括逃户在内的广大农民实施比较宽松的政策,这种政策对农业的振兴起了良好的作用。这从侧面证明,武则天时宽松的关禁政策是服务其经济政策,并有益于经济的发展与地区间、“华夷”间的交流。
2、关于关津之税。关津之税即商品通过税,常与市肆之税(商品交易税)合称“关市之征”。长安三年(703)“有司表请税关市”,凤阁舍人崔融上疏谏阻,其《请不税关市疏》略云:“伏见有司税关市事条,不限工商,但是行人尽税者。臣谨按《周礼》九赋,其七日‘关市之赋’。窃惟市纵繁巧,关通末游,欲令此徒止抑,所以成增赋税。臣谨商度今古,料量家国,窃将为不可税。谨件事迹如左,伏惟圣旨择焉。往古之时,淳朴未散,公田籍而不税,关防讥而不征。中代已来,浇风骤进,桑麻疵弊……先王惩其若此,所以变古随时,依本者恒科,占末者增税。夫关市之税者,谓市及国门、关门者也,惟敛出入之商贾,不税来往之行人。今若不论商人,通取诸色,事不师古,法乃任情。悠悠末代,于何瞻仰;济济盛朝,自取嗤笑……四海之广,九州之杂,关必据险路,市必凭要津……孟轲又云:‘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今行者皆税,本末同流。且如天下诸津,舟航所聚……今若江津河口,置铺纳税,纳税则检覆,检覆则迟留……至于关市之税,史籍有文。秦政以雄图武力,舍之而不用也;汉武以霸略英才,去之而勿取也。何则?关为御暴之所,市为聚人之地,税市则人散,税关则暴关,暴兴则起异图,人散则怀不轨……况浇风久扇,徒欲禁末游、规小利,岂知失玄默,乱大伦。”武则天采纳了崔融谏议,“乃寝其事”,关市之税没有开征。因此,可以说武则天执政时期终究没有开征“关津之税”。武则天之后,这一政策发生了变化。如玄宗开元年间(713-741)已开征西域丝路上的商税。《新唐书》卷二二一《西域传》载:“开元盛时,税西域商贾以供四镇,出北道者纳赋轮台。诏焉耆、龟兹、疏勒、于阗征西域贾,各食其征,由北道者轮台征之。”
3、关津职能。关津职官设置及其职能是有区别的。从职官设置来看,关与津是有所区别的。唐初,关津职官品阶相对下降,关官品阶高于津官品阶。《唐六典》卷三十《三府督护州县官吏》:“上关,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六人,津吏八人。中关,令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四人,津吏六人。下关,令一人,从九品下。府一人,吏二人,典事二人,津吏四人。”同书卷二十三《将作都水监》:“诸津,令一人,正九品上(原注:皇朝改置令、丞);丞一人,从九品下(原注:皇朝因隋置。诸津在京兆、河南界者隶都水监,在外者隶当州界)。”
从关津职能看,关津也是有区别的。《唐六典》卷三十《三府督护州县官吏》云:“关令掌禁末游,何奸慝。凡行人车马出入往来,必据过所以勘之。丞掌付事勾稽,监印,省署抄目,通判关事。录事掌受事发辰,勾检稽失。典事掌划铺及杂当。津吏掌桥船之事(原注:无津则不置)。”同书卷二十三《将作都水监》:“诸津令各掌其津济舟梁之事,丞为之贰。”一般来说,重要的津处,常置设关防。前引长安三年崔融《请不税关津疏》清楚记载了关津执掌:“天下诸津,舟航之所……今若江津河口,置铺纳税,纳税则检覆,检覆则迟留,此津才过,彼铺复止,非惟国家税钱,更遭主司僦贿。”因此,津重在征税,而关既有浓厚的政治军事色彩,又有社会经济色彩,津则偏于社会经济色彩,故武则天时崔融有“关必据险路,市必凭要津”之说。唐后期,津常与税征联系在一起,兹略举几例。《通典》卷一《杂税》:“诸道节度使、观察使多率税商贾,以充军资杂用,或于津济要路及市肆间交易之处,计钱至一千以上,皆以分数税之。”《唐大诏令集》卷五昭宗《改元天复诏》:“自今已后,畿内军镇,不得擅于要路及市井津渡,妄置率税杂物及牛马猪羊之类……诸镇县节级及诸津渡,访闻每年兴贩百姓,广有邀求,致令滞停,切令两军、京兆府差人觉察,显行痛断。”因武则天时几无“关市之征”,津之职能、职官及地位,与关相比,显然处于弱势。
综合上述,关、津互称的说法是不允当的,关津互称其实质是反映了关、津设置变化的历史。《新唐书》卷三十九《地理志三》卫州黎阳县“有白马津,一名黎阳关”。《元和郡县志》卷八滑州白马县:“黎阳津一名白马津,在县北三十里鹿鸣城之西南隅。郦其食说汉祖日,守白马之津,塞飞狐之口,以示诸侯,则天下知所归矣。谓此津也。”同书卷十六卫州黎阳县:“白马故关在县东一里五步。”下亦引郦其食说。又云:“后更名黎阳津……高齐文襄征颖城,仍移百济关于此,即造桥焉,改名日白马关,周又改名黎阳关。”可见,先有白马津,后改称黎阳津,后于津处移置石济关,又先后改名白马关、黎阳关,到唐时关废,称白马故关,但津仍存在。
综上所述,武则天时期重视关津特别是神都洛阳关津建设,全国关津约106座(包括故关),但关禁相对宽松,关津废置积极服务其社会经济发展大局,“限中外,隔华夷”并未执意施行,国家之内人民流动较为自由;关防虽一度敛出入之商贾,后又有是否课征“关税”的争议,但终究奉行“关呵而不征”的原则;关津虽然相提并论,但实质上有区别,关重于津,关既有浓厚的政治军事色彩,又有社会经济职能,而津则偏于社会经济色彩,由于其时几无“关津之税”,津之职能、职官及地位都处于弱势;这一时期关津的主要职能在于维护国家治安和稳定,体现国家的兴盛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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