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寓情感于“声态”之中

作者:裴玉兰




  《语文课程标准(试行)》中关于“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因素,在“总目标”和“阶段目标”中都有明确体现。语文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情感教育,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自觉主动地投入到良好的教学情景中来。同时,对于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从两个方面浅谈一下语文教学中对学生的情感教育。
  
  (一)寓情于声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在每个孩子心中最隐秘的一角,都有一根独特的琴弦,拨动它就会发出特有的音响,要使孩子的心同我们讲的话发生共鸣,我们自身就需要和孩子的心弦对准音调。”可见,“教学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以富有情感的学生作为主体的,教师借助于具有动力因素的情感媒介来实现教书育人的目的。”教师教学中的有声语言和无声语言(此处是指评语)都能够感染学生、熏陶学生。运用有声语言的过程中,教师设计的导语和课堂中的指导分析等语言都应达到传情、激情,充分体现教师的情与文本的情和谐交融,相生相辅,以此之情引发学生的情,让课堂成为充满情感的舞台,充分展现师生的生命活力。例如朗读教学,教者应很好地利用课文语言上的音韵美、节奏美、色彩美来教育学生,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及情感,真正让学生体会到上语文课是一种欣赏,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指导学生朗读时,教师要抓好范读这一环节,自己先进入角色,然后把课文的重点、难点进行点拨,放手让学生进行表情诵读,如果能借助音乐的旋律来激发学生心中的情感为更好,让他们更加感受美的形象,体会美的意境。特别是对那些像《荷塘月色》、《故都的秋》等一些抒情性强而又易懂的课文,要指导学生入情入境地品读体味、体会角色,让学生在多次诵读中逐渐感悟,达到加深理解课文。教师对学生们朗读好的情况再从欣赏的角度加以评价:听你们的朗读是一种享受,你们不但读出了声,而且读出了情,教师也深深沉醉其中。
  运用无声语言,要达到在心灵与心灵交流中,引导学生体会真、善、美。对学生作文的评语,无论是三言两语的描述,或是一段随感,还是提出几个带有启发性的问题,都要体现出帮助学生提高语言的能力,发挥学生的思考力量,正确引导学生积极思考,让情感因素在学生的内心深处,发生质的变化,让学生享受到学习的乐趣,悟出人生真谛。如一位教师对2006年福建高考同题作文一学生写的《都是妒忌惹的祸》一文的评语:《都是妒忌惹的祸》的作者通过叙写周瑜梦境中发生的故事,表明了鲁肃的深明大义,气度宏阔。作者先抓住“仅差一支箭”,由此拓展到“前有愚公,全家齐搬太行、王屋二山,艰辛卓绝,山并未铲平,愚公‘也差一支箭’”、“后有苏轼,尽职敢为,为百姓官,情为民所系,偶有个性抗争之处,得罪利益集团,甚而‘也差一支箭’”。“也差一支箭”意在比喻局部、个别与全局、整体之间的关系。文章通过鲁肃与周瑜两个人物形象的对比,充分展现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特别是子敬的性格特点打有《三国演义》以来,从未显得如此饱满,这应当说是一种创新。单从评语的最后一句话来看,就可体会出老师对学生的鼓励之情!
  
  (二)寓情于态
  
  这里所说的“态”,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指教学实践中创设的“动态”,二是指教师对学生的“态度”。
  教学中,教师能善于利用教材中的情感因素,引导学生入情入境地品读体味,或者设计一些富有情趣的活动,让学生体验角色,以激起学生内心的感情波澜,引发他们的情感,使之与作者产生共鸣,从而更好地理解课文、发展情感、充分运用计算机、电视录像、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于语文教学之中,尤其是利用多媒体文、图、声并茂的特点,或让学生借助动作表演,让学生在“演”中进入角色、进入情景,比如编课本剧,开展文艺表演等。这样,为学生创设生动直观的教学情景,充分刺激学生的各种感观,对开启学生的智慧,促进认知的内化,调动学生参与认知过程的兴趣是大有好处的。
  “教师对学生的态度不公正,例如把学生分为喜爱的和不喜爱的,在评定学业和操行成绩的时候不能客观而无偏袒,对学生提出许多不合理的要求,这些都会破坏师生之间的正常关系,破坏师生之间的团结,妨碍教育工作的进行”。教学中,特别是对学生的作业评价,应根据学生实际体现出“四性”(有效性、实践性、趣味性、层次性),让问题处于学生思维水平的“最佳状态”,使其对学习者起到激励作用。教师要乐于和学生交往,树立真正的教学民主,不将自己的思想、理解强加于学生。让积极情感投射到学生心灵中去,不以个人为基点,充分考虑学生的态度情感和学习机会,以不影响和牺牲学生的利益为前提。另外在个性张扬的过程中,对学生的错误行为、不良表现,必须严正的加以制止、纠正与引导,尤其对心智行为“幼稚”的学生要在力度上把握好,重在引导上下功夫,真正让学生对教师产生共鸣感、信赖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