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新课程标准下的理想音乐课堂

作者:刘爱忠




  什么样的课堂是理想的音乐课堂?这是每位音乐教师实施新课程时都应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因为它不仅承载着新课程改革的新思想、新理念,同时也引领着教师的教学实践,直接影响着课堂教学的运作及质量。笔者以为,新课程标准下的理想音乐课堂是充满人文情怀的课堂,是闪耀智慧光芒的课堂,是洋溢成长气息的课堂。
  
  一、学习氛围宽松、和谐
  
  在以知识传承和技能训练为宗旨的音乐课堂里,教师需要营造的是一种紧张高效、严肃有序的学习氛围,教师要努力排除各种干扰,抑制学生的个别需求与随机活动,尽力把他们的注意力与行为统一到计划中的学习要求上去,并通过种种奖惩手段来维持纪律。试想,在这种状态下,学生怎能主动、愉悦地学习?而新课程标准下的理想音乐课堂所追求的是和谐、活跃、民主而平等的理想氛围,具体表现在:其一,课堂变成学习者的乐园,每个学习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学习者与教师各有区别的共同发展与教学相长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局面。其二,学习者感到安全,能与老师、同学和谐相处,积极主动地实现认知或情感深处的碰撞与融合,从自身的实际与需要出发,在40分钟的课堂里真正学到东西,真正获得益处。其三,课堂中处处充盈着尊重,尊重每个学生的参与权利,尊重差异,尊重多样选择,尊重每个生命体的独特价值,使每个学生都在一个关系融洽、大家都不必掩饰的环境中思考,人人都在急于参与表现和创造的心理环境中学习。
  
  二、学习方式自主、多样
  
  传统音乐教学的每堂音乐课都是先练打节奏、发声练习,接着唱歌谱、读歌词,最后演唱歌词、处理歌曲。学生们对这种传承式的音乐教学,尤其是机械、呆板的训练方式已经产生了深深的厌烦情绪,喜欢音乐而不喜欢音乐课的学生越来越多。新课程背景下的理想音乐课堂要改变原有的单纯接受式的学习方式,建立和形成旨在充分调动、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学习方式,让学习者通过听、唱、奏、创、跳、画为一体的音乐学习方式,通过多种感知途径,在集体与个别学习中,在感受、鉴赏、合作、争论、探究的过程中,实现有效的学习,实现学生多途径参与音乐学习实践的改革目标。具体包含三个方面:其一,不同的学习内容需要有不同的学习活动方式。鉴于艺术性学科的音乐学科不仅与其他学科在学习方式上有着很大的差别,就是中小学音乐教学所包括的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等不同音乐教学领域的教学任务、目标和要求也不尽相同;即使如同一种音乐教学内容,不同阶段、不同单元、不同课时内容也不一致,都要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学习活动方式。其二,不同的学习任务与目标需要有不同的学习组织方式。如在音乐教学中,以丰富学生情感体验、培养审美情趣为主要目标,可以采用体验性的音乐学习方式;以形成与完善学生音乐技能技巧和发展音乐表现能力为主要教学目标,可以采用实践性的音乐学习;以学习音乐基础知识,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为主要教学目标,则采用语言性和研究性相结合,将其融于体验、实践、创造中进行。有时哪怕是同一学习任务也要考虑到学生学习方式的差异,让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尝试机会。特别是在统一活动中,要给学生一定选择余地。其三,学习者不同的认知特点和年龄特征需要不同的学习方式。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其身心发展水平、智力、能力、态度等都有着明显差异,而学习方式的选择要受到学生个性心理特征和他们的知识水平条件的制约。因此,教师要能够科学而准确地分析学生的特点,注意学生的个性差异,有针对性地为学生选择相应的学习活动方式。
  
  三、学习过程动态、生成
  
  反思传统的音乐课堂教学,为维护教案的完整性而牺牲学生的实际问题与实际需要,为追求过程的统一性或严密性而影响学生主动性与积极性的例证并不少见。其弊端是忽视课堂教学中其他知识信息的传递,忽略了课堂教学中人际交往因素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从而使本来应该鲜活的音乐课堂变得枯燥死板。新课程标准下的音乐课堂应该是一个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双边活动过程,整个课堂孕育着众多的非预期性因素,充满着变数。也正是由于这些非预期性因素的存在,成就了课堂的丰富性、开放性、创造性与鲜活性,使课堂教学过程充满了生命力并成为师生富有个性化的创造过程。因此,在具体的音乐课堂实践中,要求教师做到:其一,关注课堂中的“原创思维”。要保持课堂的高度灵活性和开放性,敏锐地捕捉、筛选并有效地利用学习活动中反馈出来的一切有利于促进学生进一步学习建构的生动情境和鲜活的教学资源。其二,关注学生的学情。要敢于“暴露”意料之外的情况,根据学生自主学习的情况,随时调整教学过程,设计和组织后续的教学活动,让学生成为课堂教学的中心,使学生的思想情感能得到淋漓尽致的表达。其三,注重教学的开放性预设。要将中心环节设计成弹性的、可供选择的方案,为学生的学习探究大胆提供充分的时间和空间,以赋予课堂更多的灵活性、生成性,从而创造更多的“无法预约的精彩”。
  
  四、学习成果丰富、实在
  
  理想的音乐课堂一定是使学生有所收获的学习活动,一定是成果丰富而实在的、师生共度的快乐旅程。丰富、实在的学习成果从三方面得以体现:其一,目标达成度。教学过程与教学目标紧密呼应,每一项教与学的活动都在贯彻目标要求,使各项课堂教学目标圆满完成,即大部分学生能很好掌握学习内容,体现在会唱、会奏、会表现等方面,且各类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均有不同程度、不同层面的收获。其二,师生精神状态。师生能自我陶醉、激情洋溢、全心投入。整个课堂是淋漓尽致的体验与创作,探索与追求,教学中时时处处唤醒学生对音乐美的感悟、对美的向往、对快乐的追求,能看到学生感悟后那天真快乐的笑容。教师富有饱满而稳定的情感,对全体学生怀有热切的期待;学生则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高涨的学习热情,时常能体验到学习成功的喜悦。其三,学生的参与度(包括学生参与音乐学习活动的广度、深度与态度)。理想的音乐课堂,学生参与活动有广度,在教学过程中能做到全员参与而不是少数音乐特长学生的参与。理想的音乐课堂,参与活动有深度,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主体性得到充分发挥,创造性思维得到了发展,学生能有根据地提出深层次的问题待师生共同探究解答:学生回答问题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并积极与大家分享;学生能够用不同形式表现音乐要素。理想的音乐课堂,学生参与活动的目的明确,自觉度高;在碰到困难、障碍时,能较长时间地保持参与的积极性:普遍具有问题意识,敢于质疑问难,发表不同见解,积极与伙伴协作学习,长时间兴趣盎然。
  总之,新课程标准下的理想音乐课堂,就是能透过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自主、多样的学习方式,动态生成的学习过程和丰富、实在的学习成果,无处不见鲜活的生命在律动、在交融、在成长,无时不见美丽的智慧在闪现、在流动、在焕发异彩。当我们广大音乐教师都去共同追求这样的理想音乐课堂时,一个姹紫嫣红的音乐课堂教学改革的春天必将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