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关于汉字规范工作如何与时俱进的探究

作者:徐莉莉




  提要要巩固半个世纪以来的成果,汉字规范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社会文字应用是区分层面的,至少可以大别为社会日常通用和社会特用这两个层面,汉字规范也应该区分层面,以使各得其所,各效所能。此外还有两个关注点:一是如何实现海峡两岸“书同文”,二是如何适应计算机快速处理中文信息的需要。
  关键词 汉字规范 两个层面 书同文 中文信息处理
  以《汉字简化方案》发布为标志的汉字规范化工作,经过半个世纪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完成了预定任务。这就是在通用层面确立了简化字的正字地位,树立了规范汉字的权威,适应了扫除文盲、普及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的需要,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为社会语文生活水平乃至全民族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作出了贡献。大陆的广大百姓享受到了汉字简化和整理工作给他们带来的实惠,主要包括:须识认的字数减少了,书写的笔画减少了,使用的字符规范了,常用的字音简化了。在简化字推行五十年来,老百姓在日常书面交际中使用这套文字符号系统没有遇到太大的交际障碍。
  但是,经常参与内容和背景比较复杂的书面交际活动的人士(包括海外学术文化界人士)是用字大户,则感到在书面语中全方位地使用大陆现行的规范汉字,在某些场合和领域会遇到诸多不便,很多场合会带来记录语言不准确甚至歧误的问题。学术文化界中不少人还对汉字简化和整理工作中不严格遵从字理窝有一肚子意见。他们对不分时空、不分场合、不分功能,把被简化的繁体字和被淘汰的异体字统称为“不规范字”,在学术上认同不了,在感情上接受不了,在实践中执行不了。于是,在社会语文生活中出现了许多变通办法。比如,某些专业刊物,根据实际需要,有的论文用简化字,有的论文用繁体字,人们套用“一国两制”戏称为“一刊两文”。再比如,收录范围超过日常生活常用词语的大型工具书,在可能引起误解的人名、地名、篇名中径用繁体字和异体字,在可能造成歧误的复词词目中括注繁体字和异体字。如《辞海(1999年版)》,“王溶”(西晋大将)条,不取选用字“浚”,而用被淘汰的异体字“濬”;用“后”作首字的复词条目共125条,在“后”字后括注“(後)”的多达119条。这些问题,随着近年海峡两岸文字交往的日益增多,以及计算机汉字处理解决了汉字笔画繁多造成的书写困难,繁体字被排除在“规范汉字”之外的做法更引起人们呼吁。这些都表明现行“规范汉字”并不能全面满足社会用字的需要,尤其是在新形势下更不能全面完成社会各个层面书面交际的任务。
  既然“规范汉字”在日常书面交际中基本上没有遇到太大的障碍,提出问题的多为学术文化界人士,提出的问题也大多是在学术文化等层面遇到的尴尬和难题,这是不是说明规范汉字的功能跟书面交际的不同应用层面相关?如果仔细考察,就会发现社会文字应用应该是区分层面的,至少可以大别为社会日常通用和社会特用这两个层面。它们在字量、字形、字音、字义和字用上都有或多或少的差别,因而对汉字规范的要求也应该是有差别的。
  我们并不认为大陆的“规范汉字”是完美无缺的,只是认为对它的批评和修正都应该立足于规范汉字适用的社会日常通用层面,否则,就缺乏针对性。其实,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声势浩大地进行汉字简化和整理工作的初衷,就是为了尽快提高工农大众的文化水平,说白了,当初选定简化字,整理异体字,就是给社会日常通用层面的书面交际使用的。例如,1954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讨论汉字简化方案的指示》:“我国汉字有好多缺点,必须‘在一定条件下加以改革’,而最初步的改革就是简化汉字笔画,使初学者容易书写,并使印刷体和通用的书写体尽量趋于接近和一致。”这个指示明确说明汉字简化方案的服务对象是“初学者”,预期效果是“容易书写”。再如,作为《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基础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1965年1月30日的发布通知中明确指出:“此项字形表,包含印刷通用的宋体字6196个(不包括排印古籍及其他专门用字)。”这也说明在通用汉字字形表以外还需要“排印古籍及其他专门用字”。可见,如果强求规范汉字要为社会交际的所有层面服务,“包打天下”,那就太难为它了。但是长期以来,有关部门在进行汉字规范工作时,却经常用只适合于社会日常通用层面的标准和尺度去衡量和要求社会特用层面的用字。这就好比是用一把钥匙去开两把不同的锁,在社会特用层面肯定会遇到问题和障碍。
  如果这一判断是正确的话,我们就应该为“规范汉字”正确定性定位:它的适用面主要应该是“当代”“(目前是)中国大陆”的“社会日常通用层面”。我们也不应该奢望对“规范汉字”作一些小修小补以后,就可以使它在服务社会日常通用层面的同时,全方位地适用于社会特用层面。既然社会用字是区分层面的,那么相应地汉字规范工作也应该区分层面。
  在中国大陆日常通用层面,其用字规范,自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推行“规范汉字”。具体说来,就是有简繁两种字形的,使用法定的简化字;有异体字形的,使用法定的选用字;无简繁和异体字形的,使用传承字;有“新字形”和“旧字形”差别的,使用“新字形”。偶尔要涉及繁体字时,一定要对照规范标准,注意简繁体的正确对应。电脑使用者可以依靠设计过关的软件来完成简繁体的准确转换。
  对“规范汉字”以外的、主要供社会特用层面使用的汉字,我们认为主要应该加以整理,而不是进行筛选。在学术文化等特用层面上的用字者,都是专业的行家里手,什么地方该用哪个字形,他们心中有数,无须汉字规范标准的制订者在一旁指手划脚。汉字规范工作者的任务只是把数以万计的汉字字形加以整理,让行家里手们用起来更为方便一些而已。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不同要求,主要供社会通用层面使用的汉字规范标准可以称为《规范汉字表》(根据使用的不同频率可分一表、二表、三表),而主要供社会特用层面使用的字表可以称为《汉字整理表》(根据使用的不同频率分一表、二表、三表……)。有了《规范汉字表》和《汉字整理表》以后,社会特用层面的用字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有的文本全用规范的繁体字;有的文本以简化字为主,在可能引起歧误的地方夹注繁体字;有的文本则全用简化字。
  现行汉字规范标准为某些特殊情况开了“窗口”,如文物、书法、古籍出版等领域可以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但这一做法还是改变不了“简化字和选用字是规范字,繁体字和异体字是不规范字”的认识。只有把“小窗口”扩展为一个独立的层面,再根据两个层面的现状,确定和推行分别符合这两个层面需要的规范理念和标准,才能使汉字规范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汉字规范区分为两个层面以后,会不会加重人们的负担?我们认为,对于书面交际活动仅限于社会日常通用层面这一范围的大多数人,只要也只需掌握好规范汉字,就可以满足书面交际的需要了。至于既要参与日常通用层面的交际活动,又要时而参与传统文化等特殊层面书面交际的“小众”,他们确实需要在掌握规范汉字的同时,再学会从事某些专业工作时需要的繁体字、异体字等。这应该是他们的能力所能够达到的。现在活跃在社会特用层面的学术文化人实际上已经生活在这种“简繁字形并用”的世界里了。那么,在交错参与两个层面的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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