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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他离开时问了我电话号码,我兴奋地撕下便利贴,小心翼翼地在粉红色的便利贴上用黑色的墨水笔,一笔一画地写着我的手机号码,十一位数的阿拉伯数字,我却反反复复写了很多次。

  我一直等他的电话,一秒一秒地等。夏去秋来,初次遇见的桃花林,桃花早已凋谢,绿油油的叶子变黄,落了一地。直到冬天的积雪融化,将枯叶泡得腐烂,入土为泥,我都没有等到他的电话。

  我整个人像沙一样,全散了,和谁都不说话,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写写画画。白色的纸,黑色的字,全是他的名字。

  "你疯了吗?秦念有什么好,让你要死要活的!"妈妈气得把满桌子的纸撕得粉碎。

  "秦念好不好和你们有什么关系?我喜欢他的理由用不着你们管!"我并没有疯,只是得了严重的抑郁症。

  看着漫天的纸片,我觉得是外面的雪下到屋子里了。我跑到屋子外面,看着漫天纷扬的雪花,真是下到屋子里了,和那些纸片一样冷。

  我割开了自己的动脉,看着血往外涌,混在一地雪水里,脏兮兮的。被萧寒意抱去医院的时候,我都没有哭,爸爸把我的脸打歪了,要和我脱离父女关系,我却一直都在笑。

  手腕留了一条长长的疤痕,像死了的蜈蚣趴在那里,怎么也去不掉。这就是秦念留给我的。秦念是没什么好,可我就是喜欢他。从小到大,我没喜欢过什么人,也没人喜欢我,我爸爸都不喜欢我。

  秦念,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人。

  两年里,我写了无数的信给他,即便没有得到回应,但起码有个人可以听我说话了。在这之前,我没有勇敢过,没有微笑过,没有对谁敞开过心扉,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爱到可以为他去死,只因为秦念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倒映着云意,只有在那双眼睛里,我才能找到自己微笑的影子。没人知道,他们不会懂,那样长达十七年的寂寞里,这样一个人的出现意味着什么。如同沙漠里快渴死的人,一杯水比金子重要。没经历过生命枯竭的人,不会懂。

  我戴上大大的银镯遮住那道伤口,偷偷离开了家,什么也没带,包里只装着喜欢的CD和书。

  北方的春天潮湿寒冷,让人呼吸困难。路面的积水灌进鞋子里,我的脚起了冻疮,又疼又痒,我穿着单薄的白色绒毛大衣,坐在街道上脱了鞋子去挠,脚面一次次被挠破流血。我手腕上那丑陋的疤痕就像横在心里,看起来结痂了,底下却还流着脓。我想,这伤疤再也不会好了。毕竟我如何努力,手指终究伸不进心里,我救不了自己,只能毁了自己。

  走投无路的时候,阮七出现了。

  "如果你不介意,可以来我们乐队做主唱。你的声音很好听。"

  BLACK--阮七的乐队有一个很酷的名字,他是主音吉他手。

  我那时候年纪小,没社会经验,很容易相信人。阮七不仅给我钱,还热情地帮我找房子住,我就觉得他是个好人。

  他和我聊音乐,感慨地说:"面对一些畜生和朽木,你却想用声音打动他们的内心,还不如放屁。"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奇怪,信任一个人,可能就因为某一句话的震撼,我觉得终于有人能懂我了。

  乐队共有六个人,我们住在城市边缘破旧的小屋里。生活拮据,每天很辛苦地跑场演出,赚来的钱根本不够维持花销,阮七介绍我去酒吧又打了一份工。

  穿着暴露地站在高台上跳艳舞,台下的男人色迷迷的眼神,我真受不了。可我没办法,真的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去做那些风骚的动作。慢慢地我变得麻木,即使做出再诱惑的动作,我都没感觉了,活得像具行尸走肉。

  但我别无出路。我没脸回家,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我毁了自己就只能一直毁下去,好几次我被无良的客人灌倒差点失身,好在阮七及时出现。他救了我,还照顾我,我很感激他。

  一天晚上演出完,阮七说他有个朋友,很喜欢我的歌,觉得我舞跳得也好,要介绍给我认识。我简单地认为,如果能有人赏识,乐队演出费会多,我就不用跳艳舞了,于是就傻乎乎跟去了。

  酒吧的一个小包厢里,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浓妆艳抹,面容和善,她一见我就上下打量。

  "小姑娘真不错,怪不得五爷亲点你。"亲点是什么意思?我隐约有不好的预感,手心一直出汗。

  她拉着我坐在一边,递给我一杯饮料,我没敢喝,她一下就看出我的担忧,又递来一杯水,"别紧张,我不是坏人。"

  我那时候傻透了,不知道人心险恶,人家给水就喝,喝了一口就觉得浑身发软。

  "十三,你都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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