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多/少”不对称现象的修辞解读

作者:赵 聪




  (黄冈师范学院,湖北黄冈438000)
  “多”和“少”是一对常见的反义词,在语言中时常充当状语和定语,但它们又是一组不对称的反义词。本文从修辞的角度解读其不对称的特点和原由。
  
  一、“多”与“少”作状语时修辞功能的差异
  
  “多”与“少”是一对使用十分频繁的反义词,在语言中,时常充当状语,一般情况下,它们在使用上是对称的,有着共同的语法、修辞特点。如:
  多打听一下——少打听一下
  你多盯两分钟——你少盯两分钟
  多的衣服——少的衣服
  多的两筐苹果——少的两筐苹果
  前两句中的“多”、“少”充当状语,后两句中的“多”、“少”充当定语。“多”与“少”词汇意义和语法功能相同,所表现的情感和褒贬也完全一致,发挥了相同的修辞作用。然而,在许多情况下,“多”与“少”并不对称,表现了不同的修辞作用,如:
  1.“多/少+VP”
  这个句式,结构对称,但意义不对称,如:
  我的事你多操心——我的事你少操心
  这种事你多办几件——这种事你少办几件
  这里的“多”“少”出现在同一个动词前面,在结构上形成比较整齐的对称关系。但实际上,“多”和“少”所表示的意思和情感却并不同。“多”表示的是数量上的“增多”,是对事物的客观描述,不存在褒贬之分;“少”却并不表示量的变化,而是主观上对动作所涉及的量的完全否定,意思为“别、不要、停止”,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因此,可以说,意义不对称产生的根源之一是修辞。
  2.“多/少+AP”
  这个句式,同样是结构对称,意义不对称,如:
  他多傲慢——你少傲慢
  他多霸道——你少霸道
  “多”和“少”修饰的是形容词,但“多”和“少”在修饰、限制形容词时,对形容词量的限定有差异。从修辞的角度看,“多”表示程度高、大量,具有明显的夸张性;“少”表现的意义是禁止,意思是“不要、别”等,带有明显的贬义。虽然“多”与“少”都具有修辞作用,但两者的修辞作用并不完全相同,“多”具有夸张性,而“少”具有限制性,修辞作用的不同导致了意义的不对称。
  从形容词本身的情感色彩看,由于“多”具有夸张性,故能出现在“多+AP”中的形容词大多是表示情绪的,大致有下面几类:
  表示赞美或惊讶的。如:安定、安静、安宁、安全、安生、安稳、安闲、安心。
  表示讽刺或抒发不满、怜悯情绪的。如:矮、矮小、暧昧、暗、暗淡、肮脏。
  表示中性的词语,在不同语境中表达不同的情绪。如:薄、扁、老实、敏感。
  能出现在“少+AP”句式中的形容词具有自主性,情绪能由自己的主观意志所控制的,共分两类。
  表示贬义的,意思为“不要AP”。如:暧昧、傲慢、霸道、卑鄙、悲观、残忍、草率、粗暴、低级、动摇;
  表示褒义的,如:崇高、纯洁、纯真、大方、单纯。
  3.有“少+VP/AP”,无“多+VP/AP”
  在表示否定、禁止的句子中,“少+VP/AP”时常可以见到,如:
  可是。祁老人拦住了他:“你少出去!”(少+VP)
  你年纪还小,什么都不懂,少罗嗦!(少+AP)
  “少”以“不要、别、停止”这样的禁止意义出现,表示了感情上的贬义。使用“少”表示禁止,而不用否定词“不”、“别”、“勿”等。是出于修辞的需要,即表达上委婉的需求。因为,“少”所表示的委婉带有说话者的一种主观态度或评价,而不是生硬的命令或禁止。“少”本身表示量少,通过量少来表达否定,语气显得比较委婉。此外,多一种表示方式,也有利于使用者的选择,让文章富于变化,达到表达的精确性。
  然而,在语言中,不存在“多+VP/AP”的句型,下列句子是不能说的:
  ×祁老人拦住了他:“你多出去!”
  ×你年纪还小,什么都不懂,多罗嗦!
  “多+VP/AP”的句型之所以不存在,那是因为“少”所表示的是一定意义上的否定,是一种否定评价。与此相反,“多”表示的意义无论是“数量大”还是“过分”、“增加”,都是一定意义上的肯定与修辞上的夸张。“多”的肯定、夸张义与句子本身的否定义是水火不相容的,这是“多+VP/AP”句型不存在的根本缘由。
  4.有“多+VP/AP”,没有“少+VP/AP”
  在表示数量增加或夸张的句子中,存在着“多+VP/AP”的句型,如:
  你们多陪陪她等她情绪平稳下来再撒手。
  (多+VP)
  呵,多辉煌……暴风雨过去,天空多晴朗。
  (多+AP)
  “多+VP/AP”表现的是说话者对事件的积极的态度,目的是想通过某种动作行为的实现达到某个有利于自己或对方的积极目标,因此,用“多”来修饰限制动词,就表达了说话者对动作行为应该在量上得到增加的积极态度。可以说,整个这样的句式体现了一种[+积极]义的修辞特征。由于运用了“多”的句式表示的是积极、夸张义,因此表示否定义的“少”是不能与这类句子相容的,这就形成了“多”和“少”的不对称。
  
  二、“多”与“少”作定语时修辞功能的差异
  
  “多”与“少”作定语时的限制比作状语时多。陆俭明认为:“总之,在现代汉语里,没有‘多/少+名’这样的名词性结构,‘多一少’作为形容词时也不能直接修饰名词,这大概是由于它们不表示属性,单纯表示数量的缘故。”因此,他认为,“多人——少人”、“多技术员——少技术员”这样的句子是不存在的。语言中虽然有“多民族”、“多孔”、“多面手”等说法,但它们都是词,而不是句法平面上的结构。对此,裘荣棠持有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在少数情况下,‘多’可以直接修饰名词”。
  在现代汉语中之所以没有“多/少+名”这样的结构或者这样的结构比较少,从修辞角度说,那是因为“多”“少”是对数量的限制,而不是对事物性状的描绘。在现代汉语中,数词是不能直接修饰、限制名词的,只有性状形容词才能直接修饰、限制名词。
  由于“多”“少”是对数量的限制,其作用跟数词相似,不能直接修饰名词。但数词带上量词后可以修饰名词,“多”“少”带上量词后,情况也有变化。
  1.有“多+量+名”,无“少+量+名”,如:
  抢救多名群众 ×抢救少名群众
  取得多项冠军 ×取得少项冠军
  数量词可以作名词的定语,无论数词的多与少。比如可以说“得了10块金牌”,也可以说“得了1块金牌”,数字在这里起到了定位的作用。“多”表示“许多”,带上量词后,作用与数量词相同。因此“多+量+名”的句式可以存在,可以说“得了多块金牌”。但我们可以说“得了1块金牌”,却不能说“得了少块金牌”,造成了“多”“少”在表达上的不对称。因为,“多”是一个不确定的数量,凡两个以上都可以称为“多”,因此表示两个以上数量时,可以用“多”表示。两个以下就是一个,表示数量为一时,我们可以用确定的“1”表示,如果用“少”表示,反而会造成误解和不明确。出于表达和修饰的需要,“少+量+名”的句式就不存在了。
  2.有“不少+名”,没有“不多+名”,如:
  不少人 ×不多人
  不少汽车 ×不多汽车
  严格说,“不+单音形容词+名词”是不容许的,我们不能说“不美人”、“不高山”、“不坏人”。但“不少”是作为一个双音形容词来表示“多”的,相当于“许多”,因此“不少”与其它双音形容词一样,可以修饰名词。但“不多”并没有形成为一个双音形容词,因此还不能修饰名词。这就造成了“不少”与“不多”的不对称。
  3.有“很多+名”,没有“很少+名”,如:
  很多房子 ×很少房子
  很多事情 ×很少事情
  “很多”与“很少”在这里是不对称的。“很多”可以作定语,修饰名词;但“很少”不能修饰名词。
  “很多/少+名”与上条的“不少/多+名”情况基本相同。“很多”等于“不少”,“很少”等于“不多”。“很多”“不少”可以修饰名词,但“很少”“不多”不能修饰名词。除了语法上的原因外,也还有修辞上的因素。因为“很多”“不少”表示的都是数量之大,在感情上是一种量的扩张和夸饰,从理论上讲,具有无上限的多,且有让人惊叹的效果。因此,为了达到夸张的效果,往往把“很多”“不少”放在形容词之前。
  与此相反,“很少”“不多”虽然表示数量之少,但不能少于零,是有限度的少,夸张的意味并不强烈。在表达时,人们也就不必把它们放在形容词前,以引起读者的关注,而是采用了“人不多”、“汽车不多”的说法,让“人”“汽车”成为话题和主要的修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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