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浅析语文新课标下学生角色的不适

作者:缪晓明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在这种形势下,学生必须实现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角色转换。然而这种转换并非一个一蹴而就的工程,其中会遇到种种阻力、产生某种不适。具体说来,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行为的被动性向主动性转化的不适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传承的积淀,学生已自觉地将自己置于学习过程的从属地位和被动地位。他们习惯于师授生受的传统模式,习惯于信息的单向交流。教学目标的拟定,教学内容的制定,教学过程的运作,教学活动的组织,学习结果的评定,全由教师主控,学生永远只是静态的接受机器。上课静静地听讲,细细地记录,课后完整地消化,考试克隆式地反馈,而且传统意义上的学习态度就是锁定在学生是否完全接受老师所传授的一切,加之较长时期的评价目标和评价形式的刻板、单一,也使学生对此予以了完全的认可,因此自主意识和批判精神对他们而言,几乎成了奢侈和叛逆。另外由于对教材、教师和既定意义的崇拜,也使他们缺乏反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再者,从语文学科来说,由于学生人生经历短浅,知识基础薄弱,尤其是文学底蕴匮乏,构成他们解读文化的障碍,因此,一旦要求他们进行自我发现,自主探索,那么,他们将无从下手,不知所措。要么,蜻蜓点水,不知究里;要么,南辕北辙,妄加引申。而教师由于拥有特殊的文化底蕴和较高的信息提取、加工、整合能力,容易成为“熟练的阅读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教师进行指导和引导,学生因而获得了正确的信息和阅读方法,那么,其结果更多的是学生会在经历了失败挫折后,面临新的困难时产生无能为力的心里状态与行为,即习得性无能,进一步地否定自己,从而变本加厉地信任和依赖老师,所有的自主意识必将再次归于沉寂甚至消亡,因此,我们认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学生由被动向主动角色的转换,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切不可急功近利,否则极易揠苗助长。得不偿失。
  
  二、学习过程的接受到生成变化的不适
  
  传统的教育是接受式教育,即静态教育,重结果,轻过程。尤其是语文课程教育,由于其内涵的特殊性,常常是对某种认知的形成,即使有过程,也常常是非理性、非逻辑化的,需要依靠一种直觉判断或隐喻体验,而非逻辑路径的感性体验和理性推演,几无规律可循,于是语文教学的体悟过程常常是隐藏的、模糊的。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在教学中会将这些过程省略或压缩,只给学生明示性结论。从这个意义而言,在语文学习的方法论上,学生并无收获。然而,新课标却要求学生实行信息形成方式的突转,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从另一个意义上说,新课标作为一种后现代课程观,格外倚重直觉隐喻。因为直觉和隐喻是文学艺术的伴侣,然而隐喻较之明喻更加精炼,对思维活动的要求更为间接和复杂,在情感表达方面更为深厚,在此之前,这些方面由于传统教学目标的同一性,所以受到弱化。因此,学生要实现信息的独立的、自主的有效生成,困难较大。再说,学习结果的自我生成也离不开兴趣,而兴趣有时就能转变成动机。语文传统教育由于模式的单一性,学生自我兴趣的激发受到了抑制,使得他们对许多认知对象都变得冷漠,缺乏热情,学习结果生成的动机必将受到影响。同时,学习既是一种获得智慧的过程,也是一种智慧活动的过程,而在传统教学过程中,尤其是语文学科的教学过程中,这种负载着人文体验功能的过程已被老师的演绎或归纳所代替,学生学习的过程实际上只是一种同步或异步的认同或验证过程,现在如果将学生推向独立探寻智慧的路程,可能会使他们迷失方向,或瞻前顾后,或左冲右突,鲜有以智慧的心智,导引智慧的路径,达到智慧的终极的。
  
  三、学习主体的“同一性”向“唯一性”转化的不适
  
  新课标适时提出人本意识支撑下的个性化教育,应该说对实现“全人”教育目标将起到推动作用。但是,鉴于多方面的原因,距离这个目标的真正实现.显然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首先,探寻一下历史渊源,中国传统教育重整体,轻个体,忽视个性的和谐发展。“不问其性质之动静、资禀之锐钝,而教止有一法,能者奖之,不能者罚之”,严重束缚了受教育者个性的发展。况且,以儒家为主导地位的传统文化所讲的人.也仅是“类主体”的人。他们对人的认识,遵循的是一种物性化的路线,即把人与自然、植物、动物相比较,从而得出人“最为天下贵”的结论。个体受到宗法伦理、封建专制的压迫,在社会结构中“主人”地位无法彰显,只有在遍布社会的人伦关系中才找到自己的位置。个人没有意志权,没有行为自主权。这样,就根本谈不上依据自己的内在本性发展自己的个性。再者,中国文化的理想人格是“圣人”。著名学者章士钊曾经指出,中国人有一种“动欲为圣”的文化心态,对圣人的崇拜在民族文化心理中几乎是根深蒂固的。而“圣人”则永远静态地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过人的智慧,比如通天地,晓万物;二是崇高的道德,“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圣人,人伦之至也”,所以,历代举贤荐:上,皆以此为标准,这样,传统的人才概念便得到了“亘古不变”的框定。从另一个层面说,我们知道,我国古代提倡“学而优则仕”,学习的根本目的就是成为统治者政治和文化所需要的人才,成为人才的最终目标就是“齐家”、“治国”、“平天下”,全无自己意志、人格的体现。而今,这种思想随着历史的演变,又有了另一种表现形态:逐步地提高学历层次,为实现某种社会价值,家族价值和人生价值而奋斗。虽然开始重视人生价值,但这种价值,仍然是一种公众认可的非个性的价值。加之如今的教学体制,评价体制,又与这一点形成了良性的利害关系互动,这更刺激了上文所说的人对“类主体”价值的追求。
  新课标提倡“个性化”教育的确是社会、历史乃至教育本身发展的要求和趋势,但是对个性人格和意志的追求,更多地体现在西方的价值理论框架中,要求中国人在这方面与之交合,尚须一个历史的嬗变。如果我们今天在整个社会价值观既有底层传统暗流,又有表层时代潮流的情况下,革命性地提倡或提倡革命性的“个性化”教育,那么很可能会带来某种价值观的混乱。因为,我们的行为主体及我们的主体行为都还没有做好充分的迎接挑战和发展的准备。
  以上论述,只是笔者在实施语文新课标的过程中的一点粗浅的思考,而且,新课标的角色不适,不仅仅是指学生,教师、家长都有角色不适。限于篇幅和能力,这里不一一详述。笔者希望能抛砖引玉,让更多的专家和同仁都来关注和解读语文新课标,使其在教育教学中得到更完美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