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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标点符号用法〉的一些意见》的意见

作者:岳方遂




  《中国语文》2003年第6期发表了顾金元先生的《对{标点符号用法)的一些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认为,199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以下简称《用法》)“对汉语标点符号用法的列举和说明不尽全面”,建议国家语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继续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标点符号用法》加以充实和完善,使之真正成为一部规范汉语书面语标点的‘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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