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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钱钟书与《围城》(6)


  我问钟书为什么不问父亲要钱。他说,从来没想到过。有时伯母叫他向父亲要钱,他也不说。伯母抽大烟,早上起得晚,钟书由伯母的陪嫁大丫头热些馊粥吃了上学。他同学、他弟弟都穿洋袜,他还穿布袜,自己觉得脚背上有一条拼缝很刺眼,只希望穿上棉鞋可遮掩不见。雨天,同学和弟弟穿皮鞋,他穿钉鞋,而且是伯伯的钉鞋,太大,鞋头塞些纸团。一次雨天上学,路上看见许多小青蛙满地蹦跳,觉得好玩,就脱了鞋捉来放在鞋里,抱着鞋光脚上学;到了教室里,把盛着小青蛙的钉鞋放在抬板桌下。上课的时候,小青蛙从鞋里出来,满地蹦跳。同学都忙着看青蛙,窃窃笑乐。老师问出因由,知道青蛙是从钟书鞋里出来的,就叫他出来罚立。有一次他上课玩弹弓,用小泥丸弹人。中弹的同学嚷出来,老师又叫他罚立。可是他混混沌沌,并不觉得羞惭。他和我讲起旧事常说,那时候幸亏胡涂,也不觉得什么苦恼。

  钟书跟我讲,小时候大人哄他说,伯母抱来一个南瓜,成了精,就是他;他真有点儿怕自己是南瓜精。那时候他伯父已经去世,“南瓜精”是舅妈、姨妈等晚上坐在他伯母鸦片榻畔闲谈时逗他的,还正色嘱咐他切莫告诉他母亲。钟书也怀疑是哄他,可是真有点担心。他自说混沌,恐怕是事实。这也是家人所谓“痴气”的表现之一。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辩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后来他和钟韩同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时候,穿了皮鞋,他仍然不分左右乱穿。在美国人办的学校里,上体育课也用英语喊口号。他因为英文好,当上了一名班长。可是嘴里能用英语喊口号,两脚却左右不分;因此只当了两个星期的班长就给老师罢了官,他也如释重负。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衣服套在脖子上只顾前后掉转,结果还是前后颠倒了。或许这也是钱家人说他“痴”的又一表现。

  钟书小时最喜欢玩“石屋里的和尚”。我听他讲得津津有味,以为是什么有趣的游戏;原来只是一人盘腿坐在帐子里,放下帐门,披着一条被单,就是“石屋里的和尚”。我不懂那有什么好玩。他说好玩得得;晚上伯父伯母叫他早睡,他不肯,就玩“石屋里的和尚”,玩得很乐。所谓“玩”,不过是一个人盘腿坐着自言自语。这大概也算是“痴气”吧。

  钟书上了四年高小,居然也毕业了。钟韩成绩斐然,名列前茅;他只是个痴头傻脑、没正经的孩子。伯父在世时,自愧没出息,深怕“坟上风水”连累了嗣给长房的钟书。原来他家祖坟下首的一排排树高大茂盛,上首的细小萎弱。上首的树当然就代表长房了。伯父一次私下化钱向理发店买了好几斤头发,叫一个佃户陪着,悄悄带着钟书同上祖坟去,把头发埋在上首几排树的根旁。他对钟书说,要叫上首的树荣盛,“将来你做大总统。”那时候钟书才七八岁,还不懂事,不过多少也感觉到那是伯父背着人干的私心事,所以始终没向家里任何别人讲过。他讲给我听的时候,语气中还感念伯父对他的爱护,也惊奇自己居然有心眼为伯父保密。

  钟书十四岁和钟韩同考上苏州桃坞中学(美国圣公会办的学校)。父母为他置备了行装,学费书费之外,还有零用钱。他就和钟韩同往苏州上学,他功课都还不错,只算术不行。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钟书寒假回家没有严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萝兰》等刊物姿意阅读。暑假他父亲归途阻塞,到天津改乘轮船,转辗回家,假期已过了一半。他父亲回家第一事是命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钟书忍笑向我形容他当时的窘况:家人都在院子里乘凉,他一人还在大厅上,挨了打又痛又羞,呜呜地哭。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了发奋读书的志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他有时不按父亲教导的方法作古文,嵌些骈骊,倒也受到父亲赞许。他也开始学著作诗,只是并不请教父亲。一九二七年桃坞中学停办,他和钟韩同考入美国圣公会办的无锡铺仁中学,钟书就经常有父亲管教,常为父亲代笔写信,由口授而代写,由代写信而代作文章。钟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一次他代父亲为乡下某大户作了一篇墓志铭。那天午饭时,钟书的姆妈听见他父亲对他母亲称赞那篇文章,快活得按捺不住,立即去通风报信,当着他伯母对他说:“阿大啊,爹爹称赞你呢!说你文章做得好!”钟书是第一次听到父亲称赞,也和姆妈一样高兴,所以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我常见钟书写客套信从不起草,提笔就写,八行笺上,几次抬头,写来恰好八行,一行不多,一行不少。钟书说,那都是他父亲训练出来的,他额角上挨了不少“爆栗子”呢。

  钟书二十岁伯母去世。那年他考上清华大学,秋季就到北京上学。他父亲收藏的“先儿家书”是那时候开始的。他父亲身后,钟书才知道父亲把他的每一封信都贴在本子上珍藏。信写得非常有趣,对老师、同学都有生动的描写。可惜钟书所有的家书(包括写给我的),都由“回禄君”收集去了。

  钟书在清华的同班同学饶余威一九六八年在新加坡或台湾写了一篇《清华的回忆》②,有一节提到钟书:“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上课时从不记笔记,只带一本和课堂无关的闲书,一面听讲一面看自己的书,但是考试时总是第一,他自己喜欢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据钟书告诉我,他上课也带笔记本,只是不作笔记,却在本子上乱画。现在美国的许振德君和钟书是同系同班,他最初因钟书夺去了班上的第一名,曾想揍他一顿出气,因为他和钟书同学之前,经常是名列第一的。一次偶有个个能解决的问题,钟书向他讲解了,他很感激,两人成了朋友,上课常同坐在最后一排。许君上课时注意一女同学,钟书就在笔记本上画了一系列的《许眼变化图》,在同班同学里颇为流传,钟书曾得意地画给我看。一年前许君由美国回来,听钟书说起《许眼变化图》还忍不住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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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②:《清华大学第五级毕业五十周年纪念册》(一九八四年出版)转载此文,饶君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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