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要闻摘编

作者:佚名




  中印乃堆拉山口边贸通道正式开通
  
   7月6日,中印乃堆拉山口边贸通道开通仪式隆重举行。北京时间上午10时,中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向巴平措和印度锡金邦首席部长查姆林共同为重开乃堆拉山口边贸通道剪彩,经由乃堆拉山口的中印边贸通道从即日起正式恢复开通。这标志着封闭了40多年的军事禁地又重新成为两国友好交往的通道。
  乃堆拉山口海拔4545米,位于中国西藏亚东县与印度锡金邦的交界处,距离拉萨近500公里,距印度东北部重要港口加尔各答约550公里。历史上,乃堆拉山口一直是中印之间最短的陆路贸易通道。
  上午11时40分,来自西藏自治区的第一批共100多名贸易商代表首次从乃堆拉山口进入印度境内,受到锡金邦政府和当地同行的热烈欢迎。据介绍,边境贸易重开后,中国的丝绸、羊皮、羊毛、羊绒、家电、中药材有望通过乃堆拉山口进入印度市场,而印度的铁矿石、农畜产品、毛毯、茶叶、咖啡、纺织品、鞋子、罐头食品、烟草、大米和干果也有望通过这个渠道进入中国市场。
  7月5日,查姆林在其首席部长官邸就乃堆拉边贸通道即将开通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会后还专门向在场的中国记者赠送了哈达和纪念品。查姆林表示,当地人民热切地期盼着重开这条古老的贸易通道,并“已经准备好从中受益”,乃堆拉山口边贸良好的发展前景“将给两国人民带来巨大的好处”。他同时表示,锡金邦政府正在积极向中央政府请求,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有更大的贸易额及更广范围的贸易商品名单。
  作为“中印友好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乃堆拉山口贸易通道的开放标志着中印友好合作又迈出了扎扎实实的步伐。考虑到乃堆拉过去的贸易规模,此次重开后中印两国的边界贸易将释放出更大的发展潜力。 ■
  (据7月7日《人民日报》)
  
  中国和黑山正式建交
  
  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外交部长李肇星和黑山共和国代表、外交部长米奥德拉格·弗拉霍维奇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联合公报》。公报内容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2006年7月6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愿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尊重黑山共和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黑山共和国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反对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和地区组织。黑山共和国承诺不与台湾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或进行官方往来。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国际惯例,互相为对方建立使馆和履行公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黑山在5月21日就独立问题举行全民公决并获通过。6月3日,黑山正式宣布独立。6月14日,中国政府宣布承认黑山。联合国于6月28日接纳黑山为联合国第192个成员国。 ■
  (据7月7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