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树立现代学生观念 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作者:李正田
(一)现代学生观的基本内容
有关现代学生观的说法,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本质上是相同的,即学生是现代教学过程的主体,而学生的学习则是现代教学过程的中心。因此,笔者认为现代学生观的基本内容应有以下三个方面:
1.学生是发展的人。广义上讲人的一生都处在发展之中,但此处所讲的发展主要是指学生的发展,即处于少年到青年早期的学生在生理上的发育和心理上的趋熟阶段。教育者对学生持什么样的发展观,对教育目的确定和教育行为的选择都具有直接的导向作用。
(1)乐观估计学生的天性。古今中外,对人与生俱有的天性有三种判断,即性本善、性本恶、善恶皆有等三类。马克思主义把实践观引入认识论,扬弃了抽象的人性善、恶论,从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环境出发,认为人的本性既非善也非恶,而是“白纸”一张。至于人出生后走向成人究竟是从善还是从恶,皆由社会环境和后天的教育所决定,因此人在本质上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的总和。
正因为人的天性是一张“白纸”,究竟是从善还是从恶皆由后天的社会环境和教育所决定,所以教育者才有了施展才华的空间,才有了铸造人类灵魂的平台,才得以在一张张“白纸”上书写最新最美的文字,作出最新最美的图画。为此,教师应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造就的天才,每个学生都是积极成长的栋梁,每个学生都是追求进步的志士,每个学生都是日趋完善的精英。同时每个教师也要自信自己就是书画家,自己就是工程师。
(2)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对待学生。学生作为正在发展着的人,主要受制于三大要素,即社会环境、后天教育和先天遗传;发展的过程主要是两大方面,即生理发育和心理趋熟。用科学的发展观对待学生,就是要准确审视和判断环境、教育和遗传三大要素交互作用,在学生生理和心理上引起的量变到质变。每一个周期的量变或迟或早引起质变,再由新的量变引起新的质变,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推动着学生不断长大,这个过程既是自然的客观过程,又是社会的历史过程,是两者的有机统一。
用科学的发展观对待学生,就要正确认识学生的发展具有规律性。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不平衡性。一般来说学生的生理发育早于心理成熟,于是经常听到“看起来像个大人,实际上还是个小孩”的说法;同时在发展速度上不是匀速运动,而是时快时慢,快速发展与平缓进步交替进行,于是便有了经常听到的“一下子长大了”和“老是长不大”的说法。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顺序性。一般来说身体的发育是自上而下,自中心至四周,自骨骼至肌肉;心理的发展是由机械记忆到意义记忆,由形象思维到抽象思维。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阶段性。每个阶段都具有不同的特征,都具有不可逾越性,作为教师千万不要急于求成,拔苗助长。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个体差异性,包括性别上的差异,发展速度上的差异和优势特征上的差异。
用科学的发展观对待学生,就是要坚信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都证明,先天遗传对人的一生发展不起决定作用。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则是学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教师的天职就是通过后天教育来开启学生的潜能和灵力。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就是正在成长的人,尚不成熟的人。既然学生正在成长而又尚不成熟,那么任何十全十美的要求都意味着苛刻和违反常规。虽然承认学生尚不成熟,但绝不等于对其放任不管。相反,正因其尚不成熟,所以才要接受教育,教师才有了开启学生潜能和灵力的必要和机会。
2.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教育教学活动的要素有三个,即学生、教师和教学条件。在传统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一直视教师为主体,后来又认为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直到现代教育观才确立了学生的单一主体地位。当前,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主体的观念已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关键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实践中,很难把学生的主体地位落到实处。为切实解决好这一实践问题,教育者特别是教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坚信学生内在的主体能力。要信任学生的能力,要敢于放手让学生做主,不要对学生事无巨细地包办代替。其次,要认真把握学生主体性的表现形式。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发挥其主体性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学习意向上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有学习过程中的接受性、探索性和创新性等等。再次,要努力完善学生的主体结构。教育心理学研究认为,学生的主体结构包括操作系统和动力系统两部分,操作系统主要由智商所支配,承担着对客体的记忆、理解和应用以及感受、领悟和思考等任务;动力系统主要由情商所支配,承担着激发、维护和发展主体认识活动的任务。因此,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仅要注重学生的智商因素,也要注重学生的情商因素,不断强化学生的主体能力,从而保证学生真正成为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最后,要进一步探索学生主体活动的基本类型。学生主体活动是学生主体性的具体表现,主要有四种基本类型:一是学生主体的外部活动,二是学生主体的内部活动,三是学生主体外部活动的内化,四是学生主体内部活动的外化。
3.学生是教育教学系统中的责权主体。从法学、论理学的角度看,学生在现代教育教学系统中是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主体。首先,学生是权利的主体:生存的权利,安全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受尊重的权利。其次,学生又是责任主体:遵守学校纪律的责任,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尊敬师长和团结同学的责任。再次,学校的教育者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学生的权利和责任的关系。学生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有时会产生矛盾,但这种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不应以损害权利为代价去承担责任,也不应以逃避责任为代价去享有权利。实际上过分强调学生的权利或过分强调学生的责任,对学生的发展都是不利的。为此,一方面要严格区分学生的个人行为和教育行为,学校和教育者原则上讲主要对学生的教育行为负责和管理,另一方面,要区分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权利和责任关系,一般来说学生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责任成正比,而权利和责任的统一体又与其年龄的大小成正比。
(二)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
现代师生关系是指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教学互动过程中所结成的师生之间的关系。师生关系具有客观性和社会历史性两大特点。传统的师生关系过于强调师道尊严,教师是主体,教师的教是中心。现代师生关系强调既看重教师更看重学生,学生是主体,学生的学习是中心。现代和谐的师生关系应具备以下基本特征:①民主法治。这是依法治校方略在师生关系上的具体体现,要求承认师生双方皆为权利和责任的统一体,师生之间是平等互动的关系。②公平正义。师生之间的关系公开、公正、公平、互相具有正义责任感。③诚信友爱。师生之间诚实守信,友善友谊,互相亲和,彼此关爱。④充满活力。师生关系不同于成人之间的关系,要符合青少年的特点,团结活泼,互相激发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⑤安定有序。教育教学过程是一个严谨的过程,师生之间既要亲和活泼,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安全稳定,井然有序。⑥师生与校园和谐相处。这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样园内的反应。
要构建具有上述六大特色的现代和谐的师生关系,当前应从三个方面进行突破:一是急需突破传统的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观念,按照依法治校的方略,尽快构建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实现政治上、法律上、人格上、真理面前师生民主平等的关系。二是在尊师的基础上突出爱生,教师应经常反省自己:假若我是孩子,假若是我的孩子,那么师生关系该是怎样。三是新型和谐的师生关系必须在师生互动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构建,突出教学相长。在新型和谐的师生关系中实现学生成人成才,教师成名成家,学校成就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