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试论高中新课程物理教学“发现法”
作者:梁新灿
(四)“发现法”教学的利与弊
“发现法”教学的效用表现为:①在教学过程的初期阶段表现为:外部动机作用转变为内部动机作用。②在教学过程的中间阶段表现为:有利于学生掌握探究方法,提高思维能力,享受“发现”的乐趣。③在教学过程的末了阶段表现为: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态度和习惯。在“发现法”教学过程中起作用的独立思维、直觉思维和洞察力、有效假设的提出、比较和类比思维等构成了养成创造性态度的适宜条件。对教材而言,概念的形成、规律的得出、基础理论的建立以及揭示各种现象的因果关系和它们之间的联系的教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
最后应当指出,“发现法”不是万能的,也有它的局限性。这是因为教学方法要受教材和学生发展水平以及教师的课程设计水平等因素所制约。对学生而言,“发现法”适用于基础较好的班级和高年级的教学。同一班级学生知识水平有高低,智能有差异,促成学生发现的时间花得较多,有时还影响教学进度,基础较差的学生探究、迁移能力较弱,课内发现困难,知识不巩固。
物理学是自然科学的先导学科,其研究方法和创造性思维方法具有广泛的迁移性和国际前瞻性,愿当代中国的物理教师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征途中,通过物理教育新课堂把青年学生培养成创造型人才,推动我国可持续发展,推动世界科技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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