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汤加、巴基斯坦、坦桑尼亚、智利、卡塔尔、澳大利亚、哈萨克斯坦、瑞典等国领导人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08年年会并访问我国

作者:佚名




  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马西莫夫。
  吴邦国说,中国全国人大重视与哈萨克斯坦议会的关系,希望两国立法机构进一步加强交往,为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两国友好合作做出更大贡献。
  马西莫夫表示,中国是哈萨克斯坦重要的邻居和伙伴,哈萨克斯坦政府高度重视对华关系,希望在国家发展进程中加强同中国的互利合作,共同努力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哈萨克斯坦政府和人民坚定支持中国举办奥运会,祝愿北京奥运会取得成功。
  全国人大外委会主任委员李肇星、外交部副部长王毅等在座。
  4月11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三亚市会见马西莫夫。
  胡锦涛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中哈战略伙伴关系,愿意同哈方一道努力,本着世代友好、睦邻互信、密切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不断深化双方各层次交往,扩大两国各领域合作,加强双方在国际事务中的协调和配合,不断提高中哈战略伙伴关系水平。
  胡锦涛指出,双方应该把握机遇,以诚相待,相向而行,实现共赢,落实好已商定的合作项目,积极探索新的合作方式和领域,不断充实中哈务实合作的内涵。
  马西莫夫表示,哈方愿同中方一道,加强投资、金融、能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国经济共同发展。
  马西莫夫表示希望加强哈萨克斯坦同中国海南省的交流合作。胡锦涛表示,海南省同哈萨克斯坦在旅游、贸易、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有很好的合作前景,中方欢迎哈方有实力的企业来海南投资创业。
  胡锦涛感谢哈方为保证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活动在阿拉木图顺利举行所做的大量工作,特别是感谢纳扎尔巴耶夫总统亲自参加火炬传递。希望双方继续加强合作,共同为北京奥运会取得成功作出努力。马西莫夫表示,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将如期前来出席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哈方相信北京奥运会必将取得圆满成功,中国政府和人民有能力克服一切困难。哈方愿意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同中方通力合作。马西莫夫重申哈方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将继续同中方加强打击“三股势力”方面的合作。
  令计划、王沪宁、戴秉国等参加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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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由中国商务部与哈萨克斯坦工贸部、哈驻华使馆共同主办的中国—哈萨克斯坦高层商务论坛在京召开。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与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出席论坛并演讲。
  论坛开幕前,王岐山会晤了马西莫夫一行,双方就进一步密切两国合作关系交换了意见。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迈向成功的伙伴关系”,中哈两国企业界共400多人参加了论坛。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发表了题为《扩展合作领域 提升经贸水平》的致辞,哈萨克斯坦贸工部长什科尔尼克也发表了致辞。论坛由中国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卡里姆·马西莫夫于2008年4月9日至12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08年年会。
  访问期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分别与马西莫夫总理举行会见、会谈。双方就中哈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一、双方认为,2005年中哈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两国政治、经济、能源、安全等各领域合作快速发展,给两国人民带来实际利益。双方决心将继续本着世代友好、睦邻互信、密切协作的原则和精神,不断深化双边关系,加强双方在国际事务中的协调和配合。
  二、哈方高度赞赏中国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认为中国的发展是促进世界和平与繁荣的积极因素。中方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宪政改革,认为这是哈萨克斯坦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并有益于推进中哈关系进一步深化。
  三、哈方重申,哈萨克斯坦政府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哈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反对任何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图谋,反对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和地区组织。
  四、双方重申,“三股势力”仍是本地区安全与稳定的威胁。双方将继续加强在维护国家安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跨国犯罪、毒品贩运领域的合作。
  五、双方认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全世界各国人民增进友谊、加强合作的盛事。哈方支持中方为筹办奥运会所做的努力。哈方将本着2002年12月23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各项原则和精神,加大与中方配合力度,加强奥运安保合作,确保北京奥运会圆满、顺利举行。
  六、双方积极评价近年来中哈经贸合作取得的成果。双方将共同努力,争取提前实现双边年贸易额在2015年达到150亿美元的目标。为此,双方将进一步完善中哈合作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其潜力,努力优化商品结构,提高高科技和高附加值产品在双边贸易中的比重。双方将根据各自法律为对方国家从事投资贸易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对方国家公民的合法权益。
  七、双方表示将继续深入开展非资源经济领域合作,尽快落实两国在石油化工、机械制造、食品工业、纺织工业、农业、电信、科技、交通物流服务、冶金、建材、旅游等领域优先合作项目。
  八、双方将继续深化能源领域合作,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承认此前就中哈原油管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成的各项协议。双方一致认为,中哈天然气管道项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因此,双方将创造有利条件,确保该项目2009年年底前顺利建成。哈方支持中方参与里海大陆架的勘探和开发,双方将努力促进完成达尔汗区块项目谈判。
  九、双方将加强金融合作,推进贸易结算便利化。双方认为,加强双方在金融监管、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有助于共同提高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十、双方认为,两国农业合作发展潜力巨大。双方应尽快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订合作计划,充分利用地缘优势,以加强农业领域合作。
  十一、双方支持边境地区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将推动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尽早建成并运营。双方将继续加大力度,协调中哈边境口岸通关事务,采取措施改善口岸基础设施。
  为扩大口岸通行能力,加强口岸联检合作,双方认为有必要加快霍尔果斯口岸和阿拉山口——多斯特克铁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双方积极评价中哈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的工作。双方将加强在该领域合作,本着公平、合理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水资源的原则解决存在的问题。
  十三、双方重视开展两国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两国文化、教育、科学、体育、旅游等各部门增进了解、加强沟通。双方将继续开展互办文化节活动,支持两国地方交往。加强在语言研究、互派教师和大学生方面的合作,鼓励两国高等教育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
  十四、双方将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继续加强协调,深化战略协作。双方指出,中哈两国进一步加强各层次、多领域的互利合作有助于促进本地区的稳定与发展。
  双方指出,当前,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势头良好,已成为促进中亚地区稳定的有效机制,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双方决心与其他成员一道,认真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政治、安全、经济、人文等各领域的交流和协作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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