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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赵一芒不是你男朋友吗?怎么也不帮你找个好点的地方,他不会这么小气吧?”

  “不是的。”拍卖会赵一芒为顾忆笙解围,脸不红气不喘地说“她是我的女人”,结果两人上了娱乐版的,幸好只是豆腐块一样的小版面,没有引起什么轩然大波。“主编那次是为了帮我乱说的,我们其实什么关系也没有。”

  “真的?”夏茹有点不信地看了一眼顾忆笙,“想不到赵一芒人这么好啊。不过你倒是可以借机抓住他这个黄金单身汉,对你们这样独自在外面打工,想要出人头地的女孩子来说,没有什么比找一个有钱的男人更快改变人生的办法了吧。”

  顾忆笙握紧把手,因为太过用力,手臂上的青筋都微微地凸起。她不太聪明,可是那不代表她听不出夏茹言语中的嘲讽之意和无上的优越感。

  进入城区时正逢下班高峰期,又因为那条路在扩宽,路窄车多,都堵在了一块儿。

  “我就在这下车吧,从这里回去很方便的,谢谢送我过来。”顾忆笙想下车,被夏茹拉住车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说了几句话后挂断,她笑吟吟地对顾忆笙说:“晚上有高中同学聚会,都是我们那届的,你也一起来吧,都很久没见了。”

  “我……”

  “虽然同学里也有几个混得不错的,不过八小时之外我们都不讲身份,就只是老同学聚一聚。从安城出来又到这座城市发展的人本来就不多,其实也是缘分。很多人我之前也不认识,朋友带朋友自然就熟悉起来。我有个闺蜜可羡慕我们,说只有我们景美才能毕业了还这么团结。说定了啊,晚上七点,海王宫六楼865包厢。”

  因为是高峰期,夏茹停车不能太久,所以在她的催促下顾忆笙仓促地下了车,直到看到她的车绝尘而去,才突然想起刚才忘了拒绝。

  夏茹只说是普通的同学聚会,所有顾忆笙也没有怎么打扮,回家洗了个澡,换上平日逛街穿的T恤、牛仔裤和平底鞋。临出门想了想不能丢脸,又回去把二十五元一件的白色T恤换成商场打折时买的价值一百六十元的格子衬衫。

  打车到海王宫推开865包厢门的时候她简直想转身就走——包厢里已经坐了一些人,女生无一例外地精心打扮过,个个妆容精致得恰到好处,举手投足间不时闪过某奢侈品牌最新季最新款产品,男生穿得比较随意些,但是看细节就知道也都价值不菲。

  一群刚大学毕业的社会新鲜人,即使第一份工作薪水再优渥,也不可能在短短几个月养成这样的消费习惯。很明显,包厢里的这些人,就是以前景美传说中的“太子党”和“公主党”,和林朗和夏茹一般,每个人的父母都很有来头。

  顾忆笙推开门之后,原本热闹的包厢突然安静下来,有一个短暂的冷场,所有人都不说话地看着她。

  三、为什么她对谁都可以微笑,就是对他不行呢?

  无论是一百六十元的格子衫还是六十元的牛仔裤,顾忆笙都不属于他们世界。她转身想走,却被夏茹热情地拉进了包厢。“你们没认出来吧?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顾忆笙,以前理科实验班的、美女加才女哦。”

  “理科实验班?几班?”

  “(1)班?黎睿不就是(1)班的吗?你同班同学啊。”

  众人把目光都投向那个叫黎睿的男生,咖啡色框镜,细长的眼睛,皮肤很白,所以脸红很容易被发现。他似乎也不习惯成为焦点,腼腆地对顾忆笙笑笑说:“好久不见,顾忆笙。”

  顾忆笙记得他——虽然她在班里很没有存在感,可是她对每一个同学都很有印象,能清晰地记得他们的脸和他们的名字,甚至连优秀的科目和性格脾气都能说出一点。因为自己总是被人忽视,所以她发誓不要让其他人在她这里感受到同样的感觉。记忆里黎睿是个很害羞很低调的男生,上课回答问题时声音很轻,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高中的时候还没有完全长开,有时候会流露出女生一样秀气的感觉。

  两颗虎牙还在,眉眼也差不多,不过五官变得更立体了一些,有了一股青涩的男人味。

  “要不你坐我旁边吧,顾忆笙。”黎睿似乎看出了她的不安,招了招手,让她坐到他身边去。以前是实验(2)班长,如今在某500强做人力资源的赵飞鹏起哄道:“你怎么不叫我坐你旁边啊?”

  黎睿一下子涨红了脸,看了一眼顾忆笙,连忙说:“你瞎说什么,这里只有我和她是一班的啊。”

  顾忆笙最后还是做到黎睿身边,这么多人里,也只有黎睿让她觉得有几分亲切。以前上学的时候并没看出原来他也是“太子党”的,言谈举止温和有礼得让人如沐春风一般。

  全部人入席之后,顾忆笙发现还有一个座位空着,正寻思着还有什么大人物没来的时候,包厢的门再一次被推开了,进来看到顾忆笙时眼神顿了一下,而她则是一下子僵住了身体,大脑瞬间凝固成了一堆豆腐渣。

  怎么会会林朗呢……也对,怎么就不会是林朗呢?怪之怪自己太笨,家境殷实的林朗当然也是“太子党”之一,今天的同学会有夏茹,她连顾忆笙都叫了,自己不会落下林朗。

  顾忆笙觉得浑身血液逆流,耳旁嗡嗡嗡嗡地响,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笑些什么,只顾瞪着眼前的几盆菜一口一口地吃。

  黎睿细心而体贴,有新的菜上来,会主动帮顾忆笙夹菜,她不小心碰翻了杯子,他赶紧帮她处理。甚至赵飞鹏想灌她酒,都被他红着脸挡了下来。

  林朗几乎没动什么筷子,他坐的位置正对着黎睿,在顾忆笙的斜对面,他们今晚的互动他全部看在眼里。他很少参加这种活动,只是因为今晚是夏茹组织,她又好说歹说了很久,才给了面子来坐一会儿,没想到竟会自啊这里看到顾忆笙。

  明明告诉自己再也不要见她,可是见到她后眼神却又眷恋她脸上的每一个神情,他甚至忌妒坐在她身旁的那个眼镜男,可以那么近地靠近她,为她做一些细碎的事情,讨厌他眯着眼睛对她微笑的样子,胸膛里明目张胆地跳着一颗盎然的春心。而他却只能坐在她的两米之外,什么也不能做地看着她。

  为什么她对谁都可以微笑,就是对他不行呢?

  以前总以为有很多很多时间,和她一起高考,一起读大学,一起毕业……总以为他可以永远待在她身边,守着她长大,和她一起面对他们人生共同的第一次: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恋爱,第一次……谁知道后来突然发生意外。

  他知道父母在安排他出国的事宜,想最后抓住机会向顾忆笙告白,却没想到得到的却是一地心碎,心随着海草一齐沉入海底。

  在英国的日子其实很压抑,一开始总是住院,看不到东西,充斥耳膜的是陌生的英语。在黑暗的世界中沉默成了常态。他一遍一遍在黑暗中回放那个滂沱的大雨夜,顾忆笙伤人的话语。温热的眼泪顺着眼角落入枕巾。可是无论顾忆笙怎么伤害他,除了被伤害的当下,后来他总是想,她是有苦衷的吧,她是喜欢他的吧。明明是她先向他告白,喝醉酒的人怎么还会骗人呢?

  半年后林朗的眼睛恢复视力,他吵着闹着要回国,结果定居英国多年的爷爷突发脑溢血。在孙辈里,爷爷最疼的小孩就是林朗。他小的时候爷爷还没有移民,天天送他上学放学,陪他做作业,周末的时候带他去钓鱼、爬山,知道他最喜欢吃榛子,常常没事在家砸一把出来,笑眯眯地塞到他的掌心。

  林朗在英国的医院枯坐了两天两夜,第三天,爷爷终于转出了重症监护病房,度过了危险期,可是半边身体不能动了,语言能力也退化得很厉害。他准备回国继续上学的那天,爷爷拉着他的手,一遍一遍地说:“不要走。小朗,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眼角的泪水蜿蜒成一道小小的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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