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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堕落无耻素云遭休弃 钻营有术怀瑜又高升(1)


  红玉死前不久,姚家接到一封信,上面的蝇头小楷是“敬陈静宜园主人”,信寄自安庆。信内自称是陈妈的儿子陈三,他在当地报上看过那篇小说。北京当时是全国文化中心,北京的周刊,或是大报的文艺副刊,往往全国地方报皆予转载。

  陈三的信很简单。但是信内封有交他母亲的信则有一千多字长,略述他被抓服役的情形,描述他的逃亡,他服侍过的几个主人,他的自修读书,投考警察学校,说他现在在安庆当警察,每月薪饷银元八元。信内说如果他母亲来到姚家,请姚家念给他母亲听。信内还说他正打算辞去职务,一俟筹足旅费,就北上寻找他母亲,北上的旅费大概要三十元。

  莫愁和立夫看完那封信,自然心情很激动,立夫觉得写了那篇小说,能有这样的结果,非常高兴,立刻给陈三电汇四十元,急切等待他到达,好知道陈妈这个儿长成了什么样子。

  环儿说:“看他写得这笔字,那么工整。他自己怎么下工夫自修的呢!现在很不易看见人写这种蝇头小楷的了。”

  自从清朝废止科举,写这种小楷的人几乎已经绝迹。写小楷要有无限的耐性,可磨练出人的耐性,每一笔都要合规中矩,写时要心气平和。说也奇怪,写小楷却在警界颇为提倡,凡是警察每日每月公事报告写的文字工整者,则提升很快。

  立夫说:“他一月才挣八块钱,而且一定还拖欠。政府的职员挣四五十块钱的,还写不了这么一笔好字。他的文字里除去文言成语用得稍有小错儿之外,可以说是简单明白。”

  姚太太去世之后没几天,陈三来到了姚家,大家正忙着办丧事。带他进去见到姚先生时,他向姚先生下跪磕头,拜谢姚家照顾他母亲。姚先生赶紧把他扶起,让他坐下,但是他却一直站在一旁。

  他肉皮儿黑,个子高,前额大,嘴和下巴显得很端正。他穿的一身大衣裳是制服改的,扣子换下去,警徽撕了下去。因为不能买一顶帽子,又不能戴原来警察的帽子,所以来时是光着头,头剃得光光的。他立得笔直,两个肩膀宽大而强壮。他的眼睛和五官,很像他母亲。说话是清清楚楚的汉口口音。姚先生说:“你母亲不愧是个伟大的母亲。你为什么始终没给她写封信?”

  陈三勉强抑制住感情说:“我写过。不知为什么没能寄到。革命成功之后,我正在湖北。我又寄了一封信。信退回了,上面写‘查无此人’。我本想回家,但是没有旅费。我想我每一封信都退回,我母亲也许已经去世。”

  姚先生说:“我们想办法帮着你找她。你就住在这儿好了。”

  陈三为人沉默寡言。他即使思念母亲,也不形之于外。人把他带到立夫的院子里,立夫,莫愁,环儿正等着看他。

  莫愁问他:“你把你的遭遇告诉我们,好不好?”他说:“少奶奶,这话说来可就长了。在军队里,我扛几十斤重的东西。那时候儿我很年轻,一天要走一百里地……我生过病,又好了……腿都肿了,有一个礼拜,没有饭吃,没有事情做,躺在山坡儿上等死,后来一个村里的女人给我饭吃,给我地方儿住,她救了我……我病好了之后,到汉口去拉洋车。后来走了一步好运,有人雇我去给私人拉车。几个月之后,那位好心肠的老爷搬到别的地方儿去,我又换了几家主人。后来我决定独立生活,考了警察。”

  “你成家没有?”

  他回答说:“没有。穷人哪有工夫儿成家?”然后他问:“您有没有我母亲的像片儿?”莫愁说:“没有。”他显得很失望,沉默了一下儿。莫愁很留心,没把他母亲给他做的那包衣裳给他看,恐怕他太难过。但是环儿站起身来,一句话也没说,走到后屋里去,把那一包衣裳拿了出来,一直走过去和他说:“这都是你母亲给你做的衣裳。”

  环儿的声音有点颤抖。这位穿着讲究的小姐站得离他那么近,陈三站着怪不好意思,也一时弄不明白。环儿解开包袱,看了他一下儿就走开了。看见母亲给他做的这衣裳(这在小说儿上已然看到过),陈三突然放声大哭起来,简直就像个小孩子,眼泪竟把衣裳哭湿。立夫和莫愁大受感动。过了一会儿,莫愁才勉强说:“你母亲老想打听你的下落,好把衣裳寄去。你要好好儿收存这些衣裳。”

  陈三勉强收住眼泪,他说:“我一定永远不穿。”

  他们听见隔壁屋里有哭泣之声。环儿原来又不见了。莫愁看了看立夫,脸上显出十分惊异,但是继续说些别的事情。立夫说:“你愿不愿在我们这儿做事?我们会给你假去找你母亲。你总得有个地方儿做事才行啊。我知道你不愿意当用人。”

  陈三说:“我母亲在您这儿做过事,只要您让我在这儿,我做什么都可以。您让我做什么我都感激。我母亲也许会回来的。”

  立夫问他看文字的能力如何,有意给他个书记的事情做。

  但是陈三自己说愿看守花园儿,因为他枪法好,是个神枪手,在警察大队射击比赛他得过奖,虽然姚家不需要这等人,姚先生还是答应了。

  陈三回到老家村子里,回来说她母亲一年以前回去过,但是不久又走了。在白天,平常他没有什么事,因为人勤快,他就去问莫愁有什么事要差他去做。立夫就给他书看,有时候教他抄稿子,但是告诉他不要太费事像绣花儿那么精细。

  陈三一直没找到他母亲。他面色沉重,不但不肯把母亲做的衣裳穿在身上,连同样蓝色的布也不肯穿,他一生一直如此不改。他买了一个很贵的皮枕头套,大概有两尺长,是抽大烟的人在出外时用来既做枕头又装烟枪的。陈三在里面装几件衣裳,夜里枕在上面睡。在晚上,他不值班时,发狠用功,熟读立夫借给他的书,就在夜里曾经照过他母亲缝衣裳的灯下读,仿佛他是故意折磨自己。那个灯是环儿给他的。现在在进院子的门口一间小屋子里,他挂了两尺长的一副对联,他自己用工楷写的,是普通常见的两句:

  树欲静而风不止

  子欲养而亲不待

  陈三焚香敬书

  他有时候心里想一下儿给他这一包衣裳的小姐是谁,后来发现是立夫的妹妹。他在莫愁的院子里遇见她时,她总是和他说话,但是陈三则尽量躲避她。莫愁和立夫说,自从立夫发表了那篇小说之后,环儿显得比以前沉静,而且拒绝母亲为她进行婚事,实际上她已经二十二岁,早已到了结婚的年龄。她似乎常常若有所思,而神情沮丧。在她没见到陈妈的这个神秘的儿子之前,在想象中显然对他已有好感。现在见到了他,并没有失望。

  另一方面,陈三对哪一个丫鬟都不轻薄,不调情,他简直就像一个痛恨女人的男人。莫愁后来才发现,陈三在汉口时,有一个丫鬟追求他,为躲避她的献殷勤,只好辞职不干。

  次年春天,暗香常常愁眉苦脸,喜怒无常。这种变化还有一些别的情形,自然逃不了木兰尖锐的眼睛。

  暗香的地位当然不止于一个丫鬟。甚至于桂姐和曾太太也知道经亚喜欢她;但是素云现在实际上已经不能算是经亚的妻子,家里已经承认了这个新形势,因为总比经亚到外面去寻欢取乐好。暗香现在由于接触渐多,富家的女儿的行动习惯她也学会了。她而今快乐而满足,经亚有时候还觉得她够美的。她现在穿得好,只是在平常日子不敢太讲究耳环手镯,衣裳也不敢剪裁得像小姐的衣裳那么好,因为习惯是这样,丫鬟模仿小姐的衣服,只要够新式就好,但不可以至争奇斗胜的程度。穿高跟鞋,那时只是贵妇的特权,北方的女仆不可以乱穿。暗香总是穿一件长袖子的褂子,用以遮住左胳膊上一块烫伤的红瘢痕,那是以前一个女主人用热烙铁给烫的。由于木兰的做法和地位,全家对她或和她说话,几乎像对姚家的小姐一样。但是她仍然是个丫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不是。由于她过去受苦的经验,最初来此过温和舒服的日子,颇觉不安。渐渐习惯于新环境之后,才开始接受人与人之间正常的礼貌和相互的尊重,不过仍然觉得自己是有点儿过分。对自己社会生活上地位的提高,她十分喜欢,于是便表现出乐于取悦于人,而自己对什么事情也诸多满意。因此上等社会那套人情世故矫揉造作,她一直学不会。再者,由于过去一向坐惯了末座,而今只要再往上升一个座位,也就十分快乐了。

  经亚对她的殷勤,特别讨她欢喜。自从经亚回家之后,木兰就问他是否已经找到一个“山地姑娘”。因为他对素云越来越冷淡疏远,也就越来越喜爱荪亚和木兰,对他们俩那种生活思想,也渐渐看出其中的道理而乐于接受了。一天,木兰暗示暗香做他的妻子很近乎他的理想。经亚便把这个意思看得十分郑重,开始对暗香表示几分情意,觉得暗香的淳朴老实和太太素云正好是个鲜明的对比。暗香,按传统习惯,早就该结婚了。这个问题不但暗香自己挂在心中,连木兰也始终当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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