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在合作探究中学习命题的否定

作者:陆集宁




  [摘 要]《简易逻辑》中“命题的否定”这一课堂教学案例,说明合作探究学习可促使学生在更高的层面上开展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关键词]合作 探究 命题的否定
  
  在讲授《简易逻辑》—1.6逻辑联结词时,学生甲提出一个问题,命题p:菱形的对角线相等。非p命题是什么?学生乙不假思索地答道:“菱形的对角线不相等。”学生甲又指出命题p显然为假,而正方形是菱形,其对角线相等,所以非p:“菱形的对角线不相等。”亦为假,这不与“非p的真假与p相反”相矛盾吗?我问全班同学:“那你们说问题出在哪?”,这下热闹起来了,有的说“菱形的对角线相等”不是命题,马上有学生反驳说:课本第26页练习中的“矩形的对角线相等”不是命题吗?难道课本有错?又有的说“非p的真假与p相反”是不是错了?有人反驳说:“这是课本真值表总结的结论,应该不会有错吧。”
  然后,我总结说:“我提出个人的观点,如有不妥请同学们指出来。”首先“菱形的对角线相等”是个命题,因为它是可以判断真假的语句;其次“非p的真假与p相反”也没错,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其实命题p:“菱形的对角线相等”省略了“一定”两字,命题p应为“菱形的对角线一定相等”(假),故其否定形式可写成“菱形的对角线不一定相等”(真)。沉默片刻后,又有学生丙提出“矩形的对角线相等”的否定不是要写成“矩形的对角线不一定相等”吗?“不一定”好像有点不妥。我想了想,说:“菱形的对角线都相等”(假),其否定形式写成“菱形的对角线不都相等”(真),这下可以了吧?同学们不再有异议。
  我告诉学生,这样的答案虽然没错,但对于类似的问题应有一个比较统一的解决办法。现补充一些有关命题的概念和结论如下:“全部”、“所有”、“一切”、“任何”、“任意”、“每一个”等表示所描述事物的全体,逻辑中通常称做全称量词,含有全称量词的命题称为全称命题。全称量词“全部”、“所有”、“一切”、“任何”、“任意”、“每一个”的否定是“存在”、“至少有一个”、“某个”、“有的”等。
  那么,如何否定一个全称命题呢?其实否定它只需举一个反例即可,因此需先否定全称量词,再否定结论。比如“所有的菱形,其对角线相等”的否定是“至少存在一个菱形,它的对角线不相等”。仔细品味一下,它与“菱形的对角线不都相等”其实是一个意思的。
  学生再做下面一些练习,就不觉得有什么困难了。①命题“任何实数x都是方程3x+2=0的根”的否定是“存在实数x不是方程3x+2=0的根”;②命题“平行四边形的对边相等”的否定是“至少有一个平行四边形的对边不相等”;③命题“所有的自然数都是偶数”的否定是“有的自然数不是偶数”。
  教师从学生的一个问题出发,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合作探究学习,可以促使学生在更高的层面上开展学习,提高继续学习的能力。通过上面对命题的否定的研究、讨论,我认识到《简易逻辑》这一单元的教学并不简单,在教学中教师和学生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困惑和疑问,有些参考书的解答也不尽如人意。如命题q:四边相等的四边形是正方形,把q的否定错解为:四边都相等的四边形不是正方形。因为q是假命题,“非q”也是假命题,所以上述命题不是“非q”。正确答案为:命题q:四边相等的四边形(都)是正方形,“非q”:四边都相等的四边形不都是正方形。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生又提出了以下一些问题:
  1.命题的否定与命题的否命题有哪些区别与联系?命题的否定与否命题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命题的否定是原命题的矛盾命题,是完全对立的,两者的真假性必然相反;而否命题与原命题可能是同真同假,也可能是一真一假,否命题是否成立,与原命题是否成立,两者没有关系。
  “非”就是否定,“非p”之“非”只否定命题p的结论,不能否定命题p的条件;而原命题的否命题是否定原命题的条件和结论,这是“非p”与否命题的本质区别,所以欲写“非p”与否命题均应先分清命题的条件与结论。原命题“若p,则q”的否命题是“若非p,则非q”,这是否命题与命题的否定“非p”的联系。
  例分别写出下列命题的否定及命题的否命题,并判断它们的真假。
  (1)全等三角形的面积相等(真);
  (2)末位数字是偶数的整数能被2整除(真);
  解:(1)命题的否定:全等三角形的面积不相等,是假命题。
  否命题:不全等的三角形的面积不相等,是假命题。
  (2)命题的否定:末位数字是偶数的整数不能被2整除,是假命题。
  否命题:末位数字不是偶数的整数不能被2整除,是真命题。
  2.怎么否定复合命题“p且q”、“p或q”?
  根据逻辑的摩根律:“p且q”的否定为:“非p或非q”;“p或q”的否定为“非p且非q”。例如命题“5既是10的约数又是15的约数”的否定为:“5不是10的约数或5不是15的约数”;又如,命题“15是2的倍数或是3的倍数”的否定“15不是2的倍数且不是3的倍数”。
  原命题“若a=c,b=d,则a+b=c+d”的逆否命题是“若a+b≠c+d,则a≠c,b≠d”;原命题“若xyz=0,则x=0或y=0或z=0”的逆否命题是“若x≠0且y≠0且z≠0,则xyz≠0”。
  3.复合命题的含义与集合运算的关系是什么?
  复合命题的含义及与集合运算的关系如下:
  
  由于CU(A∩B)=(CUA)∪(CUB),CU(A∪B)=(CUA)∩(CUB),所以相应的也就有“p且q”的否定为:“非p或非q”;“p或q”的否定为“非p且非q”。此即逻辑的摩根律。对于逻辑联结词“非”,它相当于集合在全集中的补集,假设p与“非p”的结论所确定的集合分别是A、B,则A∪B=U(全集{,A∩B=?准。)“非p”结论必须包含p的结论的所有对立面,如若不然,使用反证法证题时就可能发生错误。因为反证法的理论依据是欲证结论p为真,可证“非p”为假,如果“非p”不包括p的所有对立面,反证法就不合理了。
  学习不只是教师向学生单向传输知识的过程,而是信息多向交流的过程,合作探究是良好的学习方式。在“命题的否定”的教与学中,要根据逻辑规则,分清各类型命题形式的结构和实质,才能准确地表达出命题的否定,从而增强和发展学生判断是非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参考文献:
  [1]张奠宙.数学教育经纬[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3.
  [2]教育部.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3]徐颜明.《简易逻辑中的常见错误》中的错误[J].中学数学教学参考,2003,(10).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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