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浅谈物理概念的形成和规律的掌握

作者:刘国权




  初中生对物理概念和规律认识模糊的情况是相当普遍的,这是由于形成概念、掌握规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认识过程,绝不是单靠老师“讲清”就能解决问题的。怎样才能使学生较顺利地形成概念、掌握规律呢?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条途径来实施。
  
  (一)加强实验教学,使学生获得必要的感性认识
  
  例如在进行惯性教学时,如果只举木块、汽车等固体为例,尽管教师在课堂上强调“一切物体都有惯性”,但在稍隔一段时间后再去问学生:“水、空气是否有惯性!”很多学生往往答不出来。这就需要选择恰当的实验和事例来说明。再如,摩擦力的概念,不少学生有这样的错误概念:摩擦力总是阻碍物体运动的,它的方向总与物体的运动方向相反,如果教学中只做作用力拉物体一类实验,或只列举一类事例,不仅不能纠正学生的上述错误认识,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会强化学生的这种错误认识。在一些实验中,物体受到的摩擦力的方向确实与它的运动方向相反,并阻碍物体的运动。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学生才把阻碍相对运动和阻碍运动相混。要纠正学生思想上的这种错误概念,单靠强调“阻碍相对运动”这些词语是无济于事的。最好补充人走路的例子,人受到的摩擦力的方向与它的运动方向相同,并“促进”他的运动,这就与“摩擦力总是同运动方向相反,总是阻碍物体的运动”相矛盾。学生在解决这些矛盾的过程中,他们的头脑中的片面认识就会发展成为全面的认识;错误的认识就会转化为正确的认识,表面的认识就会深化为内在的认识。
  
  (二)重视科学抽象,使学生的理解经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的过程
  
  列宁说过:“认识是人们对自然界的反映,但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全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这里所说的“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就是用比较、分类、类比、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等等抽象思维的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整里加工。中学物理概念教学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教师在教学中往往在向学生介绍有关材料后,不引导学生进行科学抽象,而由自己包办代替,甚至简单地“搬出”结论,并要学生“记住”。这样的结果是学生的认识往往还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或者感性的东西和理性的东西在他们的头脑中,还处于“分离”状态 ,认识并没有实现从感性到理性的“飞跃”。为了使学生的感性认识真正上升到理性认识,必须使学生参与科学抽象的过程,使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区别和辨别本质的东西和非本质的东西。在此基础上,让他们试作概括,并由他们自己得出结论。这样的教学不仅能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概念,且能使他们学到研究问题的方法,使他们的认识能力得到了发展。
  
  (三)使学生理解物理概念的物理意义,是形成概念的根本
  
  一般来说,教学中学生对有关物理问题的感性材料进行抽象得出结论后,对有关概念的理解往往是表面的、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为此,在教学中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学生着重理解其物理意义。
  1.要用学生容易理解的语言文字表述,再翻译成数学表达式。这使学生对有关的概念获得明确、完整的认识是必要的。应注意的是,用文字表述概念要适时。概念是人们认识事物的一定阶段和方法,因此对概念下定义,需在学生对有关的物理问题的本质有相当认识的基础上进行,切不可在他们毫无认识或认识不足的情况下“搬出来”,“灌”给他们,然后再加以解释和说明。否则,这些概念对学生来说,完全是空洞的东西。这种做法颠倒了认识事物的顺序,不仅不可能使学生知道概念是怎么来的,还会使他们产生“头脑制造概念”的错误的想法。
  2.对于概念的文字表述,不应要求学生机械的记忆,重要的是要及时地将其“返回”到具体的事例中,使抽象的东西“物化”,并在具体与抽象反复结合的过程中,使之对概念的理解不断加深。例如学过惯性后,可让学生解释以下现象:一列火车在平直的轨道上匀速行驶,坐在车厢里的人竖直向上抛出一物体,此物体下落后会落到原来的抛处点吗?这个问题很可能会引起争论。争论的过程就是具体与抽象反复结合的过程。通过争论,学生对惯性的理解就会深入一步了。
  3.对容易混淆的概念,可以采用对比的方法,明确其区别与联系,以加深理解。在物理学中有些物理概念看起来很相似,但其意义却大不相同,如温度和热量、热量和内能的区别。对于许多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比较的根据是物理概念的质和量的规定性。一般来说,把握不同概念质的规定性,就能得到它们之间的区别,而量的规定性往往反映了它们之间的联系。
  总之,形成概念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认识过程,在教学中要符合学生认识的规律,才能顺利地形成概念,并发展其认识能力。要给学生更多的动脑机会,充分挖掘学生潜在的创新素养,让学生轻松学物理,高高兴兴学好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