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民国创立》三○、《民报》


  (缺P117)

  间而成为政说者,皆此三者之充满发挥而旁及者耳。今者中国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异种残之,外邦逼之,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殆不可以须臾缓。而民生主义,欧美所虑积重难返者,中国独受病未深而去之易。是故,或于人为既往之陈迹,或于我为方来之大患,要为善吾群所有事,则不可不并时而弛张之。”

  《民报》共发行二十六号,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按月定期出版。第二号原应在阴历十一月出版,却由于日本文务省颁布取缔中国留日学生的办法,引起他们八千多人的总罢课,陈天华烈士的投海自杀,以及回国派与不回国派的争论而迟至次年正月才能出版。第三号也不曾能够在二月间出版,是到了四月才出版的。四、五、六、七,这四号依次在五、六、七、九四个月之中问世,然而第八号的出版日期却印作“七月二十五日”,竞与第六号的出版日期完全相同,构成革命史上的一大疑问。笔者猜想:第六号的七月二十五日是用的阳历,而第八号的七月二十五日是用的阴历。(第七号的出版日期九月五日,倘若也是阳历,便是阴历的七月十六日。)

  《民报》的编辑人,第一号至第五号为张继,第六号至第十八号为章炳麟,第十九号为张继,第二十号至第二十二号为陶成章,第二十三号与第二十四号又为章炳麟,末了两号为汪兆铭(精卫)。

  《民报》的撰稿人很多,差不多全用笔名或是外号。其中撰稿最多的是章炳麟与胡衍鸿。章所用的是“太炎”二字。胡所用的是笔名“汉民”、“辨奸”、“去非”等等。其后他索性改名为“汉民”,而保存了原有的,因配台“衍鸿”的“鸿”而所起的“字”:“展堂”。文章之多,仅次于章、胡二人的是朱大符,字执信,所用的笔名是“蛰伸”、“县解”。县解的县字,也就是“悬”字,在古文中通用。县解,意思是“解民于倒悬”。后来,他把大符的原名废了,改以字行,同志们称他为朱执信。汪兆铭,原字季新,所用的笔名是“精卫”、“守约”。有时候,他也用“民意”;这两个字,却不是他一人所专用的笔名,有时候胡衍鸿的文章也用“民意”作为笔名。

  陈天华写了四篇文章以上,所用的笔名是“思黄”、“过庭”。宋教仁所写的,至少有两篇,所用的笔名是“强力齐”。冯自由与马君武,均干脆用了“自由”和“君武”,他们的真名字。周作人也有两篇译作,一篇是克鲁泡特金的《西伯利亚纪行》,所用的笔名是“仲密”;另一篇是斯谛普尼克的《一文钱》,所用的笔名是“三叶”。此外,田桐、黄侃(季刚)、汪东、陈去病、苏元瑛(子榖、号曼殊)、叶夏声、吕复、汤增璧、易本羲、刘松衡、雷照崖、周仲良、刘光汉(申叔),都有文章在《民报》上发表。至于,姓名难考的,如“扑满”、“汉血”、“愁予”等等,所写的文章合起来也有二三十篇。其中,“孤鸿”可能是胡衍鸿,“石顽”可能是汪兆铭,“病己”可能是陈去病,皆在可考与不可考之间。

  除了第一号之中,孙中山所写的发刊辞以外,最具体而有分量的一篇文章是第三号之中汉民所写的《民报之六大主义》。这六大主义是:(一)颠覆现今之恶劣政府;(二)建设共和政体;(三)土地国有;(四)维持世界之真正和平;(五)主张中国、日本两国之国民的联合;(六)要求世界列国赞成中国之革新事业。前三项,可说是三民主义的简单说明;后三项,可说是同盟会的对外政策。

  保皇党抓住了“土地国有”这一点,在《新民丛报》上对《民报》展开笔战。其后《民报》也就保皇党所提出的“革命足以引起瓜分”,对《新民丛报》予以还击。两报的主要撰稿人,都是能文之士,彼此之间两三年的长期论战不仅使留日学生人人有先睹之快,而且也启发了国内各地一般读书人的思想。在有些禁令森严的地方,读不到《民报》的人,每每从《新民丛报》的文章之中读到《民报》的雪泥鸿爪,而生出对《民报》的同情,对革命主张的拥护。

  同盟会在丙午年十月十七日(1906年12月2日)举行了一次公开的纪念会,请孙中山演讲,这是孙中山在日本作公开演讲的第二次。第一次是在乙巳年同盟会筹备大会以后,成立大会以前,1905年8月13日,讲题是《中国应建设共和国》,地点是东京富士见楼,对象是一千三百多留日学生。

  第二次,孙中山的讲题是《三民主义与中国民族之前途》。地点是东京神田锦辉馆,对象是出席《民报》纪元节庆祝大会的六七千位听众。庆祝大会的主席是黄廑午(兴)。开会以后,先由章炳麟宣读祝辞,随即由孙中山演讲,讲了两个钟头左右,讲辞充满了精辟的语句。例如:“我们并不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我们决无寻仇之理。”“至于民权主义,就是政治革命的根本。……惟尚有一层最要紧的话,就是凡革命的人,如果存有一些皇帝思想,就会弄到亡国。……如果革命家(为了皇帝地位)自己相争,四分五裂,岂不是自亡其国?一说到民生主义,……我们这回革命,不但要做国民的国家,而且要做社会的国家,这确是欧美所不能及的。欧美为甚么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因为没有解决土地问题。……解决的法子,社会学者所见不一,兄弟所信的是定地价的法子,比方地主有地价值一千元,可定价为一千元,或多至二千。那地将来因交通发达,价涨至一万,地主应得二千,已属有益无损。赢利八干,当归国家。……中国行了社会革命之后,私人永远不用纳税,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国。”

  孙中山在这一次演讲中,也提出了五权宪法。正如《民报》发刊辞是三民主义的最早文献,这《民报》纪元节庆祝大会演讲辞便是五权宪法的最早文献。孙中山主张,在袭自英美宪法的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以外,增设“考选权”与“纠察权”。

  孙中山的这一次演讲的记录,其后登载在《民报》第十号,于1906年12月20日出版。出版之时,民报社发行了一项增刊,题为“天讨”。“天讨”的内容丰富得很,有漫画,有插图,又有十四篇大文章:中华民国军政府讨满檄,四川、河南、安徽、山东、云南五省的讨满洲檄,四川革命书,江苏革命书,直隶宣告革命檄,广东人对于光复前途之责任,军政府谕保皇会文,“豕常之裔”的“普告汉人”,“楚元王”的谕立宪党人。最后一篇,是吴樾烈士的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