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实施素质提高工程 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作者:徐 扬 陈诗松




  编者按:湖北省监利县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实施“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教师全员培训工程、学历提高培训工程、名师培养工程、对口援教农村学校工程、弱缺学科培训工程、校本培训工程。以城市带动农村,以骨干带动一般,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形成了教师培训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和可贵经验。现将其做法摘要如下:
  
  监利县为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和质量,实现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实施“教师素质提高工程”。该项工程由六个子工程组成:
  
  一、教师全员培训工程
  
  对所有教师进行一轮以师德、新课程、英特尔未来教育和班主任培训等为主的全员培训,累计不少于120学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以每年暑期“师德教育周”活动为载体,以案例教学为基本形式,以“反思——修身”为基本方法,对教师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师德水平,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
  2.新课程师资培训
  包括上岗培训和提高培训两个部分,上岗培训为组织教师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学习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等,帮助教师确立新教育观念;提高培训为紧密结合教学学习新课程标准、新教材,深入研究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教学方法和手段,促进教师教学行为的变化,提高教学创新能力和水平。
  3.信息技术培训
  以英特尔未来教育为主体,对教师进行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技术及网络技术培训,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新课程教学的结合,提高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水平。
  4.班主任培训
  根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等专题培训,培养善做学生思想工作、深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
  5.省、市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
  配合省、市做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工作,分片选派好参训教师并进行跟踪管理,并以培训为契机,积极开展岗位研修和校本培训。
  
  二、学历提高培训工程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力争到2010年,小学教师专科达65%以上,初中教师本科达60%以上,高中教师研究生(课程班)达10%以上。
  学历提高培训坚持业余为主,脱产为辅的原则,鼓励教师通过函授、自考和远程教育等形式取得学历。在编教师脱产进修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比例控制在3‰—5‰以内。脱产进修审批程序为:个人申请,所在学校(单位)就是否同意其参加脱产进修作出书面审核,主要负责人签章;交乡、镇(管理区)教学管理领导小组作出书面审核,负责人签章;送教育局师训股审核,报局主管领导审批。凭审批手续到县招办报考,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成人高考,取得学籍后,凭录取通知书到局师训股备案,并于进修期满后一个月内返回原学校(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参加非脱产学历提高培训的教师,毕业后回校工作3年以上的,可凭毕业证报销50%的培训费。参加学历提高培训的教师,办理了脱产进修手续的,学校支付工资;毕业后回校工作5年以上的,有条件的学校可凭毕业证报销30%的培训费。
  
  三、名师培养工程
  
  主要任务是在全县各类学校选拔、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知名教师和高水平教师。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每3年进行一次,每届任期3年;市级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每3年推荐一次,每届任期3年;省级骨干教师每5年推荐一次,每届任期5年,湖北名师每年推荐一次。任期结束,其称号自动取消。到2010年,计划新培养300名县级骨干教师、120名市级骨干(明星)教师、50名省级骨干教师、1至2名湖北名师(或市级教育专家)。
  各级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和湖北名师有义务指导、培养所在学校的其他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每学年在本校内评课不少于10节,上示范课不少于6节。积极承担培养年轻教师的任务,主动与青年教师结对子,确定具体的培养人选,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在教育教学研讨或对外交流活动中承担教育教学观摩、示范课,承担本校教师继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参与培训一般教师、送教下乡以及支援教育相对薄弱学校等各类活动。
  对各级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实行奖励津贴和学术假制度。参照《湖北省“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和《荆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荆州市第四届骨干教师、明星教师、教育专家的通知》,在任期内,奖励津贴标准为:县级骨干教师40元/月;市级骨干教师50元/月,明星教师80元/月,教育专家100元/月;省级骨干教师80元/月,湖北名师省教育厅专款奖励。学术假用于学校安排其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参观学习,保证他们能够集中精力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实验,标准为:县级3天/年,市级5天/年,省级7天/年。
  
  四、对口援教农村学校工程
  
  在“湖北名师对口援教监利”活动的引领下,继续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监利县“骨干(明星)教师”对口援教农村小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监利县“骨干(明星)教师”对口援教农村初中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全县“名师培养工程”的作用,利用各级骨干、明星教师的教育教学优势资源,开展对口援教活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县教育局组织县直3所小学和城区4所初中,每年选派92名骨干、明星教师对口援教乡镇,每学期送教到对口学校1次,时间不少于2天。各乡、镇(管理区)组织在本地工作的骨干、明星教师,援教本乡、镇(管理区)村小,其具体援教方案由乡、镇(管理区)自行制定,并每年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研室和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加强业务指导,根据课程改革要求,制定出分年度援教方案。
  骨干、明星教师与对口学校的中青年教师结成师徒对子,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和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教育教学咨询与交流,积极参与县继教中心开展乡镇教师培训工作,配合县教研室,通过公开课、现场听课评课、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并指导受援学校的校本培训工作。
  
  五、校本培训工程
  
  认真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监利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以教师任职学校为基本阵地,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训为核心内容,以师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为工作重点,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将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结合起来,将教师专业发展方向与学校发展实际需要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校本培训的新方法、新手段,构建校本培训新模式。通过培训,使广大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和新的教育理念,更新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
  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校本培训的业务指导,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师资库;按照《监利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办法》与各学校(单位)建立“校本培训学分登记包点联系人”制度,督促和指导其校本培训学分登记工作;会同县教研室、县电教馆制定《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课程开发指南》,做好校本培训的课题立项、指导和结题工作,对校本培训研究成果进行奖励;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援助计划,与中小学协作共建教师发展学校或教师学堂,及时提供信息服务。
  学校是校本培训的主阵地,校长是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组织实施校本培训工作。每个教师都要有一个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校本培训笔记本,每个学期至少完成“五个一”研训任务,即一节公开课、一篇教研心得、一个教学设计、结一个对子、一个5000字的校本培训学习笔记。加强校本培训基地建设,注重校本培训资料建档,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逐步实现培训手段的现代化。校本培训经费严格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2%(即年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40%),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县教育局将每年对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