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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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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第二十六回红玉佳蕙谈话,两节都来自晴雯金钏儿还是一人的早本。百回“红楼梦”前,金钏儿已是另一人,当然“红楼梦”已有红玉这两常初见一场末尾又解释红玉通称小红,因为避讳宝玉黛玉的“玉”字。这样着重介绍小红这名字,明义诗中不可能称麝月为“小红”,浑淆不清。而且诗中是白昼,别的丫头们都不知到何处玩去了;第二十回麝月那一节是晚上,丫头们正月里都去赌钱了,情景也不合。 明义咏袭人被宝玉换系汗巾的一首诗也与今本情节不同。这一首饰咏红玉,廿首中只有这一首用书中人名,因为恰合“小红”的典故。 篦头一节是麝月“正文”,却是套用早本红玉篦头。麝月是写曹雪芹的妾,但是她的正传是真人而非实事,也可见书中情事实虚构的,不是自传。 戚本、蒙古王府本共有的一则总批与畸笏的一条批都说此书“百回”。蒙本独有的一条,批第三回袭人劝黛玉不要为宝玉疯疯癫癫摔玉伤感,否则以后伤感不了这许多:“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百十回”类似“众里寻他千百度”、“感慨万千”;“百十”、“千百”、“万千”都是约莫的计算法。周汝昌以为证实全书一百另十回。 八十回本加“后卅回”,应有一百十回。但是“后卅回”这名词只出现过一次,在补录的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里。这条批也同时提起“题红楼梦一律”,显然当时书名“红楼梦”。明义所见“红楼梦”已完,因此当时还没有八十回本之说。“后卅回”是对前七十回而言的。 脂批透露百回“红楼梦”八十回后荣府虽然穷困,贾赦的世职未革,宅第也并未没收,显然没有抄家。获罪止于毁了宁府,使尤氏凤姐都被休弃。荣府一度苦撑,也终于“子孙流散”。 书中不但避免写抄没,而且把重心移到长成的悲剧上——宝玉大了就需要迁出园去,少女都出嫁了,还没出事已经散常大观园作为一种象征,在败落后又成为今昔对照的背景,全书极富统一性。但是这块房地产太值钱了,在政治清明的太平盛世,一时似乎穷不到这步田地。这也是因为文字狱的避忌太多,造成一个结构上的弱点。为了写实,自一七五四本起添写抄没。 宝玉大致是脂砚的画像,但是个性中也有作者的成份在内。他们共同的家庭背景与一些纪实的细节都用了进去,也间或有作者的亲身的经验,如出园与袭人别嫁,但是绝大部份的故事内容都是虚构的。延迟元妃之死,获罪的主犯自贾珍改为贾赦贾政,加抄家,都是纯粹由于艺术上的要求。金钏儿从晴雯脱化出来的经过,也就是创造的过程。黛玉的个性轮廓根据脂砚早年的恋人,较重要的文字却都是虚构的。正如麝月实有其人,麝月正传却是虚构的。 红楼梦是创作,不是自传性小说。 一九七六年九、十月改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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