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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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葛长海

  《文艺生活(精选小小说)》2006年第7期  通俗文学-市井小说

  人道是女人嫁三嫁,妖魔鬼怪全不怕。柳月娥守着一个地儿结过三次婚又都离掉了,也算是名人了——应了那句话,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做个名女人尤其难。柳月娥出来进去免不了有人在身后指指戳戳。好在她习惯了。习惯是对付人生无穷无尽尴尬的良药,尽管人生包罗着千奇百怪的苦涩。

  柳姐性格孤僻、内向,长相也不出众,不像是那种命犯桃花的女人——怎么这么能在婚姻上折腾呢?我没兴趣打听别人的隐私,但是每逢有人跟我神秘地提起她,我还是忍不住竖起耳朵谛听。

  柳姐的第一任丈夫叫李强。李强是接父亲的班来到城里的。李强生得方脸大眼,体格虽不高,但虎背熊腰,敦实健壮,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他生性木讷憨厚,上班只知道低着头干活,还抢着干“苦累脏”,下了班,吃过饭洗过澡只知道钻进宿舍睡大觉。逢到轮休调休,他还主动找到车间主任要求顶班加班,车间主任不批准,他就一个人上街闲逛,再不就是跑到公园里看老头们下棋。

  柳姐的第二任丈夫叫黄翔。黄翔长得高高瘦瘦,斯斯文文,不知是真近视还是冒充有学问,平日里总戴一副玳瑁眼睛。黄翔同柳姐一样都是厂里的班车司机,年轻时患上胃下垂,病情控制得不好,随身总带着各式各样的药片。黄翔婚后五年无子,离婚再娶,很快娶上了挺着大肚子的柳姐。这下好了,蜜月未满,黄翔就当上了爹,捡了一个大大的现成。

  柳姐的第三任丈夫是厂里看门的鳏夫老王。老王和柳姐都属羊,却整整年长她一轮儿。柳姐第三次结婚我赶上了,那时我刚分配到厂里行政科,已经和她成为同事快一年了,她却没通知我喝喜酒,也没通知科里其他人。记得我们的头儿在柳姐结婚那天一脸暧昧地对我笑道:她通知了他的两个前夫,怪不怪——这个女人呐不寻常。头儿说着说着还唱上了。

  厂里状况不景气,厂里下文规定:凡是直系亲属同在厂里上班的,至少必须有一个人下岗回家。这事弄得好似古代良将挑选精兵出征一样——父子同在军中,父回;兄弟同在军中,弟归。不同的是前者是为了获得军心,以利死战;后者却纯属江河日下途穷日暮的无奈之举。文件的落实情况应属良好,虽然心里一万个不情愿,该回家的还是回家了——例外也有,譬如说已经过了四五年的半路夫妻老王和柳姐就没有一个人下岗回家。事后得知,柳月娥和老王在事发当天悄没声地领了离婚证。

  据知情人讲,柳月娥第一次离婚是净身离家,没带走家中一根筷子;第二次离婚“净身”得更彻底,她连亲生孩子都没带走;只有第三次离婚离得拖泥带水——她离婚不离家,还和老王在一起搭伙。

  后来,厂子彻底垮了,大家各谋生路。柳姐当了的姐,凭借自己的技术和辛勤劳动,挣了不少钱。她买了一套二手房子后,立马从和老王共同生活的家中搬出去。

  当我们热切期待她重披嫁衣的消息时,她出了车祸,人没死,却从此成为植物人。

  三个至今单身的终生情敌不知怎地达成默契,一个一天轮流看护长睡不醒的柳姐,他们还共同供养柳姐的儿子。柳姐的儿子十六岁,今年上高二。在他还是个孩子时,有人逗他问,你姓什么?小家伙爽利地回答,明。有人就又问了,百家姓里有你这个姓吗?小家伙很老成地回答,百家姓里没有千家姓里有。柳姐没出事前,她和三个前夫四个人明争暗抢地宠他,宠出他一身臭毛病。母亲出事后,儿子逐渐转变为可教育好子女,懂事多了。顺便提一下,他的名字叫——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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