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由“许传玺事件”看语用价值在翻译中的处理原则

作者:庄 黎




  2005年初,中国政法大学在人民大会堂庆贺该校中美法学院院长许传玺教授“当选美国法律研究院院士”,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美驻华使馆的高官及政法大学的主要领导均出席了这一庆贺仪式,《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对此做出报道,成了学术界轰动一时的事件。而事后网上网下又纷纷有人对“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一事的真伪产生质疑,认为许所在机构AmericanLawInstitute(ALl)”并非“美国法律研究院”,其头衔Member亦非“院士”,许传玺仅仅是“当选美国法律研究会的会员”,“院士”云云,不过是欺世盗名。一时众说纷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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