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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联合声明

作者:佚名




  1.核能方面:双方将加强工业合作,包括在双方同意的领域开展合资、合营等形式的合作;
  2.航空和航天方面:2005年12月,温家宝总理访问法国期间,双方签订的合作文件为两国建立紧密和堪称典范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辟了道路;
  3.铁路方面:双方就扩大长期合作关系进行了磋商。
  在这些成果的基础上,两国元首决定将战略性的交流扩大到以下七个领域:
  能源:核能、石油和电力;
  航空与航天:飞机、直升机和卫星;
  铁路;
  通信;
  金融服务:银行和保险;
  农业和食品加工;
  环境保护。
  此外,两国元首对两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之间增加交往表示满意。双方承诺继续支持两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之间的交流。
  双方将继续开展对话和建设性合作,进一步发展双边贸易和投资。
  
  六、人文
  
  2003年至2005年举办的中法文化年是两国关系史上的里程碑。双方对扩大文化交流的倡议感到高兴。
  (一)继续中法文化年的势头
  为继续中法文化年的势头,双方将分别在对方国家定期举办“中国艺术节”和“法中文化交流之春”活动。
  双方鼓励各自的文化中心与驻在国当地伙伴合作,向公众提供优质、普及性的文化项目,并将为对方文化中心在驻在国举办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
  双方支持两国博物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继续积极探讨蓬皮杜国家艺术文化中心在中国上海设立分馆的可能性。
  
  (二)加强高等教育和科技合作
  双方同意优先进行大学合作与高等院校的留学生交流,以加强高水平科研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如中法博士生学院项目的合作。
  双方认为,“中国—欧盟学生交流奖学金项目”对促进双方青年学生的交流与相互了解具有重要意义。双方支持在本国学习和教授对方语言,中方确定法语为中国高考选择科目。
  双方还愿意扩大在生命科学、空间技术、应用数学、信息科技和环保等领域的科技合作。双方将加速落实2004年10月签署的关于新生疾病的政府间协议,使用法国技术在武汉建立具有高安全性能的实验室。双方将通过在上海和香港建立的巴斯德研究所进行科技合作。
  
  (三)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合作
  双方同意,中法两国将利用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向世界展示其共同的文化创造与科技创新能力。因此,双方决定推动在上述领域的合作项目,并着重加强筹办工作的交流。本着同一精神,法国感谢中方将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和主办城市的承诺,在北京奥运会期间给予法语应有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法兰西共和国总统
   胡锦涛雅克·希拉克
  2006年10月26日于北京
  (10月27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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