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试论教师培训的责任意识与伦理立场

作者:胡国军




  [摘要]教师培训的真实意义是培训的有效性。要实现有效的培训,首先是要树立责任意识,尽到培训的责任,促使受训者受到触动,为他们专业化的正方向发展服务;其次是要坚持伦理立场,培训必须制定专门的培训伦理准则,而“道德”则是培训以及培训中有关系的人都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教师培训 责任意识伦理立场
  
  教师培训的真实意义是什么?是培训的有效性。有效培训不仅仅是培训的策略与方法,更是一种培训的理念,它在深层次上向我们展示着培训的真谛。其一,它揭示了“培训”之所以成为“培训”的根底,即培训活动应该是使受训者受到了影响。如果受训者没有被影响,我们虽然说“已经培训过了”,但这是培训实施者的自我麻木,或者说就是不负责任。这样看来,探究教师培训的责任和树立责任意识,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其二,培训的有效性也是理解“培训”本质的基本途径,因为培训本身就意味着进修与提高,是一种优秀的教学。目前,在全体教师走进新课程、实现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进程中,培训部门一项最基本的工作就是帮助每一位教师都能接受优秀的培训。但是,现阶段培训一方面流于形式,培训不作为,不被欢迎等既成事实;另一方面,受培训单位与受训者无视培训,以种种原因为借口不参加培训,甚至出现培训隔阂、歧视培训等情况。这也促使我们去考问培训的伦理立场。
  
  (一)
  
  培训即为责任。教师培训的责任,我们可以通过教师培训是否有效来验证,而这种有效的验证又必须通过培训过程中培训者对受训者的影响是积极的作为前提条件。积极的影响犹如“一杯咖啡”醒人耳目,“一杯奶茶”沁人心脾。如果培训就是一种教育(实质上也确实是教育),就应该像专家描述的那样,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那么,我们可以把这种描述看作是培训研究的另外一种叙述方式,但更重要的是这种描述的背后所隐含的就是培训的责任意识:
  责任意识之一:教师培训应该是一种有效影响,必须为教师专业化的正方向发展服务
  现阶段的教师培训,主要是发生在“理论讲座”与带领受训者在“听课”层面上的教学活动。但并非所有的发生在培训者与受训者之间的这种活动都可以称得上是“培训”。我们必须引起注意的是,可以被称之“培训”的应该是一种有效影响——“理论讲座”与“听课”必须是为教师专业化正方向发展服务。那么,“理论讲座”与“听课”的培训会产生“负方向”的效应吗?我们面对的事实就是受训者已经对“理论讲座”不感兴趣, “公开课”作秀味变浓使得“听课”也趋于理性,并有所选择。究其原因,那就是我们的培训对受训者个性化教育理念的不尊重。我们还往往喜欢把培训建立在否定教师先前的教学经验之上,把受训者永远地“想像”在教学的起跑线上。从而,让培训者扮演了一个在受训教师进入课堂之前的“救世主”。这不但影响了受训者的精神状态,增加了对培训的反感,而且还使他们产生抵触、对立的情绪。为此,我们既然承担了培训任务,就要有责任意识,担当起培训的责任,使有效意义的培训发生,使受训者接受“正方向”发展的专业知识,使真正意义上的培训丰富而圆满。
  责任意识之二:教师培训的培训者,要思考“如何去触动我的受训者”  基于对“有效培训”的理解,教师培训中培训者应承担的责任其实已很清楚了,那就是:培训者始终应考虑“我如何才能触动我的受训者,我的培训如何才能实现他们正方向专业发展的需要,促进他们个人专业知识的建构与生成。”培训者应怎样树立这一责任意识呢?
  首先,培训者应明确自己的培训责任理念。“相遇哲学”的核心教育观念就是教师应努力地去与学生“相遇”,生成实质性的关系(即意义关系或有效性关系),去尽力实现自己作为教者的职责,去引导学生实现他们应有的人生。那么,教师培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培训活动一旦实施,培训者与受训者有没有“相遇”,培训是否“摇动”、“推动”、“唤醒”受训者,首先要追究的应该是培训者的责任。另外,“相遇哲学”又认为“教育中的关系是纯粹的对话之一”,对话决定了受训者的存在与地位的平等。这再次让我们的培训者深刻地领会到培训是与受训者“存在的相遇”。为此,培训者的培训责任理念就应该是:努力实现“相遇”,时刻牢记受训者的存在。
  其次,培训者应该用自己的“个性魅力”去触动受训者。培训者想要真正地触动自己的受训者,想要让培训的意义被他们意识到,使互相之间实现“相遇”并可能是“存在”层面上的“我-你”的相遇,这就应该谨记:我如何才能触动受训者。而办法就是依靠“个性魅力”。那么,培训者的个性魅力是什么呢?是职业道德,是自我人格,但更应该是专业化的水平。培训者的专业化水平,既要有专业的理论素养,又要上得了讲台面对学生进行课堂教学。现阶段培训“理论讲座”与“听课”魅力的失去,也许就是培训者顾此失彼,或者是很难具全这两种本领而不能触动受训者。
  再次,培训者要触动每一位受训者。有效培训的难度似于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培训者要摇动的树不是一棵树,而是几十棵,甚至更多。又高于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受训者的自我意识与专业化水平都远远超越学生,有的还可能是与培训者“媲美”的。如果要实施培训,培训者就必须“相遇”、“摇动”每一位受训者,这又是培训的底线。为此,培训者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不断完善作为一名培训者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应具备的资格。要深刻领会自己培训的内容与方式对受训者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否对应着“有效培训”的联系。要对每一次的培训做到:培训前思考我怎样做才会触动每位受训者;培训后反思我这样做是否触动了每位受训者。总之,培训是否触动了受训者,取决于培训者的责任意识,是不是真正的对培训尽了责任。
  
  (二)
  
  责任意识保证了有效培训应有的底线,但有效培训的真谛还必须有自己一贯坚持的价值取向,那就是培训本应该具有的伦理立场。
  伦理立场之一:培训机构必须制定专门的教师培训伦理准则尽管政策、指令能够促成培训,也尽管有了责任意识能够促使培训能成为对受训者是有效的影响,但要赢得培训,真正能够使培训成为教师教育中最优秀的教学,你还必须正确处理好与培训相关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与受训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不能简单地看成是上下级之间,培训者与受训者之间的关系等,它还应该建立在道德层面之上,即是伦理的。为此,培训机构必须制定好专门的教师培训伦理准则。
  教师培训的伦理准则,应该有哪些条款是因地制宜的呢?它应该以反映伦理价值为依据,是处理培训关系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它必须承诺这样三个层面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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