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课程意识:教师何为

作者:谢云天




  [摘要]为了使教师与新课程共成长,提升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和生命价值,教师应当树立科学的课程意识。教师可以通过感知知晓“他”的课程意识,可以通过实践提升“我”的课程意识,可以通过反思融通“你-我-他”的课程意识。
  [关键词]课程意识 教师 新课程
  
  如今,对于新课程改革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以及一线的中小学教师正感知着、实践着、反思着。在这个过程中,课程意识作为一根主线贯穿始终。但是,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的教师具备了课程意识吗?具备了怎样的课程意识?他们的课程意识实现了存在价值吗?在这里,我们不妨先看看下面两种现象——
  现象一:“上面怎么改,我们就怎么做。”教师认为国家制定的课程方案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既然是对的、好的,我们就得遵照执行,绝对不能阳奉阴违,绝对不能节外生枝。于是,他们成了新课程的奴仆,唯新课程马首是瞻,缺乏主见,迷失了“自我”。
  现象二:“顺手的,才是顺心的。”教师认为过去的课程已经顺手了,已经习惯了,而推行和实施新课程是困难的,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也是很难掌握的。于是,他们成了旧课程的“卫道士”,即使是面对新课程改革也是“人在曹营心在汉”。他们同样是缺乏主见,迷失了“自我”。
  以上教师所持有的课程意识并不是我们所提倡的课程意识,它们不利于教师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主动参与,不利于促进教师和学生的生命成长。为此,教师应当通过多种方式树立科学的课程意识,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课程意识,即“我”的课程意识。
  
  一、感知:知晓“他”的课程意识
  
  在生成和提升“我”的课程意识之前,我们必须明确“他”的课程意识,实现零距离接触。在这里,“他”的课程意识是公认的、前瞻的,需要“我”去感知。
  首先,我们得知晓何谓意识。“意识”意味着一个人对其心智过程的觉知,通过内省,他可以获知一些他个人所思考和感觉的事物。意识是主观存在的,是需要感知的。意识存在反映物质存在,并影响着物质存在。人的意识能够指引人的行为,指导人的行动。
  作为一种特定形态的意识,课程意识是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的有目的、有意义的反映及有方向、有层次的追求和探索,是教师执行课程标准、落实课程方案的内驱力。特定的课程存在决定着特定的课程意识;反之,特定的课程意识影响着特定的课程存在,尤其是影响着作用课程存在的主体即教师。也就是说,课程意识支配着教师的教育理念、教育行为方式、教师角色乃至教师在教育中的存在方式与生活方式。没有明确课程意识的教师,总是把课程视为一种“法定的教育要素”或“法定的知识”,不可变更的系统,并在课程系统面前无所作为。
  要知道,课程意识是针对教师在课程改革当中的实际困惑提出来的,它对于教师的现实意义在于:无论是备课、上课、评课,还是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都要问一问——为什么教?教什么?怎样教?为什么要这样教?在哪门课教?最后,对促进学生的发展有什么结果和实效等等。这是一种价值之思、存在之思。通过这一系列的置疑、存疑以及紧随其后的释疑、变疑,教师逐渐感知和接纳“他”的课程意识,并努力使这种意识由“他”到“我”。
  
  二、实践:提升“我”的课程意识
  
  教师在知晓“他”的课程意识之后,就得在实践中不断消化和吸收,使之变为“我”的课程意识,然后进一步提升此种意识。无论是“他”的,还是“我”的,课程意识都涵盖着三个要素:(1)教育信念与热情。教师的课程意识体现为教师对教育事业的一种执着精神。(2)教育知识与经验。教师的课程意识需要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正确的教育理念。(3)教育眼光与智慧。长远的眼光和聪明的智慧是教师课程意识的内核。教师可以先从这三个方面人手,变“他”为“我”。
  首先,树立教育信念,激发教育热情。作为教师,我们应当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应当知道教育的社会作用,应当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有着坚定教育信念的教师,能够冲破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艰难险阻,能够始终保持年轻的心态,能够蹲下来和学生谈话。相反,没有教育信念,或者教育信念不够坚定的教师,容易把“课程”让位于他人,容易养成逆来顺受的习惯,容易丢失“我”的意识。也许,长时间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容易导致倦怠心理的产生,原有的热情之火会逐渐变弱,但若能启动信念之心、发现之门,从日常小事中寻找教育的乐趣、感悟教育的感动,那么我们的乐趣、我们的感动就会弥漫于教育的每一天,我们的热情就会有增无减。
  其次,丰富教育知识,积累教育经验。作为教师。我们不能将自己的知识水平停留在职前师范教育的阶段,不能固步自封,不能“难得糊涂”,而应通过多种途径给自己充电、为自己加油。例如,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科学研究(尤其是校本研究),虚心向校内外的优秀教师学习,主动接纳国内外的先进教育教学理论和思想,并使之和自己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要知道,教育教学的实践困惑与迷茫反映出教师对理论理解的浅陋或偏离,只有将这些问题上升到理论层面加以剖析,才能追根溯源,获得“我”的发展。教师的课程意识就是在教育经验的积累、教育知识的丰富以及实践经验及知识的转化过程中不断提升的。
  再次,放长教育眼光,增长教育智慧。有着长远眼光和聪明智慧的教师能很好地确立科学的课程意识。教育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在相对静止的背后有着更广阔的绝对运动。倘若鼠目寸光,教师就会和教育拉开距离,和课程拉开差距,不仅无法超越“他”的课程意识,就是并驾齐驱也是困难的。因此,教师应当高瞻远瞩,在立足现实性的同时具备前瞻性,在解构自己原有课程意识的同时吸收、接纳“他”的课程意识,从而建构起“我”的课程意识,真正实现由:由他转我。当然,教育眼光的调整离不开教育智慧的增长,这其间有一个转知成识、转识成智的过程,需要教师在实践中不断地感悟、不断地提升。
  在以上三个方面的进程中,教师应努力提升“我”的三种课程意识。
  第一,课程主体意识。教师应意识到“我”是课程开发和课程实施的主观能动者与积极参与者,没有“我”的课程是虚假的课程、无价值的课程。教师应努力彰显“我”的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我”的精神,在理解新课程理念、钻研新课程标准的基础上运用自身的个人理论对“他”的课程意识进行批判吸收与改进。
  第二,课程资源意识。教师应意识到“我即课程”、“学生即课程”,课程资源不仅在书本中,更在生活中,不仅在学校中,更在家庭中、社会中。只要我们善于发现,课程资源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只要我们善于开发,就能实现意识的主观与资源的客观的有机统一。
  第三,课程生成意识。课程是预设的,但更多时候是生成的。课程的动态生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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