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教育呼唤和谐的心态

作者:刘 涛




  温家宝总理在看望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时,尊敬的季老说:“我们讲和谐,不仅要人与社会和谐,还要人内心和谐,内心和谐是根本”。温总理也十分赞赏这一观点,他说:“人内心和谐,就是主观与客观、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都要和谐”。
  两位伟人的这席对话,为实现自我心态的和谐,明确指明了关键的实施路径,同时完美地诠释了保持和谐心态的着力点。
  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义不容辞肩负着一份社会责任与道德义务,尤其是教师作为社会文明和文化的重要传承者,与每位公民共享有“和谐阳光”的民主权利,更有倡导建设和谐教育、和谐人文校园的社会义务。
  教师的自我和谐,是教师职业和谐的坚实基石。自我和谐、心态和谐,是一种教育职业的自律态度。而自我和谐主要取决我们内心的和谐心态,从心理学的学术角度来解读,和谐心态是指主观追求与客观现实之间比较顺和的心理状态。
  积极构建和谐公平的教育,共建和谐民主的活力校园,每个教师要做到自我和谐,保持和谐的职业心态。要处理好师生关系、同事关系、家校关系、上下级关系。那么,个人幸福指数自然会增值。
  “心平则气和,气和则神安”,只有保持心态和谐,才能理性处理期望所欲与利益所得的博弈关系。坚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义务,合理定位自己的价值观,正确对待教育教学的困难,这样我们就能勇于接受挫折,乐于迎接挑战,客观看待努力工作而获得的至上荣誉。
  心态和谐是一种专业能力,更是一种人生境界。和谐心态作为一种能力,通常表现为一种发现职业快乐的敏感,一种追求事业成就的执著。
  教师和谐心态作为一种人生境界,则表现为深刻认识现实矛盾的焦点冲突,安心植根教育事业,不为世间的功利和浮躁所扰,并做出积极应对的自觉把握。
  我们都来对教育职业的给与深怀感恩之心,对社会给与的一时不足抱有宽待之心,对受教育对象及监护人多加关爱之心,对自我和谐心态的欠缺投以反省之心。
  保持和谐心态,“无欲则刚”。就应该有一种俯视天地的思想境界,一种超乎寻常的高尚情怀,一种大彻大悟的生活智慧。在社会责任、职业道德和民族希望的坐标上定位教师自己的事业追求,正确看待曾经的付出与得失,努力为教育做出应有的贡献,收获更多的“和谐阳光”的幸福和满足。
  栏目编辑 程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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