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对普通高中各科学《课程标准》中“课程目标”的再质疑

作者:孙海波




  [摘 要]课程标准是规范学科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它对教师的教学及教学质量具有重要影响。新的高中各科学《课程标准》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然而,在其重要部分——“课程目标”中的体验性学习目标部分还存在着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讨。
  [关键词]普通高中 科学课程 课程标准
  
  在国家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之后,我国普通高中各门科学学科都纷纷出台了新的《课程标准》。就新《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而言,各门高中科学《课程标准》都明确地将课程目标划分为“知识和技能”(化学、物理)“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或“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生物)。与过去的教学大纲相比,新《课程标准》在各个领域内对具体目标所作的更新、扩充和具体规定等方面都有显著的进步。
  然而,在各科学《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中还明显地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我们曾对“课程目标”中的“知识”领域的学习目标水平的划分及相应标准行为动词进行过质疑。经过进一步研究,我们发现在各“课程目标”中的“体验性目标”领域的学习目标水平的划分及相应行为动词的使用上也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发现、剖析和纠正这些错误或混淆对帮助中学教师更好地理解、实施新课程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一)高中各科学《课程标准》中体验性学习目标水平划分及标准行为动词比较
  1.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中体验性学习目标水平及行为动词。
  低 感受、经历、尝试、体验、参与、交流、讨论、合作、参观
  到 认同、体会、认识、关注、遵守、赞赏、重视、珍惜
  高 形成、养成、具有、树立、建立、保持、发展、增强
  2.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中体验性学习目标水平及行为动词界定。
  我们把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中体验性学习目标水平及行为动词的界定于表1。
  
  3.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中情感性学习目标水平及行为动词界定。
  我们把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中情感性学习目标水平及行为动词的界定于表2。
  
  (二)对各科学《课程标准》中体验性学习目标水平及行为动词的分析、比较
  1.各标准中学习目标的水平划分及标准行为动词。
  各科《课程标准》都将体验性学习目标水平划分为由低到高的三个水平。但是,它们在三个水平标准行为动词的选用上却存在差异。相比较而言,我们认为化学的标准行为动词:“感受、认同、形成”最为恰当。这与美国凯尔曼的研究,情感与态度的改变经历顺从、认同、和内化等三个阶段是基本一致的,并且更通俗易懂,是值得赞赏的。遗憾的是,化学课标中并没有对其目标水平及标准行为动词的涵义作具体的说明。这是它的重要缺陷,不及物理和生物的。
  而物理和生物同样地选用了“经历、反应、领悟”这三个标准行为动词。我们认为物理和生物都对各目标水平涵义作了具体的说明,是基本准确的、值得赞赏的。
  然而它们所选用的标准行为动词却不甚恰当。因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基本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要经历一定的情境、事情或行为,获得相应的经验、体验和感受。而这种感受对于学生来讲是非常重要的。这里重点是学生经历过程中的感受。这种感受(是愉快的,或是不愉快的……)对学生是否认同这种行为、事情或情境起着巨大作用。所以,“经历”一词不如“感受”更科学、准确。在第二阶段,学生通过不断的经历、感受,逐步开始接受、认同一定的行为或事情。所以,这里最重要的是“认同、认可”。而“反应”一词则是一个中性词,只强调了作出反应,没有认同与不认同之分。所以,“反应”一词与“认同”相比,是不甚科学严谨的。第三阶段,学生在不断的经历与感受一定的行为、事情的基础上,渐渐接受、认同了它们,最终便会逐渐形成、建立起稳定的对待这些行为、事情的情感、态度并确立正确的价值观。而“领悟”一词强调的是理解、领会,仍是中性词且与认同为同一级别。所以,物理、生物课标选用该词实为不妥。
  由此可见,生物目标中的标准行为动词应选用其括号内的注释词(感受、认同、内化)。内化一词虽然准确,但它是心理学术语,不易为人理解,不如“形成”一词更通俗易懂,所以第三级目标水平以“形成”作为标准行为动词更为恰当。
  尽管物理、生物课标中选用的标准行为动词不甚科学,但它们都对各目标水平作了具体明确地说明,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只是其第二级水平的解释尚有待商榷。如生物的,反应(认同)水平:“在经历基础上表达感受、态度和价值判断;做出相应反应等。”其解释仍属中性,与认同不能对应。因为表达的感受、态度和价值观有的可能是正确的、是我们所期望的,也可能是不正确或不太好的、是需要我们加以转变的。我们认为应改为:“在经历基础上表达正确的感受、态度和价值观;做出相应正确的反应等”。
  2.各标准中学习目标所使用的其他行为动词。
  在各科《课程标准》中学习目标水平所使用的其他行为动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画蛇添足、用词不当或用词不科学、不严谨的现象。
  先看化学。①“经历、尝试、体验、参与、交流、讨论、合作、参观”。我们认为经历、体验与感受的实质基本是一致的,应保留,并可增加体会一词。而其余的词与感受涵义相去甚远,应予以删除。②“体会、认识、关注、遵守、赞赏、重视、珍惜”。我们认为赞赏一词应保留,还可加上认可、接受、赞同等。而其余的应删除。③“养成、具有、树立、建立、保持、发展、增强”。养成、具有、树立、建立应保留,其余的应删除。
  其次看物理。①“观察、收集、调查、交流、讨论、阅读、尝试、实验、学习、探究、预测、考虑、经历、体验、参加、参观、查阅”。除经历、体验之外均应删除。②“体会、关注、注意、关心、乐于、敢于、勇于、发展、保持”。这些词均与认同一词相去甚远,应删除。③“形成、养成、具有、领略、体会、思考”。形成、养成、具有应保留,其余的应删除。
  最后看生物。①“体验,参加,参与,交流,讨论,探讨,参观,观察”。除体验一词之外均应删除。②“关注,认同,拒绝,选择,辩护”。除认同之外均应删除。③“确立,形成,养成,决定”。除决定之外均应保留。
  (三)关于高中各科学《课程标准》中体验性课程目标的思考
  教学大纲(现在称为《课程标准》)是规范一门学科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它对教师的教学有着直接的指导作用,因而对课程质量有重要影响。“教学大纲使得有目的的学习的组织与结构能在教师之间及师生之间进行交流”。课程标准作为国家级教育指导性文件,对学科教科书的编制、教师的教学、学生学习的评价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影响、约束作用。可以说,新课程标准制定与实施的质量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课程改革的成败。而在课程标准中“课程目标”又显得尤为重要。课程目标要通过教学目标而实现,教学目标的制定要以课程目标为依据。课程目标要依靠广大教师通过一节一节的课堂教学来实现,他们对具体教学内容的教学目标的理解、把握将直接影响到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因此,我们认为对课程标准中的各学习目标水平的划分及相应行为动词的选用应该慎之又慎,同时还必须对各学习目标水平做出明确、具体的说明。
  凯尔曼将人的态度与品德的改变过程划分为顺从、认同、和内化三个阶段,并不是针对某一具体学科的。所以,从人类态度与品德的角度看,各门学科在体验性领域的学习目标水平是不存在差异的。因此,我们认为普通高中各科学课程标准对体验性领域学习目标水平的划分应该相互一致。通过前面对高中各科学 《课程标准》中体验性领域学习目标的比较、分析,我们认为各高中科学《课程标准》对体验性领域学习目标水平应该统一划分为:感受、认同、形成三个水平。而各水平还可以使用其他的涵义基本相同的行为动词:①体验、经历、体会、感悟;②接受、认可、赞同、赞赏;③养成、具有、树立、建立、确立、内化。我们把统一后的普通高中各科学《课程标准》中体验性学习目标水平及行为动词界定于表3。
  
  当代科学教育与传统科学教育最大的区别之一是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教育目标中明确地突出出来,并第一次提出了其具体学习目标的水平。这些无疑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情感态度教育以及培养学生良好个性心理品质,提高学生综合科学素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共同构成个体的人格素质。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以认知为基础,以情感为核心,情感的结果是态度,价值观则具有终极的意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学生学业进步、事业成功和生活幸福的动力因素,对学生全面发展及终身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对学生的学业来说它影响着学生对学习的投入、过程与效果,因为学习态度、自我效能感、学习热情、合作态度等多种情意因素对学生的认知及其发展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对学生未来的事业来说它是事业成功与否的基石,它关系到学生以怎样的理念、原则、态度去做人处事,能否有责任意识、民主态度、坚韧毅力、创新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诚信等优秀品质,而这些决定了一个人能否在人生的各个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对学生未来的生活来说,它是幸福之源,因为没有爱、宽容、责任、激情、感激、和谐,生活将是苍白乏味的。因此,在对学生进行科学教育时,必须高度重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孙海波.对普通高中各科学《课程标准》中“课程目标”的几点质疑[J].中国教育学刊,2006,(9):32-34.
  [2]教育部.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3]教育部.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4]教育部.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5]皮连生.学与教的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版.197.
  [6]陈玉琨等.课程改革与课程评价[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171.
  [7]钟启泉.课程与教学概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