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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二)

作者:张宿堂 孙承斌 邹声文




  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改革发展关键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必须回答的新的时代课题。
  2006年10月11日下午3时05分。北京。人民大会堂。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决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
  
  机遇前所未有,挑战前所未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要议题。《决定》起草工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经济总量跃居全球第四,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与压力同在——
  放眼全球: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领域占优势的压力长期存在……
  环顾国内: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空前的社会变革既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使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在这个发展机遇期与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的关键阶段,能不能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为改革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大力促进社会和谐,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向全党全国发出号召。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以先进的思想上下求索,为远大的理想矢志追求,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和实践在不断深化——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要求。
  两年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
  2004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谐社会建设问题。
  2005年的早春,中共中央在中央党校召开省部级主要负责同志研讨班,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深刻内涵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此后,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深入各地调研,多次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论断。
  在进行理论探索的同时,党中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既在实践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破题”,又在理论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积累新鲜经验。
  深入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并作出全面部署,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2006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要议题。这一决定,顺应了时代潮流,把握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成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文件起草组,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决定》的起草工作。
  半个多月后,来自有关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工作人员齐聚北京,《决定》起草组正式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任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任副组长。
  系统的理论学习,是起草工作的基础。起草组首先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起草工作进行理论准备。
  从新年伊始到春暖花开,从炎炎夏日到9月金秋,起草组成员聚精会神、全力以赴地投入紧张的起草工作,起草组驻地常常灯火彻夜长明。
  讨论、研究、起草、修改……近8个月的时间里,起草组共召开11次全体会议、36次工作班子会议,连同小组会议在内,各类会议总计100多场,对《决定》稿反复修改,先后正式改稿50多次。
  一次次讨论、一次次推敲、一次次修改……《决定》稿在反复研讨中不断完善。
  
   贯彻群众路线,凝聚各方智慧。党中央对起草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决定》的起草过程,是一次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决定》的起草工作始终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的。《决定》形成的每一稿,胡锦涛都认真审阅,提出重要指导意见。历时近8个月的起草过程中,胡锦涛先后主持4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3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起草工作汇报和进行研究,并作出重要指示。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
  ——在建党85周年之际强调,以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等为着力点,努力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以促进社会和谐的成效体现党的先进性;
  ——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从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5个方面,深刻阐述统一战线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优势、作用和任务;
  ——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今年以来,胡锦涛多次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决定》起草提供了重要指导。
  福建、云南、上海、青海、河北、新疆……胡锦涛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带着对各族人民的深情厚意,带着对发展大计的深刻思索,他们深入城市社区、企业车间、民族村寨、田间地头,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总书记强调,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认真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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