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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6期
关于印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编办、监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
现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中央编办 监察部
2007年2 月13日
(3月28日《人民日报》)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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