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高度重视 狠抓落实 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作者:温家宝




  (十)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要认真解决管理松懈,监督不力的问题。一些地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长期不能正常运行,一些企业的污染减排设备只是应付检查,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扭转。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在近期内都要认真开展资源使用、污染排放情况的检查,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重点用能单位和污染源要加强经常监督,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节能减排既是一项现实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抓落实,再完善的方案也是一纸空文,再明确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再好的政策也难以发挥作用。为此,必须做到:
  第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和节能减排的关系,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培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加强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三,全面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地和重点企业。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公布各地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级政府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国务院每年要向全国人大报告节能减排的进展情况,在“十一五”期末报告五年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
  第四,搞好协调配合。各部门都要切实履行职责,并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改革委、环保部门要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组织实施,加强指导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其他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和贯彻落实意见。各地区、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
  第五,广泛宣传动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要让全体人民懂得,我国人口多、底子薄,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每一个人都要负起责任,养成自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要进一步加强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舆论工作,宣传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在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节能减排任务艰巨,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决心,知难而进,全面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为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讯,5月8日《人民日报》)
  
  4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了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主持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
  ——本刊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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