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教师培训 政府埋单 教师点菜 以质论价

作者:熊效军 秦天友




  2008年1月10日,郧县大柳中学教师董华从学校会计那儿报销了计算机培训费395元,还领到了56元的生活费补助,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为笔者算了一笔帐:2007年,他参加了4项培训,其中3项是县级培训,免交了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还报销了生活补助费、车船费125元,个人几乎没出钱。该校继续教育主任张立说,在过去,这些钱都得自己掏腰包。
  2007年实施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郧县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年度公用经费总额5%的标准编制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预算,全县共拿出120余万元解决教师培训自己出钱的尴尬局面。教育局组建了教师培训与资源管理中心,统筹实施县级培训,出台了《郧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培训费用核销的范围、标准、有关要求。县级培训实行“三免一报一补”,即全县教师培训费统筹使用,以培代拨,免参培教师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学校报销车船费,补助生活费。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然而,这项政策过去在郧县农村学校只能“打白条”,教师培训费只好自己埋单。青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张勇搬出了2006年的学校账本,账面上显示:全年收杂费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19万余元,开支水电费、办公费、维修费等必需支出后已成负数。黄柿中学校长罗章勇深有感触:每到年终,教师就拿着培训的单据缠着要学校报销,可账面上没有钱,令他十分为难。”教师张兴强是个半边户,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他不得不借钱参加培训。
  据统计,2007年郧县共组织了西部农村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培训、省级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市级中学历史学科培训者培训、英语学科培训者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培训、中心学校和中小学校长研讨培训、小学英语空中课堂应用执教教师培训等14项培训,参培教师达8722人次,报销教师培训费、资料(教材)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127万元。有的学校还把教师前几年未报销的培训费给补报了。
  2007年暑假前,郧县教育局组织了一次对教师培训的问卷调查。“这哪里是培训,分明是把我们当成一块唐僧肉!”“我们不是不想通过培训来提高水平,而是培训内容空洞、脱离教学实际,对我们缺乏吸引力!” 教师高锁反映,有许多教师请人代替培训,请人代考、请人点名应到等现象太多了。负责教师管理工作的郧县教育工会主席刘光华感到很吃惊和痛心。
  在广泛调研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郧县教育局对培训内容、形式、管理方式进行改革。改革培训内容,培训什么由教师点题,由教师管理股组织征集意见,收集汇总后确定符合多数教师意愿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灵活多样,请专家作讲座,也可以让身边的同行登台讲课,还可以让大家一起研讨,所有培训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灵活性。改革培训管理方式,实行凡培必考、以奖代补,规定教师培训后必须参加检测考试,并把学员考试成绩和学员对授课教师的满意度测评情况作为奖励学员培训费用和授课教师劳动报酬的依据。成绩在65分以上的奖励交通费和生活补助费,且成绩在95分以上的,登记继续教育学分时奖励1~2学分;65分以下的不记学分且培训费用自理。参加县外培训的教师,回到学校后必须上汇报课,否则不予报销培训费用。并且把教师培训与教师职务评聘挂钩,凡不按要求参加培训、不能完成规定要求学分、继教周期结束时未能取得继教结业证的教师,不得参加职务评聘。加强对授课教师的管理,实行“培”“考”分离,即负责培训的教师不负责学员培训检测的出题监考阅卷工作,而且由教育局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对授课教师进行满意度测评。规定参培教师考试成绩合格率在80%以上且学员对授课教师的满意率在60%以上的,奖励该教师授课津贴;对参培教师成绩合格率和授课教师测评合格率均在60%以下的,不仅不发津贴且取消其培训者的资格。
  2007年暑假,郧县208名中小学教师赴武汉参加“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学习期间,副县长刘建明和县教育局长吴忠恒百忙中抽出时间到到武汉看望慰问参培教师。分管教师管理工作的郧县教育工会主席刘光华说,凡县教育局组织的集中培训,我坚持每天和培训班班主任坐班听讲,督促参培教师的考勤和学习。
  现在,郧县教师培训“一头热”的现象不存在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梅铺镇中心学校师训干部姬廷顺介绍说,以前县教育局下达培训任务后,令人很作难,只好把任务分解给要上职称的教师,实在完不成任务就硬性摊派,现在就不一样了,学校主动向上争取培训指标,教师争着去培训。
  栏目编辑:王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