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东方.细说元朝.三九.达鲁花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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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省之下的路、散府、州、县,都有所谓达鲁花赤,而行省衙门本身反而没有。原因是行省的最高长官,无论左丞相或平章政事,或右左丞,或参知政事,总可以用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而路府州县的“总管”由于是“亲民之官",在事实上非用汉人不可,于是就添设一个达鲁花赤在这总管之上。
“达鲁花赤"与屠寄所喜用的“答鲁合臣”是同一个词,前者是少数,后者是多数。
与“达鲁花赤”同源的另一个字:答鲁合刺秃孩,意思是“做了提调的人们"。因此,答鲁花赤也可以视为兼有“提调”、“派遣"的字义。
所以,元朝的汉人常常把达鲁花赤翻译为“宣差”、“节使"。其实,宣差是暂时性的,不甚恰当。译为“节使"较妥。不过,路与散府的达鲁花赤,还可以勉强称为“节使";州与县的达鲁花赤,似乎太小,当不起“节使”的称呼。
路的达鲁花赤,在官阶上是正三品,与中央的六部尚书相等。“散府"的达鲁花赤是正四品。州的达鲁花赤,依户口之多寡而分等级,最大的是从四品,最小的是从五品。县的达鲁花赤,最大的是从六品,最小的是从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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