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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母亲回来了,轻轻地将他抱回床上,看着熟睡的他,心里一阵发酸,泪水涌出眼眶。

  那些日子虽然已过去很久了,可程宇杰刻骨铭心地记住了。年少时的烙痕永远那样清晰地刻在了自己的生命里。

  那些记忆,是时间无法涤荡尽的,在时间的深海里,长埋。

  “是的。”程宇杰一双幽深的眼眸里写满忧伤,一时间,难以散开。

  “哦。”林芳菲一直低头看着菜单,并没看到程宇杰此时的表情。

  “那就点松仁玉米、麻辣鸡翅、青椒牛柳、西湖牛肉羹……怎么样?”林芳菲问道。

  “好的。”程宇杰答得心不在焉。

  窗外,灯火明亮。

  来往疾驰的车辆。

  稀落的行人。

  整座城市被柔和的路灯照耀着,变得温和起来,掩盖了白日里暗藏的残酷。

  咀嚼着牛柳,还是那个熟悉的味道,程宇杰突然想起了柯梦琦大口大口、毫无顾忌吃牛柳的情景。她在他面前不顾自己特意装扮的淑女形象,只是按着自己的喜好做想做的事。她做事好像不考虑后果,就算得罪了别人也不知道原因。坚强、可爱、勇敢、直率是她的专属名词,在她的生命里生根。

  而现在,坐在自己面前的是林芳菲,她小心翼翼地吃饭,一直保持着自己大小姐的高贵形象,不容许一丝疏忽而破坏她在程宇杰心目中的形象。

  她的黑色蕾丝长裙在无比光亮的厅堂里闪烁着迷人的光,白皙、纤细的脖颈上那一条白色的镶钻项链,更为她增添了几分妩媚。

  林芳菲一直以自己纯美、高贵的形象示人,在程宇杰面前更不例外,并在她的举动里多了些温柔的成分。

  林芳菲用纸巾轻轻地擦去嘴角的油渍,看了看程宇杰,笑道:“你右脸下方有一粒米。”

  细小的米粒黏在程宇杰洁白的脸上。

  程宇杰举起右手,面无表情地擦掉。他并没有感到尴尬,只是用很自然的举动,圆满地完成了一件看起来在女生面前不是很光彩的事。

  可程宇杰觉得无所谓,他不在意这些,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些细小的问题。何况,林芳菲并不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儿,他又何必在意太多呢?

  喧哗的街头逐渐变得安静。

  人流向四面八方散去。

  同样的街头,同样的路灯,同样宽敞的马路。聚聚散散,都停在了这个路口。

  “吃饱了吗?”林芳菲挽着程宇杰胳膊,问道。

  “嗯。”程宇杰并没有甩开林芳菲的手,他能清晰地感觉到林芳菲的体温。他转过头,看到的是一张与寒冷作斗争的倔犟的脸,也是柔和而美丽的脸。

  “现在还不是很晚,我们去酒吧,好吗?”林芳菲问道。她头上精致、漂亮的水晶发卡在闪烁的霓虹下闪耀着迷人的光。

  “女孩子最好不要去那种地方。”冷冷的声音在寂静的街头倏地响起。

  “我们好像还没有一起去过吧?男孩子可以去那种地方,为什么女孩子不可以去呀?”林芳菲有些不服气地撅起了嘴,“再说了,酒吧又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觉得,一个人不管心情好坏,酒吧都是一个用来释放自己情绪的很好的地方。”

  “……”程宇杰的眼睛默默地注视着前方,冷冷的面容有着生硬的轮廓。

  “杰……”林芳菲没有听到自己期许中的回答,哪怕只是用冷冷的声音做出的回答也没有。

  静默持续了几分钟。

  “不是和你说了吗,女孩子最好不要去那种地方。”他的语气有些不耐烦,神情依旧冰冷。

  “女孩子最好不要去那种地方?”林芳菲转过微怒的脸,反问道,“那你陪我去,总可以了吧?”

  “……”程宇杰修长的身影在昏黄的路灯下显得有些孤寂和落寞。

  “你为什么不回答我?平时你根本不陪我,现在好不容易有时间了,趁你轻松下来,我叫你陪我一下你都不答应,是吗?”林芳菲的声音有些哽咽。

  “好吧,我答应你,今晚,我——陪——你!”程宇杰从牙缝里挤出这些字,才发现有些话要说出口竟是那么艰难。

  陪伴,坚守,执著,从来都是为自己爱的人。当自己心不甘情不愿地说出那些本该对自己爱的人才说的话时,心,竟情不自禁地抽痛起来。这算是某种意义上的背叛吗?

  程宇杰的双眸没有聚焦地看向远方,凄冷的目光中还掺杂着几许迷茫和忧郁。挺直的脊背上有层层昏黄的光晕,一张白皙的脸庞透着无限的忧伤。这种忧伤一直浸透到心底,缓缓地流向身体每一根神经的末梢。

  他是上帝眷顾的孩子,有着完美的天使般的脸庞。可不知何故,上帝给他创造了一双幽深、忧郁的眼眸,那种忧伤似乎一直凝固在眼眸里,散不开。

  林芳菲刹那间止住了喉间的哽咽,嘴角上扬,笑容如玫瑰般灿烂地绽放。

  海藻般的卷发在路灯下映染出昏黄的光泽。

  灯光虽然昏黄,夜虽然渐黑,空气里虽然弥漫着寒气,但是,踩在脚下的路却在眼前铺展开,绵延出一个个清晰、明朗的出口。

  4

  酒吧里。

  拥挤的人群,喧嚣的嘈杂声,高脚杯的碰撞声,嘶哑的歌唱声……所有的声音夹杂在一起,变成了一种混乱——无法摆脱却要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沉溺的混乱。

  程宇杰不喜欢这种地方,一直都不喜欢。他所有的快乐和悲伤都留给了安静独处时的自己,而不是喧嚣得近乎杂乱的酒吧。

  林芳菲似乎很喜欢这里,也似乎对这里很熟悉。一进酒吧,她就拽着程宇杰穿过拥挤的人群,走到吧台前,向服务生要了两杯红酒。

  红色的液体在透明的玻璃杯里轻轻地摇晃着,闪着粼粼的光。

  她用白皙、纤细的手指握住透明的杯子,露出一个妖艳、迷人的微笑,“杰,干杯,为你来之不易的冠军干杯!”

  叮的一下,玻璃杯的碰撞声响起,清脆却有些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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