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民国创立》六七、民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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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苏州、杭州、镇江相继光复以后,革命同志组织了“苏浙沪镇联军”,进攻清将张勋所据守的南京。苏军司令是刘之洁,浙军司令是朱瑞,沪军司令是洪承点,镇军司令是林述庆。大家公推徐绍桢为总司令。从十月初二日(11月22日)战到十二日(12月2日),光复了南京。
十一月初六日,孙中山回抵上海。初十日,十七省份的代表开临时大总统选举会于南京,以十六票的绝对多数(每省一票),选出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中华民国元年1月1日(阴历辛亥年十一月十三日),孙中山在南京就职,中华民国正式成立。
孙中山于就职时宣誓。誓词是:“颠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国民之公意,文实遵之,以忠于国,为众服务。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所公认,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谨以此自誓。”
1月3日,十七省代表开临时副总统选举会于南京,选出黎元洪为临时副总统。
同日,孙大总统提出,以宋教仁为内务部总长,王宠惠为外交部总长,陈锦涛为财政部总长,伍廷芳为司法部总长,黄兴为陆军部总长,黄钟瑛为海军部总长,章炳麟为教育部总长,张謇为实业都部长,汤寿潜为交通部总长;以上各部,分别以居正、魏宸组、王鸿猷、吕志伊、蒋作宾、汤芗铭、景耀月、马君武、于右任为次长。
部长的名单,经十七省代表讨论,提出修正意见,孙中山完全接受。于是,改任程德全为内务部总长,蔡元培为教育部总长。
这便是中华民国的第一任内阁。
十七省的代表,代行“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所规定的参议院参议员的职权,代表会改称临时参议院。议长,公选出林森;副议长,公选出王正廷。这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派赴武昌的代表,于辛亥年十一月初十日以后,在武昌所拟定的。各省都督府联合会,设在上海,曾经在九月二十五日(11月15日)举行第一次会议;其后,在十月初三日(11月23日),依湖北代表居正的邀请,除了每省各留一人在上海以外,全体去武昌筹备临时(中央)政府。南京光复以后,各省代表议决以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于七天以内齐集南京开会。
孙中山就了临时大总统以后,一面致力于以和平方法,促成清室宣统皇帝逊位,一面督促临时参议院之内的革命同志,尽速促成临时参议院拟定《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于1912年3月11日拟定完成,由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的职权予以公布。这临时约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条,是中华民国的基本大法。
清室的隆裕太后在中华民国元年2月12日宣布宣统皇帝逊位,结束了顺治元年以来清朝二百六十八年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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