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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


  第二十九回极老,回内巧姐儿大姐儿还是两个人,珍珠、鹦哥仍旧是贾母的丫头,还没给宝黛,改名袭人紫鹃。

  回内清虚观打醮,王夫人不去看戏,凤姐儿带着自己的丫头,“并王夫人的两个丫头,也要跟了凤姐儿去,是金钏儿彩云”,在跟去的婢女花名册上特别突出,显得她们有胆子有地位。彩云仍作“彩云”,显然这一句也是一七五四本前补加的。加金钏儿的时候,同时在以上三回安下根,使我们对她已经有了个印象。

  祭钏泼醋二回是一七五六年新春写的。书中添上金钏儿这人物,却在一七五四本前的“红楼梦”期前,大约一七四〇年间。换句话说,写了金钏儿之死,至少七八年后才写祭金钏。为什么中间隔了这么久?

  我在“初详红楼梦”里分析全抄本这句异文:“晴雯(他本作“檀云”)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了”(第二十四回),也考虑到此处“晴雯”是“檀云”笔误,因为“雯”“雲”相差不远,再不然就是抄手见檀云名字陌生,妄改“晴雯”。其实这都是过虑,这些脂本的笔误都是一望而知识错字,抄手决不会费心思揣测,去找字形近似的人名,更不会自作主张代改。

  当然原文是“晴雯”,否则此处宝玉叫人倒茶,袭人麝月秋纹碧痕,连几个做粗活的丫头不在侧的原因都一一解释过了,独有晴雯没有交代。去替母亲拜寿的如果不是晴雯,那么晴雯到那里去了?

  第三十三回贾环向贾政解释他为什么乱跑:“只因从那井边一过,那井里淹死了一个丫头,我看见人头这样大,身子这样粗,泡的实在可怕,所以才赶着跑了过来。”金钏儿被母亲领了回去,投的井在府内,显然父母是荣府家人,住在府中。

  第六十三回行“占花名儿”酒令,探春抽的签主得贵婿,众人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不成?”显然早本元妃原是王妃,像曹寅的女儿,平郡王那尔苏的福晋。可见第六十三回写得极早。回内林之孝家的来查夜,反对宝玉叫“这几位大姑娘们”的名字:“虽然在这里,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

  袭人晴雯都笑道:“这可别委屈了他,直到如今,他还姐姐不离口,不过顽的时候叫一声半声名字……”林之孝家的笑道:“这才好呢,……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猫儿狗儿……”

  袭人晴雯都是贾母给宝玉的,袭人又改在王夫人处领月费,算王夫人房里的人,这一席话当然是指她们俩。袭人不是“家生子儿”,除非早本不同,但是至少晴雯是“三五代的陈人”,荣府旧仆的子孙。

  第二十六回佳蕙向红玉讲起丫头们按等级领赏:“可气晴雯绮霞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这老子娘的脸,众人倒捧着他去。”晴雯的父母职位相当高。

  原先晴雯并不是孤儿,十岁卖到赖大家,被赖嬷嬷“孝敬了贾母使唤”。她的出身于金钏儿相仿,而似乎父母地位较高。同是涉嫌引诱宝玉,被逐后一定也是羞愤自杀,因为倘是病死的,病中环境不够凄惨,就业没有探晴雯那样动人心魄的一幕。

  晴雯的身世于下场改为现在这样,檀云在第二十四回代替了有母亲的晴雯。全抄本此回的“晴雯”是个漏网之鱼。此后檀云这名字还在第三十四、第五十二回出现过。第三十四回袭人去见王夫人,嘱咐“晴雯麝月檀云秋纹等”守护重伤的宝玉。挨打插入金钏儿事件后改写此回,顺便在宝玉房中婢女花名册上添了个檀云,照应前文,两次都是晴雯金钏儿分裂为二人的当口。

  此外只有第五十二回有檀云。第五十二回是晴雯补裘,晴雯“正文”之一,足见檀云这名字与晴雯的故事关系之深。回内晴雯病中宝玉夜间不让她挪出暖阁去,自己睡在外床,薰笼搬到暖阁前,麝月睡在薰笼上。早上麝月怕老嬷嬷们担忧传染,主张把薰笼搬开。“麝月先叫小丫头子们来收拾妥了,才命秋纹檀云等进来,一同伏侍宝玉梳洗毕。”晴雯补裘想必是晴雯金钏儿分道扬镳后的新发展,所以又一提檀云,表示确有此人,不是第二十四回现找了个名字来作晴雯的替身。

  原先晴雯的故事大概只是第三十一回与袭人的冲突,恃宠撕扇;发现绣春囊后有人进谗,被逐自尽。

  金钏儿这人物是从晴雯脱化出来的。她们俩的悲剧像音乐上同一主题而曲调有变化,更加深了此书反礼教的一面。

  金钏儿嘲宝玉一场,庚本夹批:“有是事,有是人。”又批她的对白:“活像。活现。”“有是事,有是人”这句的语气听上去像是此人只在书中出现一次。在现实生活里,这人后来不会是自杀的。金钏儿的下场本来属于另一个姿态口吻的晴雯。晴雯的下场改了,羞愤自杀的下场就等再找到一个合适的个性作根据,人与故事融合了,故事才活生生起来。此处借用这人的一件小事介绍金钏儿出场,十分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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