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31个省级政府“红头文件”全部备案审查
作者:佚名
据了解,这些“问题文件”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违法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收费等等。各地政府法制机构在备案审查中发现这些问题后,依法及时予以纠正,保障政令统一、畅通。
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副司长江凌表示,备案审查是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发现并纠正违法“红头文件”的重要工作。去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性文件要依法报送备案、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目前,这项工作已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全国31个省(市、区)人民政府中,已有29个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进行了地方立法。
(据9月12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