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对《英语课程标准》语法教学的思考

作者:董素静




  《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指出:“此次课程改革的重点是要改变英语课程过分重视语法和词汇知识的讲解与传授、忽视对学生实际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的倾向,强调课程从学生的学习兴趣、生活经验和认知水平出发,倡导体验、实验、参与、合作与交流的学习方式和任务型的教学途径,发展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使语言学习的过程成为学生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主动思维和大胆实践、提高跨文化意识和形成自主学习能力的过程。”这段话表明我们需要对传统的语法教学进行反思。
  在20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全国开始使用新教材后,不少学生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在书面表达中却没有语法概念,出现很多错误。课堂教学中该不该系统地讲授语法规则?对学生该不该进行语法规则的训练?这些问题与一些教师对交际教学思想的误解有关。他们认为,既然交际教学把交际能力的培养作为英语教学的主要目标,强调语言的意义而非形式,那么语法教学就应服从交际教学,交际过程中出现的语法错误似乎无关紧要。事实上,交际教学并未否定语法的重要性,只是否定单纯为教语法而教语法的做法。语言是交际的工具,而语法则是交际工具的一部分。近几年来,不少英语教学专家和学者开始为语法教学正名,语法教学又回到了课堂。但这并不意味着倒退到传统的以语法为中心的课堂教学中去,而是在更高层次上进行实用的、有意义的语法教学。
  语法是语言使用的规则,对语言实践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掌握和运用语法知识对获得语言能力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因此,学习语言,尤其是学习外语,不学习语法是根本不行的。正如语言学家威德逊所说:“没有词汇,你将无法表达;而没有语法像是一只无骨头的鸡。”中小学英语语法教学就是在语法基础知识的教学过程中,让学生逐步从理性上认识、掌握语言的使用规律,并用以有效地指导语言实践。但是,在强调语法教学重要性的同时,还必须认识到:语法教学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语法教学要为培养学生运用英语的能力服务。
  由于人们对语法教学在英语教学中的作用和地位认识不同,因而在教学实践中会采取不同的做法。在语法教学中应注意避免两种走极端的不良倾向:一种是过分强调语法的作用,认为学习英语就是学习英语语法,学好了语法就等于学好了英语。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有些教师把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语法知识的传授、分析和练习上,把活生生的语言材料变成了干巴巴的语言点,分条析缕,甚至把语法教学变成了语法研究。对于学生在练习、使用中出现的错误,总是单纯从语法角度去分析,一味靠讲解语法规则去纠正错误。这种语法教学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了高度的语法警觉点。过度的语法监控极大地压抑了学生正常的语言体验、得体的语言领悟和敏锐的语境观察与分析,从根本上破坏了语言学习和语言应用的发展。另一种是轻视语法对语言运用的指导作用。以幼儿学语作为英语学习的依据,单纯强调通过自然习得获得言语能力,排斥语法教学,因而,在教学活动中一味要求学生硬性模仿,不注意教学生运用语法知识能动地认识、学习和掌握英语。
  实践证明,上述两种倾向都具有片面性,都会给英语教学带来一定的危害。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没有掌握读音规则的学生能够自然、流畅地朗读英语读物;一个不懂基础语法知识的学生可以毫不费力地阅读科技文献和获取信息;一个缺乏听、说、读、写技能的学生会轻松自如地运用英语进行交流。因此现在的问题不在于是否进行语法教学,而在于如何进行高效率的语法教学,使之更好地为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服务。学生掌握了语法知识,就能在实际的语言阅读理解过程中节省大量的时间,正确地使用适当的语言形式进行交际。
  传统的英语教学很重视教师是否用准确的术语讲解语法现象、语言结构,而现代语言教学则要求教师:语法讲解要做到简明扼要,一般情况下不必用目的语进行讲解;尽量使用图片、投影、实物、动作等直观教具解释语法规则与语义的关系;解释语法现象时注意使用清楚、明了的例子;语法教学不要陷入所谓的语法概念中去;语法教学要针对不同的学习方法、不同认知类型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方法。
  在语法教学的不同阶段要有不同的重点,语法教学的重点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不同的语法项目要有所区别:有些语法项目要讲精讲透,如非限定动词的句法功能;有些可以略讲,如句子的种类;有些可以基本不讲,如名词的复数形式。另一层意思是同一语法项目的不同侧面要有所区别:有的侧面可以略讲,甚至不讲;而有的侧面就必须讲细。至于教科书中没有提到、而学生却普遍感到困难的关键问题,要作必要的补充。例如,在定语从句的教学中,什么叫定语从句?定语从句的位置?定语从句常有哪些关系词引导?什么情况下关系词可以省略?关于这些问题,一般的教科书上已经讲得非常明白,教师根本用不着照本宣科地讲解。学生感到困难的是如何选择关系词,而这一点教科书上恰恰讲得太粗略,学生抓不住要领。要向学生讲清楚,关系词的选择依据两点:一是先行词,二是所要选择的关系词在定语从句中的成分。
  初中阶段的语法现象主要体现在句型与语言功能的相对应上。通过句型的学习,学生可以学会使用含有某些句型的句子表达意思。句型是初中英语教学的语法重点,但是语法绝不仅仅是靠学习、掌握句型就能解决的问题。为了提高学生在英语听、说、读、写方面的能力,还必须学习其他的语法现象。尤其到了高中阶段,学生有了一定的语言感性材料积累后,词法和句法的教学,尤其是结合课文的教学,会使学生在语言的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变语法知识为运用语言的能力。这就是为什么目前一些考试将传统的Grammar一项改为Language in use 的原因。它反映了当代语言学家和教师对语言以及语法功能认识的深化。
  
  参考文献:
  [1]普通高级中学课程标准[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袁昌寰.21世纪中学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